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1/3)
江逸带着他家男人在朱高炽家蹭吃蹭喝蹭住长达小半个月之后,终于要回家了。
回头想想,除了第一天来的时候跟朱高炽谈了点正事之外,其余的日子似乎都是他在带着苏云起东跑西颠买吃买喝顺便给朱高炽爷俩送点。
如今,小川来北平跟他们汇合,也就到了他们该回去的日子。
送行那天,除了私库里那对佛郎嵌的细颈瓶之外,朱高炽还给江逸送了许多东西,甚至还有一对活的大白鸭。
再加上江逸这些日子买的大半车纪念品,他们来时坐的马车根本塞不下,朱高炽只得派人又给他们准备了一辆。
这样一来,江逸又白得了一辆带篷的时兴车子外加一匹膘肥身健的马。
朱高炽亲自把他们送出城,看着两辆车一前一后上了官道。
走了大老远江逸还在朝他挥手。
说起来,江逸对朱高炽给的那俩瓶子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反而这后车厢里那两只白白胖胖的鸭子,让他喜欢得紧。
“你知道不,这可是专门为了做烤鸭圈养的大白鸭,传说是辽金时代的贵族们专门为了游猎养的,血统高贵着呢!”江逸一路上都是苏云起耳边叽叽喳喳安利个不停,还时不时掀帘子看看他那俩鸭子,生怕它们飞走了似的。
此时已经进入七月,天气开始渐渐转凉,华北平原正是天高云淡的大好时候。
过了恒山,天气便热了些,树木的叶子明显宽大,来往行人的衣服也更加单薄。
兴许是快到家的缘故,三个人心情都很高,江逸甚至哼起了五音不全的流行歌曲,反正也没人知道他一个字都不在调上。
苏云起甚至听得眉开眼笑,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江逸嘴里那些情啊爱啊是唱给他听的。
等江逸扯了半天嗓了唱累了中场休息的时候,小川赶着马车跟上来,对苏云起说:“老大,刚刚接几个知道咱们今天能到,全在县城等着呢,福子也在。”
苏云起点点头,脸上带着明显的喜色,手上不自觉地甩动缰绳,让俊马扬着蹄子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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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城,尚味食肆。
江逸看到他们家的招牌,心里就有种别样的滋味。他撞撞苏云起的手臂——其实是想撞肩膀来着,没够着,小声说道:“我发现你们很喜欢在这里聚餐哪,记得第一次见你就是在那儿。”
江逸说着,指了指食肆对面的路牙子。
苏云起也想起了当日的情景,会心一笑,“那时候你可没现在机灵。”
江逸撇撇嘴,“我那会儿不是没认出你来嘛!还说我呢,你不更傻,话都不多说两句就塞给我两大锭银子,我生怕露了馅,也不敢问人。”
江逸说着,凑到苏云起耳朵,小声道:“跟你说啊,当时我连一锭银子是几两都认不出来……哈哈!”
苏云起也忍不住弯起嘴角。
“想必这位就是大嫂吧?”
一个洪亮的嗓音响在耳边,江逸下意识地抬头去看,正对上一张含着笑意的帅脸——不同于苏云起的俊郎或者云舒的雅致,面前这人是那种类似于现代人的时髦和帅气,稍微还带着点痞气,反而更加吸引人。
江逸一时没反应过来。
那人痞里痞气地对着苏云起挤了挤眼,然后转过头来对着江逸行了一礼,嘴上说着:“见过大嫂!老大跟您说过吧?我是老三,大嫂叫我‘福子’就行。”
江逸还是愣愣的。
苏云起略为不满地捏了捏江逸的脸,然后狠狠地瞪了福子一眼——媳妇儿把人看迷了,自然不会是媳妇儿的错,所以只能怪那个被媳妇看的人。
福子露出一张无辜脸,往大海身后躲了躲。
小六同情地拍拍他的肩膀,没有什么诚意地安慰道:“习惯就好。”
大海照例站出来圆场,“那什么,咱们别站在人家门口了,我在里面要了雅间,进去说罢。”
苏云起点点头,率先拉着江逸往里走。
江逸这才慢慢回过神儿来,他忍不住凑到苏云起耳边,小声嘀咕道:“你那个兄弟,福子,真像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
“以前?”苏云起特意问了一遍。
江逸点点头,和他交流了一个眼神儿。
苏云起懂了,江逸说的是前世。
江逸有些犹豫地问:“会不会……”
苏云起心头一颤,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福子一眼——还是以前那副祸害样子,于是安心地摇摇头,“应该不会,这种事万中无一,不会这么巧,安心罢。”
说起来,能有江逸这么一例就已经够惊悚了,幸亏是江逸,换作旁人,苏云起真不一定这么轻易相信。
江逸心里却有些五味杂陈。福子像的那个人江逸不单单是认识,他还暗恋过人家……三年。
当时他们同在一个学校读研,江逸读农学,人家读社会体育,按说该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偏偏安排到了一个寝室。
说起来江逸能够喜欢上他并不奇怪,一来江逸二十几岁生理正常的大小伙子,连个让他冲动的人都没有才说不过去;二来这人身上有所有江逸欣赏的特性——阳光、帅气、开朗、健壮,这些都是当时的江逸所不具备又极其渴望的。
然而,只有一点,人家是直的。
就因为这个,他们俩对着床住了三年,江逸愣是没好意思下手。三年之后,小伙毕业,江逸保博,几乎没了联系。
没想到,穿越几百年,竟然又遇上了。尽管知道不是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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