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一石二鸟(3/4)
张队头也救过我的命。”“还有我。”
其他人监军官没有会注意到过,但是眼前的这个汉子,他在伤病所里见过,当时便是张益达把他从战场上背下来的,据说当时也是这个汉子受了伤,张益达冲上去逼退了当面的清军,把他换到了后面。如果说最无法接受这件事情的,除了他不作第二人想。
“没人说张队头不是好人,只是他违反了军法,损害了咱们浙江王师这个集体的利益,就必须接受相应的惩罚。”
“可是,可是,这法外就不能容情吗?”
“不能,军法就是军法。”
“那军法也太过残忍了。”
说出这话,身旁的队长连忙拉了他一把,那士兵也立刻意识到了他的错误。军法是陈文制定的,可是说陈文残忍,却是军中几乎没有人这么觉得的,因为和同时代的那些大帅们相比,陈文从来没有虐待过士卒,军功授田也让他们过上了好日子,便是战时受了伤,也会亲自巡营探视,残忍二字跟他们的这位主帅根本挂不上勾,至少在他们看来是这样的。
“卑职失言,还请黄监军恕罪。”
“没事,我是监军官,大家有什么想法都可以说给我听。”微微一笑,卸去了在场众人的忐忑,只见那黄监军话锋一转。“说军法残忍,其实则不然,军法反倒是最有人情味的。”
“啊?”在场的军官、士卒没有一个没受过军棍、皮鞭,对于军法和条例的畏惧也是根深蒂固,听到那姓黄的监军官如此说来,不由得都是一愣。
“在大牢里,我也对张队头说起过。现在这世道,军中同袍在从军前受士绅大户欺压的大有人在,他们想要欺负你是不会跟你讲任何道理的,即便你有理也没用,他们上能勾结官吏,下能圈养豪猾,而你们只是一个人,只有受欺负的份。”
这是事实,在场的几乎所有将士都流露出了痛苦之色,显然是回想起了那些过往。军人在明朝中后期乃是贱民,军户就更是如此了,不比部分参谋、监军和军法官,那等以驱逐鞑虏为己任而投笔从戎的读书人,他们能够从军,就没有一个不是升斗小民,受过欺负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可是你们想想,在军中,只要你们服从军法和条例,谁还会欺负你们,谁还能欺负你们,谁还敢欺负你们。哪个军官敢欺压士卒就一定会受到惩处,你们的营官、军法官或者是我都可以为你们伸张正义,甚至是侯爷,也绝不会放过这些家伙。所以,军法是平等的,她看起来对每个人都很残酷,但是她对咱们这个集体却是无比有人情味的。”
这样说,较真的话多少是有些强词夺理,但是浙江明军内部的赏罚公平却是真的,以至于在场的军官、士卒们大多还是能够接受这套说辞的,谁让他们平日里就身处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呢。
“你们若是还记得张队头的好处,抽时间照顾下他的娘子和遗腹子,莫让他们孤儿寡母的被人欺负就是了。”
离开了张益达生前所在的队,监军官往回走去,这一番话说得他口舌发干,不回去喝点水估计这样下去明天就得哑嗓子。
对于张益达杀人案,其实在他看来,张益达原本既可以报仇,又可以不用死的。当时张益达将那仇人杀死,只要在胳膊或是身上什么地方划上一道,见了血,一句顽抗就足够把所有的嫌疑推个干净,谁让那时候正是曹从龙之乱刚刚被镇压下去,整个金华府的衙门和驻军都乱成了一团,谁还有功夫为一个必死的叛逆浪费时间。
想到这里,监军官先是一愣,随即便是“呸,呸”了两声。心里面警告自己,一会儿到了别的队,可别把这大实话说出来。
………………
张益达案影响恶劣非常,尤其是赶在现在这个当口被那些有心人揭发出来,对于陈文造成的压力更是惊人。
军法要维护,军心要维持,这看起来是一个必然对立的问题,但是在陈文看来却并非无法兼顾的。维护军法,张益达就必须死,而维持军心,一方面他有监军官,一方面他自身的威望也足够用,当然最重要的是还可以借那些参与满清科举考试的士绅来压制整个士绅阶级,同时缓解军法和军心之间的矛盾,可谓是一举两得。
其实对于那些士绅,陈文也不是没有萌生过将这个阶级连根拔起的念头。即便不能,也可以杀出个尸山血海来逼迫他们服从。
这个念头非常的诱人,但是仔细一想,却根本不可能成行!
历史上,满清借清初三大案和文字狱大力打击过江南的士绅,但是仔细一回想那些案件发生的时间,一切也就明了了。
“通海案”发生于顺治十八年,“哭庙案”和“江南奏销案”同样是顺治十八年,而在后世因一部武侠小说而为世人所熟知的“庄氏明史案”则亦是发生于顺治十八年到康熙二年。
当时的大背景是郑成功于顺治十六年的南京之战中惨败,虽然很快就取得了厦门大捷,但是其自身已经无力再度北伐,只得转而东征台湾,意在借助于他控制的金门、厦门――澎湖――台湾这一线将台湾海峡的过路费收全,同时在台湾进行屯田,加快恢复力量。而西南明军那边,永历帝南狩缅甸藩国,李定国则被吴三桂挤得无落脚之地,曾经拥兵数十万的大西军已经灰飞烟灭了。
换言之,当时的抗清运动已经基本上被镇压了下来,尤其是江南不存在军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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