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北国之春》(1/2)
“亭亭白桦/悠悠碧空/微微南来风
木兰花开山岗上
北国之春天/啊/北国之春天已来临
城里不知季节变换/不知季节已变换
妈妈犹在寄来包裹/送来寒衣御严冬
故乡啊故乡/我的故乡
何时能回你怀中
……”
对李山河来说,《北国之春》可谓是爷爷辈又爷爷辈的歌曲了。但在老一辈人那里,恐怕流传最广的rb民歌就是这一首。老年人ktv聚会,总能听到这首熟悉的曲调,朗朗上口,就算没刻意练过,听几遍也就记住了。
这首歌一开始在rb流行,爆红,随着邓丽君将之翻唱为中文,逐渐在华语地区流行开来。甚至刘德华和周润发也曾翻唱过。
在缺少炒作的年代,能流传到如此广阔的地域,歌曲本身的质量,毋庸置疑。
事实也是如此。
此时路边的街灯已经开始悄然点亮,行人已经不多。微微染黄的灯晕下,李山河低着头,流水般的音乐在指下倾泻而出。
坐在宾利里的大人物,听着优美的间奏,微微抬着头,惊觉路两旁的树已经抽出了新芽。
他不禁恍然,原来,已经到了春天了吗?
“残雪消融/溪流淙淙/独木桥自横
嫩芽初上落叶松
北国的春天/啊/北国的春天已来临
虽然我们已内心相爱/至今尚未吐真情
分别已经五年整/我的姑娘可安宁
故乡啊故乡/我的故乡
何时能回你怀中……”
悄然间,路边的行人纷纷驻足,当唱到“故乡啊故乡我的故乡何时能回你怀中”这一句的时候,一个女白领突然忍不住心中的思乡之情,蹲下来,泪水夺目而出。
歌曲仿佛有着魔力,让这座水泥森林里匆忙谋生的人们,停下脚步,红着眼眶,回忆起自己故乡的美丽风景。春风吹进了家乡的山谷,阁廊地板的吱呀作响中,院子外的鲜花逐渐绽放,晨雾中浮现出的小石桥,还有春雨中如同避风港一般的白桦木小屋……
童年虽然贫穷,但镌刻在记忆深处的,永远都是最美好的回忆。
一曲完毕,最后一个音符尤在空中颤抖。李山河向众人微微一鞠躬,收起了吉他。
不知是何人带头,突然响起了暴风骤雨般的掌声。所有人都眼中含泪,献上自己最真挚的敬意。
在这么长的街头演奏生涯中,这还是第一次。
rb对陌生人很冷漠,但今天一首《北国之春》,让他们一下子卸掉了心防。人们争相上来和他拥抱,不乏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突然之间就痛哭流涕,喊着“家乡”“妈妈”,就像一个小孩子那样无助。
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这是对这首思乡之曲最好的诠释。
场面一度混乱,李山河向众人连续致意了三次,才终于拖着行李箱,从人群中走出来。
宾利车早已停在外面,那个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子依旧站在那里,向他一鞠躬:
“先生,我家社长有请。”
李山河面带警惕,后退一步:“我先问一下,你们不是b社会吧?”
宾利后座的车窗摇下,一个两鬓略有斑白的中年人探出头。
“我只是一个想接放学的女儿,却走错了学校,被女儿嫌弃的可怜父亲罢了。”那人笑道:“我很喜欢你的歌,至少,让我送你一程?难道你想拖着行李箱去挤电车吗?”
看到这个人,李山河立刻想起来了:此人正是他统计出的八个索尼高层之一!
想了想,他点头接受了对方的好意,金丝眼镜上前,为他拉开宾利车门。
豪车内的空间极大,李山河把吉他先放进去,金丝眼镜想帮忙把音箱放进后备箱,被李山河拒绝了,这东西可不能交在他人手中。他直接拖着音箱,坐进了宾利。
金丝眼镜有些不爽,不过社长在这里,没他说话的份儿。
“麻烦您,往乐园庄开。”李山河屁股刚沾上座椅,就直接吩咐道。
金丝眼镜在后视镜里瞪了这没礼貌的小子一眼,还是启动了发动机。一声短促的闷响,豪车很快归附于安静。
中年男子大概四五十岁,长的有点像马云,但是一举一动挥洒自如,带着大人物的从容。他笑着道:“你住在乐园庄?……好久远的记忆了,没想到它还在啊。”
“请问您是?”
“呵呵,当年刚到东京的时候,我也在那里住过。房东太太还好吗?”中年男子笑呵呵的道。
“……已经是个老婆婆了,最近还嫌弃我练音乐太吵,想把我赶出去。”
“哈哈,果然是房东太太的作风啊。”
闲谈片刻,中年人突然目光一凝,转入了正题:
“当年我就是在战后的废墟上,卖可丽饼起家。为了纪念曾经的奋斗,我把“御手洗家”可丽饼发扬光大,一直保留到现在。年轻人,能告诉我,为什么你把我引以为傲开发出来的,三文鱼块喂了野狗吗?”
原来是这样,李山河恍然。
“我一吃鱼就会上吐下泻。”李山河耸耸肩,“这是源于当年留下的心理阴影。你不用感到愧疚,御手洗可丽饼还是挺好吃的。我也做过厨师,你的手艺挺不错。”
中年人面色古怪,随后哈哈一笑:“这是我收到的最真诚的赞美……好吧,有趣的年轻人,我这次就原谅你了。”
李山河耸肩:“您原不原谅我不重要,我只担心你一言不合,把厨师开除了,那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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