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野地精的左耳(1/3)
璨星历499年,8月初。诺福克地区,银松森林。
松林茂密,明媚的阳光从层层叠叠的树冠缝隙中穿过,照射在林间布满枝叶的空地上。
即使是盛夏的正午,在茂密的森林中也并不十分明亮。夏洛穿行在林间,小心的不发出任何声响,即使天气已经很热了,他依然也穿着厚实的皮甲。
他已经穿越到这个异世界快三个月了。
穿越这种事情,现在是如此的流行。夏洛没成想自己也能蹭一次热点。自己明明是如此低调的人。
就和广大穿越众前辈一样,夏洛穿越到异界也带着金手指的。这年头你要是穿越没有金手指,出门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没准儿大家都以为你是黑户呢。
也正是这金手指帮助夏洛躲过了最为艰难的初期。他刚传过来就发现自己躺在一处深山老林中,身下都是多年掉落,堆得厚厚的松针。
夏洛心里那个慌呀。这是个啥情况呀?喝顿酒而已,至于吗?他整理了一下衣服发现东西都在,钱包和手机安然无恙。后来爬到树上才发现,真是一望无际的松树林子啊!
自己的脑海中多出了一个万象卡牌系统!夏洛终于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穿越了。
幸好自己这份金手指还算给力。这万象卡牌系统带了一个初始卡包,里面能开出5张卡牌为夏洛所用。
后来夏洛凭借着贝爷教授的野外求生知识,乱打乱撞发现了一具尸体。根据那具尸体身上得到的少量物资和日记本,终于仗着自己的金手指冲破重重险阻,找到了一个小镇。
人在他乡初是来乍到。夏洛面临的是人生地不熟和吃不上饭的危机。幸好金手指自带了专业八级的异界通用语,否则还要加上一条语言不通。
转眼3个月过去,夏洛为了生存是手段百出、全力以赴,一天天的奔波劳碌。甚至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涌起想家的惆怅。只不过很快就会疲惫的睡去。
人是一种非常坚韧的动物,三个月的磨练让夏洛飞快的适应着这个世界。靠山吃山,他的经济来源就是这广袤的松林。
“快看!我们发现了什么?一小队绿皮野地精?我们不要出声,从后面悄悄接近它们。这东西去了头和内脏都能吃,蛋白质含量是牛肉的6倍,嘎嘣脆,一股子鸡屎味……”
夏洛一边小声的自言自语,拿贝爷给自己打气;一边小心翼翼的躲在灌木丛中,偷偷的打量着不远处的一队野地精。
这玩意大概有一米出头的样子,有着墨绿色的皮肤,鼻子又大又长,好像脸上长了个绿皮茄子。一对非常大的三角形尖耳朵往脑袋两侧延伸,脑壳看上去扁扁的,上边的毛乱糟糟的。
它们身上满是各种污迹,一股子臭味熏得你吃不下去饭。
它们手里的武器十分简陋,大多是木棒上钉着一些不知什么动物的牙齿和骨头;更别提护甲了,一身破布或干硬的皮子,勉强能披在身上。
只有领头的那个小队长还有一件漏了洞的破皮甲,他腰间还有一把布满了锈迹的柴刀。应该是哪个倒霉蛋在砍柴的时候被它给干掉了。
基本上,你在野地精身上看到的,所有有点儿技术含量的东西,都是偷来的或抢来的。它们根本没有点生产这种天赋。
普通的野地精战斗力并不高,胆子又很小,一个勇敢点的半大小子拿着把粪叉,都能和它大战三百回合。
不过这些小怪物也非常的了解自己的劣势。它们从来都是以多打少,一上来至少是五六只,搞不好有几十只。要是有了打不过的苗头,它们转身就跑。只恨爹妈没给自己多生两条腿。它们是逃跑的行家,一哄而散你都不知道追哪只好。
野地精会在晚上的时候去偷附近村民的鸡鸭和工具,凡是能拿走的都想拿走,颇有皇军的风范。
而如果哪个村落附近的野地精部落,长时间没有大量减员。那大量的野地精们聚在一起,胆子就会变得非常大,它们就会入侵村庄,杀死所有人,带走所有能带走的东西,剩下的放一把火。
它们不光是为了抢劫物资,更是会在作恶的时候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它们是天生的恶徒。
野地精在银松森林中有不少,它们对到森林中采集松子、松露和打猎的人们来说,是非常危险的。
所以冒险者公会发布了长期任务:清剿野地精。可以拿野地精的左耳换钱,一只耳朵1枚银币。对于很多冒险老鸟来说,野地精简直是最可爱的怪物了。它们数量巨大,到处乱窜,实力非常差,杀起来切瓜砍菜一样。
同时它们又非常的狡猾,对于新手来说,野地精可不是什么好对付的角色。新人三大杀手:兽人、狗头人和地精。前两个不谈,单说地精。
新手多以为地精很好对付,可是地精也是智慧生物,它们非常狡诈,偷袭陷阱打闷棍、引火下毒放暗箭,没有它们不做的。有时候还会依附更加强大的怪物。
它们的洞穴或聚集点中,经常有大量的陷阱。它们甚至有一些简单的战术,什么:双面包抄、两面夹击、诱敌深入、瓮中捉鳖……
每年不知道有多少新人,怀揣着成为一个大冒险家,名扬天下的美梦。结果死在幽暗的地精巢穴中,尸体成了地精的晚餐。
【野地精劫掠者,野地精,3级劫掠者(黑铁下位)。
力量:11、体质9、敏捷10、智力9、感知11、魅力9.
技能:呵斥(白)、劈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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