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军情(2/5)
饶起来。这些人都是刚刚被征召进军队的,哪里见过雷这样凶神恶煞般的人物,此刻早就被雷吓破了胆子了。雷呆住了,再看看那些杂兵,居然也都一个个跪倒在地,再不敢动弹。看着他们依稀比自己大不到哪里,也就十八九岁的面容,雷微微叹息一声,就要把枪放下。可是他的眼光瞥了一下,刚好看到那个第一个投降的士兵身后,居然背着一只鲜血淋漓的羊,而且明显是家养的那种。雷的火气莫名其妙的冒了起来,他想起了被达克骑兵屠杀的那个村子。
鹅卵粗的枪杆重重的砸了下去,‘呼’的一声,那个士兵上半身的骨头被砸成了粉碎,惨嚎都来不及就倒在了地上。雷吼叫一声:“凡是身上有百姓财物的,全部杀死……通通给我杀了,不要留活口。”雷刚刚说了第一句话,就马上补充了第二条命令,因为他看到所有的杂兵都跳起来开始逃跑,他们身上都有着附近村子里面强夺的鸡鸭等等。
雷纵马追上了一个杂兵,那个士兵惨嚎着:“天啊,把我们征召进军队,可是不给我们足够的粮食,我们也要活啊……不抢粮食,我们没办法活着回国的。”
雷刺穿了他的后心,把他挑起砸在了地上,雷看着那比自己还要年轻,最多不过十六岁的面孔,低声嘀咕着:“妈的,你们要活,难道我们梵特帝国的人就不要活了么?妈的,杀干净算了……你们这样的垃圾兵,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你们侵入我们的家园啊。”
想起了卡里村,雷的心肠又硬了几分,恶狠狠的拍马绕了一个大圈子,追上那些奔逃的杂兵,把他们一枪一个挑飞了起来。
远处的薇轻轻的点头,低声说:“怎么样,这个家伙的力量实在很惊人,银狼军团的刺枪是整个帝国最沉重的武器,居然被他的臂力震得弯曲了,真是一个怪物。如果有可能,我想让他尽量成长成一个有用点的将领。”
一个英俊的黄金三阶骑士无所谓的看着雷:“不过,薇大人,他不过是一个平民而已,难道您认为军队的那种制式斗气,可以让他成长成一个强大的武将么?您不是不知道,帝国的斗气分成三等,军队中让那些平民骑士学习的,是最弱的那一等哦。”
薇皱起了眉头:“我当然明白。够了,不要多罗嗦,继续搜索,这些该死的家伙,简直就好像蝗群一样在西里行省到处乱跑。史马特帝国的统帅也真是莫名其妙,居然就布置了一道防线,甚至没有安排收容散兵的军队,难道他想在卡拉图打一次决战么?正面攻击的话,哪怕他们现在是三个国家联军,也不可能打赢我们梵特和比斯特的联军呢。”
雷带着毫发无伤的五个中队赶了回来,大队人马重新整队后,继续朝着西里行省的南方一路搜索而去。路上,几个青铜骑士热心的教授着雷银狼重骑常用的各种突刺的手法,休息的时候,则是和雷一起锻炼剑术、箭术。
结果,过了三天后,凭借着自己强壮的身体,彷佛天生的对武技的领悟力,雷已经把马背上的那一套给学全了,剩下的就是要不断的熟练而已。至于剑术,凭借着强大的腕力以及蛮横的进攻性打法,如果不使用斗气的话,一个白银三阶骑士都没办法打得过他了。至于箭术么,自从雷在奔驰的马上一箭命中了百尺外的一只野兔后,包括几个黄金四阶骑士在内,都没人愿意和雷比较这个了。
不过,雷放出了那一箭的后果就是,薇狠狠的训斥了他一顿,然后扣掉了他一个月的军饷。因为雷稍微一用力,就把一张上好的骨弓给拉成了两截。垂头丧气的雷在接受薇的训斥的时候,不由得叹息起来:“卡里村那边,使用的都是将近一个人身高这么长的大弓,那多有力气呀。为什么军队里面要用这么软绵绵的弓箭呢?如果哪天我可以自己组建弓箭兵了,我一定要挑选人手,专门使用那种大弓。那可是可以一箭就射死一头豹子的好武器呀。”
不断磨合的银狼军团征尘滚滚的在十天内把西里行省清扫了一遍,大概杀死、俘虏了将近三个师团的史马特杂兵,至于其他的杂兵么,大概已经逃到了清风平原上去了,他们的目标,应该是趁着没有上级将领监督的时候,逃到自己的祖国去吧。
站在西里行省和清风平原交界的地方,看着身后的两千重骑,薇皱起了眉头,问到:“后面押送俘虏的团队还没有赶回来么?”
一个黄金骑士回答到:“大人,他们要把俘虏送到禁卫军的防线那边,然后从那里送去北方几个行省的奴隶营里,估计还要三天才能把手续交接清楚,到时候才能赶来的。”
雷在远处低声和几个青铜骑士说到:“早知道就不要俘虏了,我们一路上抓了七千多人,都是普通老百姓啊,要他们有什么用?”
一个黄金一阶骑士摇头晃脑的说:“雷,这你可就不知道了,战后双方都要交换俘虏的,如果我们抓获的俘虏多,那么他们就要出钱把这些人赎回去,不然他们国内的生产怎么办?尤其现在把他们关进奴隶营,还可以给北方的那几个大领主开挖矿坑,采炼金属供应前方的武器消耗的,实在是一举两得啊。如果不是必要的话,那些精壮而又没有什么战斗力的俘虏,还是不要杀死的好。”
话音刚落,他们就看到从一个小山包的后面闪出了几匹马以及一队士兵,看他们的装束,也是史马特帝国的军人。薇挥挥手,雷就知道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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