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诗歌的艺术(1/2)
徐至摩翻开诗集,看到第一首诗,就确认了这是林子轩的诗集无疑。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这首诗虽然简短,却意味深长,而且在国内流传很广。
鲁讯曾经对这首诗作做过解读,这是一代人在黑暗中顽强的跋涉前行,对于国家未来命运执着的追寻。
国内不少青年都把这首诗作当成自己的追求,要打破黑暗的世界,让光明投射进来。
即便是身在英国伦敦,徐至摩也听过这首诗,更何况他对林子轩并不陌生。
不说他们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渡过的两年室友时光,就是在伦敦,每当有国内的留学生来到伦敦,大家谈论起国内文学的现状,林子轩总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名字。
有关林子轩的传闻非常多。
有赞赏者认为他代表着新文学的一种方向,不同于鲁讯和胡拾,而是另辟蹊径,有,是名副其实的“新文学三杰”。
有鄙视者认为他是资产阶级改良派的代表,是混迹在新文学队伍中的蛀虫,是上海滩旧派文学的维护者,完全就是欺世盗名之辈。
无论是赞赏还是鄙视,都说明了林子轩在国内文坛的影响力。
这是徐至摩以前的观点。
今天他看到这本诗集,突然发现林子轩的影响已经突破了国内,成为享誉世界的文学家,而且他还听说林子轩在美利坚更有影响力。
这只是两年之内发生的事情,太不可思议了。
两年前的林子轩是什么样子?没有人比徐至摩更了解。
那时候,林子轩厌倦了学习经济学,崇尚美利坚的自由主义,整日里四处玩乐,和那些堕落的留学生一样,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混乱生活。
然而,自从林子轩回国之后,一切就突然改变了。
或许,从他离开美国的时候就改变了,徐至摩还记得在伦敦和林子轩的那次见面,林子轩在剑桥大学写了一首诗歌,优美至极。
徐至摩在心里叹息一声,他明白自己之所以能够接到这份邀请,是因为林子轩的缘故。
这不免让他有些失落。
当年他可是不大看得起林子轩,如今却要借助林子轩的名声才能混迹在伦敦文学界的核心圈子里,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其实,这是他妄自菲薄了。
徐至摩之所以接到邀请,还因为他是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的学生,而且在英国上流社会有一定的名声,否则根本不会接到邀请。
布卢姆斯伯里集团的成员大多数来自于剑桥大学的使徒社,这个社团可是举世闻名。
剑桥使徒社是1820年由莫里斯、丁尼生和哈勒姆开创的秘密社团,由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和国王学院最优秀的12名成员组成,会员既有在校本科生,也有已经毕业的前剑桥学生。
使徒成员要经过非常严格的拣选,一般是剑桥学子中最为出类拔萃的才智之士。
它的宗旨是:与一群志同道合、亲密无间的朋友一起,全心全意、毫无保留地追求真理。
这个团体每周六晚有一次正式的聚会,实际上是一个小小的“皇家学会”。
“在我的剑桥生活中,最重要的事件就是被选为使徒。”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侄儿朱利安贝尔在1930年写道:“我真正感觉到我是坐在剑桥理性主义的塔尖上。”
顺便一提,这个叫做朱利安贝尔的家伙是个极端主义者,在1935年怀揣着改变世界的理想来到中国,应聘到武汉大学做英国文学教授。
他最终没有能改变中国,反而爱上了一名叫做凌淑华的中国女子。
凌淑华生于1900年,出身名门世家。
她的文学老师叫做辜鸿名,真正学贯中西的大师,她的绘画老师是缪嘉慧,这是慈禧太后御用的画师。
所以,她在文学和绘画方面具有很高的才艺,而且相貌出众。
当朱利安贝尔遇到凌淑华的时候,她已经结婚了,她的丈夫陈愿同样是社会名人。
至于结果,还是不要说了,较为尴尬,反正就是男女之间的那些事。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和国王学院的学生,就没有资格加入这个圈子。
徐至摩以前只在这个圈子的外围游荡,现在终于进入了核心。
他收拾心情,和托马斯艾略特攀谈起来,把林子轩在中国的事迹告诉了艾略特,主要是林子轩在文学上的成就。
在这种场合,同样作为中国人,徐至摩自然要为林子轩说好话,这种风度还是有的。
不过当他听到艾略特写《荒原》的灵感来自于林子轩所写的《死水》时,他不由得目瞪口呆,真想告诉这位生活在英国的美国人,这两首诗作根本没有联系好不好。
《死水》是对北洋政府时期国内政治环境进行的讽刺和控诉,有政治隐喻。
《荒原》则是表达西方文明精神上的幻灭。
如果说两者有共同点的话,那就是都是象征主义的诗作。
隐约间,徐至摩似乎抓住了什么。
原来东西方世界的诗歌是可以相通的,原来诗歌还可以这么写,用东方的语言来描述西方的精神内核,或者东方的精神内核用西方的语言进行表达。
互相借用,融会贯通。
于是,一条诗歌的道路在徐至摩面前徐徐展开。
艾略特不知道这位东方人顿悟了诗歌的至理,他听到林子轩还写了以美国内战为背景的《乱世佳人》,作为一位美国人颇为感兴趣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