第一百六十一章 狗粮(1/2)
回之的双眼如果仔细看,方能察觉眼中有着不明显的红血丝。
虽然极其微妙不易察觉,但还是被眼尖的珍珍给发现了。
她心里想,回之这是怎么了,该不会刚刚的话伤到了他?可是很快地,转念一想,回之这么一个大男人,还怕她那两三言不成。
何况何况她说的也是实话,她希望两人之间的关系可以停留在简单的救与被救上,而不是变得复杂。
她详装什么也没有发现,直起背,问:“什么话?”
回之淡淡地说:“我想出门走一走。”
如果是平常,珍珍兴许不会同意,兴许还会问东问西,可是今天,珍珍却为刚才说的话而感到一丝别扭,或者可以说,是惭愧。
一个大姑娘家,说出了如此不负责的话语,并且丝毫不为此感到羞耻。
她用小手指轻轻过了一下耳朵周围的头发,低头言道:“嗯,去吧。”便头也不回的离开回之的眼前,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啪嗒一声,门给关上了。
珍珍小姐姐不在乎他了,回之发现有些玻璃心,变得患得患失。
他拖着只穿了一只的鞋子无力的下了楼,在客厅里呆坐了一会,便走到大门换上外出的鞋子离开了。
其实珍珍也并非是完全不在乎回之的安危,不过,她想着,反正有手机,随时可以联络,等想联络了,或者第六感告诉她回之出事了,再联络也不迟。
现在距离约定的时间四点钟确实还早,回之心情不好,于是决定信步走到那家首饰店。
回之的左裤子口袋放着武神卡,右裤子口袋放着手机,他两手插在口袋里,背微微驼着,在路上慢慢走着。
说起来,他是第一次这么一个人在陌生的世界慢悠悠地走着。遇见警察同志的时候,回之心里头是有些害怕的,毕竟,太过于陌生。
飞速开奔跑着的四轮汽车,浓妆艳抹的女人,焦虑戾气的人脸,最特别的景象,莫过于人人都喜欢拿着那一个叫手机的东西。
一开始,回之并不清楚,手机的魅力在哪里,那么多人,几乎是所有人,都捧着它,后来,回之和小护士学会玩王者农药之后,才明白人为什么迷恋它,因为,游戏确实好玩啊。
现在正值三月末,天气说冷不冷,说热不热,空气中有种特别的热热又凉凉的味道,如果不是有烦心事在身,回之应当会再多吸几口。
周末的街头人特别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回之将目光落在了一对情侣的身上,倒不是回之刻意地要去看他们,而是他们实在太招人眼球了。
女子满目秋水地看着身边的那个人,手臂紧紧地穿过这个男人的手臂,两个人的身子几乎都要贴在一起了,男子同样满是爱意地看着身旁的女子,恨不得把对方吃了。然后,一个猝不及防,两人停在大街上,当众热吻。
不堪入目,简直就是不堪入目啊,男女之事怎么可以在大街上这般行事呢!回之吃惊地停下了脚步,嘴张成了圆形。
那男人好似发现了回之在看他们,用手推搡了一下自己的女友,说:“那里有个怪人,在盯着我们看。”
只听那个女人说:“谁呀?没看过美女呀。”随后满脸不屑地转过头,不过,就在看到回之那俊俏的脸庞之后立马换了一个眼神,并且露出了些许娇羞的神情。
她的男友看到之后忙伸手把女子的眼睛给遮住,说:“走走走。”
“哎呀,让我再看一眼嘛。”随后笑嘻嘻地看着回之走了。
回之见了直摇头,有伤风化,真是有伤风化,若是在长岭宝,要是两男女在大街上行出这般亲热事,不得被人指着鼻子骂死。
回之再次摇了摇头,继续向前走着。
珍珍几乎没有和回之在大街上散过步,几乎都是开车,忽然发现,这般行走也是颇惬意。
前面是一个十字路口,穿戴着花花绿绿的人都站在马路边上等候着,回之见没有人过马路,也这样站在人群后边等着,回之的个子很高,站在人群中十分显眼,他虽然没有看到,但是却能够感觉到有人在对他偷看他。嗨,颜值太高也不是好事啊,未免也太惹人注目了罢,这个时代的人就那么看重颜值么?无数个疑问在回之的心里画着问号。
对面的红灯由红转黄,再转绿时,人群才开始向前涌去,回之同样紧跟随其脚步。
这个世界的规则,他在一点一点地摸索,并且学着适应。
话说回来,回之虽然没有步行去过珍珍医院,但是那些街边的橱窗花色不知不觉中已经印在了回之的脑海里。所以在十字路口之后,回之凭借着自己的记忆,先是一家蓝白色的便利店,再是一家写着火锅两字的小饭店,再是一家杂货店,杂货店的老板是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那镜片有啤酒瓶那么厚。
再往后,回之凭借着他的印象走过了十几家大大小小的店铺,以前从未看过的,今儿个都一并看了,看着看着,倒也暂时忘却了珍珍带给他的不悦。
更何况,他也对自己说过,出了那道门,就得像珍珍说的那般,忘记一切。
回之看大路上有一只白色的野猫在喵喵地叫着,回之见它十分可爱,于是想上前逗逗他,不料,那猫看见他就跑了。
“别跑,小猫咪。”回之自言自语地说着,并且弯着腰跟在小猫的后边追赶着,像个小老头似的,结果没走几步路,猫没有追到,影子消失了在回之的视线里,一个人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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