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东征序曲(六)(1/2)
沈法兴晾下满座的宾客,领着罗士信回到后宅,罗士信知道,所谓沐渣衣只是个幌子,沈法兴一定有话要说。(..m)果不其然,沈法兴将罗士信领到后院一处大宅之内,向他道:
“士信,我有一事想与你商量商量,是关于你和逸月之间的婚事…”
“岳丈有话请讲,小婿洗耳恭听。”
沈法兴挥退服侍的丫鬟仆人,待四下无人,才道:
“是这样,你看你常年在外征战,公务繁忙,这眼瞅着又要赶赴东边和高丽人作战,一去也不知要多久才能归来。老夫是想,要不趁着你这次回家,就把你和逸月那丫头的婚事办了吧…你也知道,逸月年方十五,眼看就要二八之岁…”
罗士信曾经和沈法兴说过,他在沈逸月之前已定过两门亲事,需在那两门妻子过门之后才会与沈逸月成亲,当时沈法兴也勉强答应了。现在罗士信虽然已经正式娶长孙无垢为妻,然而洛琪美眉却尚未过门。罗士信有心说不,可人家沈法兴说的也着实在理,自己成年在外打仗,这次若不是为了请伍云召出山,估计此刻还在山东镇压农民起义,隋和高丽人一旦开战,自己没个一年半载别想回来。现在不比后世,女孩儿十五六岁是成婚的最好年纪,二十岁还没嫁就算老姑娘了,罗士信自己倒是无所谓,但人家姑娘家等不起啊。思忖片刻,罗士信向沈法兴一拱手,道:
“岳丈说得在理,小婿全听岳丈安排…只不过,小婿已经有两房妻室,逸月在家中的位置…”
“这个老夫明白,不过老夫相信,士信你是公正之人,无论正妻平妻,都会一视同仁。逸月过门之后,想来你也不会亏待我家逸月…是吧?”
在古代,对一个家庭来说,尤其是大家贵族,不算家主,正妻最大,平妻次之,这都是守法律“保护”的妻子。然后是侍妾,再后面就是通房丫头,这两种“职称”说白了就是陪家主睡觉,在家中地位低下,如果家主不想要了,连休都不用写,赶出家门亦可,卖掉亦可,送人亦可,不受法律保护。当初沈法兴是不太满意让自家姑娘做罗士信的平妻,不过今时不同往日,罗士信已经摇身一变成了朝廷栋梁天赐大将、天下兵马元帅靠山王的义子,沈逸月作为一个地方土财主的千金,给罗士信做平妻,一点儿都不丢人。
“那是当然,逸月过门之后,小婿定然将她视作掌上明珠,悉心呵护,绝不让她受到半点委屈。”
“哈哈哈…”,沈法兴闻言会心一笑,道:“好,有你这话,老夫便可放心将逸月交给你了!”
言罢,沈法兴转身向内屋喊道:“丫头,还不出来服侍你家相公更衣!”
沈法兴话音一落,就见内屋房门被缓缓推开,一个黄衣少女从里面袅袅飘出,罗士信定睛一看,这不是沈家秀还有谁来。
沈逸月手捧一摞新衣,羞答答地来到沈法兴和罗士信近前,向两人微微一福,柔声细气道:
“逸月见过阿爹,见过士信哥哥…”
“你们的婚事老夫自会安排,现在老夫先去招呼客人,士信你换完衣服以后也快些出去吧,不要耽搁太长…哈哈哈…”
说完,沈法兴留下略显尴尬的罗士信和满脸羞红的沈逸月,长笑着转身离去。
“士信哥哥,让逸月为你更衣吧…”
刚才沈逸月就在内屋之中,沈法兴和罗士信的对话听得清楚,虽然她和罗士信早有婚约在先,但此刻依然羞涩不已,想说话,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踌躇之间,甚是惹人怜爱。
“好…”
沈逸月轻摆柔荑,为罗士信脱下那身紫红色锦缎袍,换上一件淡绿色薄纱长袍,扎好宽腰带,又从内屋取出一双布靴,替换罗士信现在穿的犀牛皮靴子。
自从罗士信上次离开以后,沈逸月按照罗士信的要求,不再带着面纱,而是将秀发散开,遮住脸颊上那一点点瑕疵。沈逸月坐跪在毯子上为罗士信换鞋,罗士信就坐在凳子上,俯视着沈逸月闭月羞花的容颜,罗士信只感觉心里一阵阵的悸动。
“逸月,你真美…”
隋唐时期民俗文化包容开放,女子也不受朱熹理学的束缚,无需裹脚,也不用像宋明清时期那样穿得严严实实。沈逸月今天穿的这件鹅黄色纱质襦裙,就裸露着肩头和一双藕臂,阳光透过窗子,映在沈逸月粉嫩的肌肤上,唯美至极。此情此景,不免勾起了罗士信脑海中那幅艳美的图画――那**,烈火中,浴盆旁,还有沈逸月那完美无瑕的玉体。
罗士信只顾着欣赏脚下美女,连自己两腿间支起了一座小帐篷都不知道。沈逸月虽然不完全清楚男女之道,但她也明白罗士信这种反应是不好的,或者说是下流的,一张玉颜霎时红个通透,只得把脸埋得更低,假装什么都没看到。罗士信却是一点儿觉悟都没有,不仅丝毫没有收敛,反而伸出一只恶爪,去抚摸沈逸月的脸蛋儿。
“逸月,你想我了吗?”
“嗯…”,逸月美眉羞涩的点了点头。
“我也想你了,其实我早想把你接到我那里,可是一直公务繁忙,脱不开身,所以…”
“逸月明白,大丈夫志在四方,当以国事为重。哥哥这次能回来看看逸月,逸月就已经很开心了。”
“你真好…”
说着,罗士信单手抬起沈逸月的下巴,毫不客气的吻了下去。沈逸月丝毫没有准备,一张小嘴儿冷不丁的被罗士信封个严实,只感觉一条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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