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走钢丝(中之下)(1/2)
“大郎,你帮陛下什么忙啊?…四儿〖兴〗奋的说。
若以前四儿不相信的,现在却相信了,咱这个小主人很有本事!
不过郑朗心情有些沉重,虽在帮忙,可会引起争议,一样是在走钢丝。他这种温润,或者说温吞安静的xing格,很不喜欢这种感觉。
为了友情,他还是出了手。
回到了书房,提起了笔,在纸上写道:臣村首有岗也,下临溪渠,每烈夏之时,草木际天,臣喜于此仰望瀚空,历数繁星,或观月出东山,踌躇踌青宇之间也。清思飘发,恍若趁羽而起,御飞龙云气,游于四海之外者。
这是起首一句,但非是品xing高洁之辈,勿写,人家会笑话的。不过不是说自己多放达,而是为了引出正文的。
一日寐之,有白衣仙子驾鹤而来,吾起之仰首,曰,汝乃自藐姑射山来乎?
一问不但引出了正文,更是恣肆之极,充满了想像。
曰,然。
吾复曰,汝何之来也?
答曰,汝之常寐吾,之所以吾临此观之。
就是这一句,引起了很多的传闻,是后话。继续写下去。
吾曰,然吾不喜,七月之交,稻米始香,而酷日无情,焦土龟裂哉,蝗之贪籍,竹叶殆尽,树木蔽零,旷野萧瑟,汝来时未来,未来时来也。
子嗔而,汝主乃是何主如也?
吾主仁爱朴质,纳谏如流,非汉文景不足以所称也。
何如?
非吾所悟也,汝自藐姑射山来,当知者,请诉于吾,以晓吾困乎!
汝等俗夫也,吾一念,尔等青发成雪丝是者,故老子曰天地视万物若刍狗,汝何哉也痴?
这一句没有敢多写怕麻烦,一掠而过。我一念之间,世间已经是万物沧桑,你从一个毛头小子变成了一个老头子,有这么多闲功夫管你们凡间的事吗?你们也太自作多情了?可以多写,必然会有争议所以不敢写下去,仅一句转向了下面。
吾上一念间,开元三年是哉,乃盛世乎?
然。
奈何山东大蝗?
吾不能言。
彼时民以为焚香膜拜设祭蝗去也,然不能禁。姚崇乃奏遣御史督州县捕而瘗之,议者以为蝗多不可尽也,明皇亦疑之。崇曰,今蝗满山东,河南北之人流亡殆尽岂可坐视食苗,曾不救乎?明皇乃从之,怀慎以为杀蝗太多,恐伤和气,崇曰,昔楚庄王吞蛭而愈疾,孙叔杀蛇而致福奈何不忍于蝗而忍人之饥乎!岂使杀蝗有祸,崇请当之。乃蝗去也!
然。
汝枉读诸书者,长右、蛮蛮(二古兽,所至之处有洪灾)肆虐之季,禺疆(风神与瘟神)猖獗附伴也。而旱魅纵时,多有蝗虫鼓之也。千古使然!然西方几万里外有国名曰大食,其地居然极南之所黄沙万里,寸草不生,飞鸟隐匿,赤山炎炎,热气蒸天。
魅之更盛,蝗之愈众,而民安者何故也?
吾不知也,请仙子赐。
曰,其民者,以蝗之为美食也,其肉也nen其味也鲜,若佐以饲之禽畜尤胜于饲之于米粮哉。之于蝗虽众者,犹不足以为害哉。
仙子何如言!
汝又痴,大食立国几唐同载也,唐今何在?五代已更,大食仍立于西方哉!汝君若不敬正神,不敬于民,而敬于魅神者,敬于蝗者,吾为汝国恐也!
语罢瞬失。
吾亦醒,夜白风清,月渐西斜,落叶萧萧,清空余里,恍若余香犹存,然吾冷汗涔涔,茫然不觉也。
一气呵成将它写完,并没有立即送到京城,而是喊来了肖伯,对他说道:“肖伯,你去替我办两件事。”
“大郎,请吩咐。”
郑朗此时十六岁了,连老肖也渐渐将称呼从小郎改成了大郎。
“你在后面率人多盖一些鸡棚子,里面放上石灰,然后向乡里多收一些小鸡子过来饲养,价格贵一点问题不大。”
放石灰是简单的防止鸡瘟措施,收小鸡子,也不是谋利的,仅是做一个表率,否则他说,若有祸,朗请当之。请问你一个小举子,有什么资格当之?不能言,但我能行。
肖伯不知道他的用意,自家小主人要做,不管对不对,不就是hua一些小钱嘛,现在的郑家也不是过去的郑家,每月收益就达到了一千缗钱以上,不用在意。
说道:“喏。”
可接下来郑朗一句话让他有些毛骨悚然了,郑朗说道:“你对乡亲们说,我将会收购蝗虫,凡将蝗虫捉来的,我会按二十文钱一斤的价格收购。”
“大郎,你要做什么?”肖伯吓住了。
“听我的话没有错。”
“不可啊,几个娘娘不同意。”
别说朝堂,就是家里也没有人会答应。
但郑朗想到了一条办法,将四儿喊来,说:“四儿,你回家去一趟,让你家人替我办一件事。”
“好啊。”
郑朗说完,四儿也犹豫不决了。
“你答应,我就让你奔我生几个乖儿子,不答应,我就不让你生。”
这都是什么……
但实际就是这样,思想观念很难转变。
“大郎,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以后称就知道了。”
四儿不情不愿的回到娘家,四儿的娘家人也不乐意,可四儿很委屈的说若不答应,自家小郎以后不与自已同房。一家人无奈了,本来以后注定是小妾的位置,只有有了孩子后,在郑家才能有地位保障。为了自家女儿,只好受着。一边焚香祈祷神灵恕罪,一边盖小鸡棚子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