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练功场上的是是非非(1/2)
走上这条路才知道它有多厉害,也才明白教习为什么说,不要经常去,偶尔走一走就可以了。因为实在太伤身体了。
余宇在坚持!
一连十天,中间只断过一天,那一天,他撑不住了。薛子陵每天必到,也每天必晕倒!
这晚,余宇坐在自己房里,默想《场源本录》上关于修行的记载。他算计着,如果想在那条路上走下去,走的更远一些,更轻松一些,自己的境界肯定很重要。
但修行的第一个境界是虚场境十重,自己现在算是第几重呢,还是根本连虚场境都没有进?余宇不知道,按照那本书上的记载,如果进入了虚场境,便可以隔空摄物。
余宇心头默念,单手向前,感觉气海内一股热流慢慢的涌了出来,涌到了手上。余宇手掌上翻,力道对准面前不远处的一个脸盆,想用这股力道将脸盆举起。
一股不知名的热浪从他的手掌向外溢出,缓缓向脸盆行去。
但,很快,那股热浪便在中途消失不见,功败垂成!
余宇叹口气,这已经是第一百多次实验了。余宇气的运起混元诀,一掌打了过去,脸盆砰的一声,四分五裂。
“奶奶的,还是我的混元诀有用!”余宇没好气道。
虚场境十重第一重:念动!
没到!
试了很多次没有成功,余宇收拾一下,离开宿舍,提起长枪,直奔宿舍后面的练功场,这里是给修习武道的弟子们练功用的,非常大的一块场地。
此时月亮已经悄悄爬上枝头,静静的打量着大地上的万物生灵,发出柔和而舒适的白光,余宇走在林间的路上,脚步轻盈,落地无声,一会儿便来到了那片开阔地。
这里已经聚集了很多练功的学生,都是新生。老生有他们自己的地方。
余宇暗运混元诀,开始一招一式演练自己的枪法。此时他仍然不知道自己的枪法到底如何,混元诀的威力到底如何!
每一招每一式都显得笨拙无比,没有凌厉的破空声,也没有尘土飞扬的大气势。稳稳的一枪刺出,就是一枪,没有花哨的点缀,也没有优美的舞姿,像是一个几岁的孩童一样,在那里耍着。
演练时间不长,像每次一样,余宇开始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发生变化。身体的每一块肌肉都在不停的抖动,所有的肌肉说不出是兴奋,还是紧张,在不停的相互摩擦着,就像是炒栗子一样,在不停的翻滚。全身上下被一层热气笼罩。手里的长枪似乎变的有千斤那么重,每刺出一枪,他都要付出极大的辛劳。
脸上的汗水开始滴滴答答的往下淌,鼻洼鬓角开始出现豆大的水珠,那是热汗所致。
八十一枪,这两年才能勉强演练一遍,最开始演练的时候,一枪都练不完整。单独看招式,平淡无奇,但一旦配合了混元诀,情况立刻发生变化。身体像是被什么东西挤压的快要变了形一样,到最后,内脏似乎都在承受极大的压力。
收枪,运气,完成这套动作下来,余宇盘腿坐在草地上,让自己尽快平复下来!
因为他听到有人在走向自己!
是付凌华!
借着月光看的清楚,付凌华此时穿的并不是学府的统一服饰,而是一身紧身装,上身穿青色小褂,下身是利落的白色长裤,绣着五彩的鲜花,胸部微挺,有些急促的上下起伏着,脚上穿的是一双白色长靴,手提宝剑,一股子女中豪杰的味道十分明显。
余宇站起身,提着长枪静静的看着走向自己的付凌华!
付凌华来到余宇近前站定身形,冲他微微一笑道“以前不知道你能修行,还以为你是乡下一个略通文墨,能舞舞刀枪的穷小子!”
付凌华说的很直接!
余宇一笑!
“焱人以剑为尊,你为什么用枪?”付凌华问道。
“如果我说有多么喜欢枪,多半不是真的,你可能也未必信。事实上也的确不是。我不像你们,有的选,我是没得选,在机缘巧合之下就学了枪,后来能选了,但我却不想改了,因为这杆枪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武道那么简单,而是保命!”余宇道。
“剑,不能保命?”付凌华问道。
余宇沉默了一会儿道“这事儿说到底还是看缘分,我还是觉得自己更适合练枪!”
付凌华道“恕我冒昧,我看你练枪,招式好像并不怎么好看!”
“我练的是杀人的枪法,不用多好看!”余宇道。
“余公子,你指的是杀了司徒南吗?”不知道什么时候,钱素雅,李馨蕊,等一干女生来到了余宇近前。
余宇一皱眉“你想说什么?”
钱素瑶脸色有些冷“余公子虽然在望江楼挑了司徒南,但也不用一直拿这事说吧,要知道,学府里藏龙卧虎,有能力杀死司徒南的,可不止你一个!”
“那便如何,这与我何干?”余宇道。
“你?”钱素瑶一愣,她本是想借机羞辱余宇一番,没想到余宇对她的话题毫不在意。憋了一肚子的火,没处撒,不由得恼羞成怒起来,冷笑一声道“余公子好气度。但须知野鸡就是野鸡,永远都不可能飞上枝头变凤凰,你日日去小路的目的,莫非能瞒得过众人的眼睛?”
“哦,你说说看!”余宇玩味的看着钱素瑶道。
“哼”钱素瑶冷笑道“你不过是想借着和薛公子较量大出风头罢了,以为我们不知道。真是笨拙的伎俩。薛公子注定是要进凤麟阁的人,岂是一般人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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