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2/2)
意思是自己和他有同感。吴思琮据说已经能在他父亲的吴氏集团里独当一面,估计是公司高层当习惯了,对谭熙熙说话也像夸奖员工一样,朝她点点头,“不错,新学的手艺挺好,和我有次在意大利吃的都有那么点像了。”
谭熙熙笑眯眯,“我是特意和一个朋友学的,喜欢就多吃点。”
过一会儿又笑眯眯的一人给盛了碗红枣粥出来,“这个本来想留明天早饭的,不过海鲜性寒,还是今晚就把它吃了吧,暖暖胃。”
覃坤受不了她,“你还藏了一锅粥?”
谭熙熙好脾气,“不是藏,本来想着这些就够了,不过又觉得吃了海鲜面再喝一小碗粥应该会比较舒服。”说完又笑眯眯地把覃坤面前的空盘子收走。
她表情太好,连吴思琮都问覃坤,“她最近碰到什么好事了,心情这么好?”
覃坤头疼自己的事还头疼不过来,哪有心情管家里的小保姆,“我哪儿知道。”
谭熙熙之所以心情大好是因为李医生,那天李医生嘴上说如果顺路就捎她一程,其实是十分绅士地把她送到了一条街之外,要不是因为覃坤的住址不能随便泄露,谭熙熙没告诉他准确地方,他一准会把谭熙熙送到家。
在路上的时候,李医生忽然提到想请谭熙熙帮个忙,和他一起参加圣诞节时母校举办的一个校友晚会。
看谭熙熙十分诧异又解释说是因为有两个学妹同时邀请他,他答应哪个都不好,所以就借口自己已经有女伴拒绝了她们,可惜到现在还没找到人。原想拉一个齿科的同事去凑数的,但正好圣诞的时候那几个女同事都有安排了,所以想问问谭熙熙方便吗。
谭熙熙为这个不算约会的邀请快乐了许久。
人大概是缺什么就喜欢什么。
小时候不懂事,谭熙熙对自己的要求就是考试及格,别被老师批评了就行。母亲杜月桂是个农村妇女,本身文化不高,仅是识得字的水平,女儿读到中学毕业,在她那里就是秀才了,自然不可能在学业上督促谭熙熙,导致谭熙熙混混沌沌的只混了个中学文凭。等到长大几岁,开始明白事理,看着以往的同学穿着职业装高跟鞋娉婷进出写字楼会得羡慕的时候,再想起应该好好读书就已经晚了。
所以谭熙熙长到二十几岁,最大的遗憾就是上学时没有刻苦努力,以至于没有拿得出手的文凭,无法找到一份体面点的好工作。
因此内心深处对李医生这样做着一份很体面工作的高级白领特别向往。
以前只能向往向往而已,现在在她的生活里出现了一个触手可及的,那自然是越看越喜欢。
几乎没有迟疑,谭熙熙就答应了李医生的邀请。
李医生没有答应那两个学妹而是请了她,那起码能说明她在李医生眼里不比那两个学妹差,这就行了。反正也没参加过此类晚会,就当是去长长见识也是好的。
圣诞节的晚上,覃坤也没闲着——他最终还是没能抗住妹妹吴思琪的死缠烂磨,答应陪她和雯雯去参加学校的圣诞晚会。
谭熙熙等覃坤一走,就换上自己用了半个月时间准备的小礼服裙和鞋子,精心打扮了一番。
她从没正经化过妆,但这时却无比的心灵手巧,淡雅细致的妆容迅速就出现在脸上。
谭熙熙早已经学会不去纠结这些本事是第一人格的还是第二人格的,反正不论第一人格还是第二人格,她们的名字都叫统一叫做谭熙熙,分那么清干嘛。
打扮好之后自己步行到一条街之外等李医生来接她,却不想期待中的美好夜晚从一开始就出现了小故障。
李医生打电话来说齿科诊所里忽然出了一个急诊走不开,已经拜托朋友顺路弯一弯,捎上她先过去。
谭熙熙不知道齿科诊所里也有急诊这一说,还没来得及表示失望,李医生的朋友已经把车停到了她面前,使劲招手,“谭小姐是吗?快点!快点!我们要迟了。”
谭熙熙身不由己地上了去,汽车便风驰电掣地开起来。
车子上坐了两男两女,都是很有档次的时尚装扮,性情活泼,一路欢声笑语,谈话里有一半的内容都是用英文讲的,谭熙熙听得颇辛苦。
好不容易坚持到了地方,就发现他们确实来得有点晚了,停车场里满满当当,绕了半天才在紧里面的地方找到个位置。
停车场很大,几位女士穿着高跟鞋走到几乎脚疼才走回会场门口。
只见不时会有一两辆豪车直接停在会场门前,等人下来了再开走,可见是有司机的。同行的两位女士半羡慕半开玩笑地对谭熙熙抱怨,“同人不同命啊,虽然都上同一间贵族学校,但人家那才是真正的有家底,咱们就是来做陪衬的。”
谭熙熙没答话,遥遥看着刚进去的几个背影,心想我好像看见覃坤和他妹妹了,刚才那辆车也挺像他的车。
使劲揉了揉额角才想起来,覃坤以前从她们那所普通中学转走后好像就是转到这间学校来了,没想到李医生也在这里读过书,开始听他说校友会还以为是哪所大学的校友会呢。
不过想想也是,一般大学里搞活动虽然规模很大,但绝搞不出这种档次。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