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明月光朱砂痣(1/2)
“娘娘,猎到一只雉鸡。”
一阵马蹄声后,一身戎装的女子手里拿着一只身上被插上箭羽已经没气的野鸡。
宁馨对自己的这只猎物却不忍直视的嫌弃,这是什么准头,爆,菊准头也太准了,口味好重。
“不猎了,我去骑一会马,这里的动物都被养傻了,没什么意思。”狩猎场没有大型凶猛野生动物,平日里小动物们不用担心人生安全的在一起愉快的玩耍,警惕性什么根本没有。
“宁馨,宁馨。”宁馨还未走,便听到身后传来踢踢踏踏的一阵马蹄声和有人喊她的名字。
“好巧啊。”树冠小麦色的肌肤淌着汗水,带着一股青春的阳光味道扑面而来。
“山武候世子,皇后娘娘的闺名不好让外人知道。”飞燕毫不客气的指出树冠不应太过亲热。
“有外人时我会注意的,我这么称呼她已经习惯了,宁馨也从不喊我什么世子。”树冠对飞燕的质疑好脾气的解释,他以前虽未见过飞燕可也明白能跟在宁馨身边的必然是她倚重的。
“宁馨你打了多少猎物,我猜你是不是又想溜。”树冠不等飞燕回答,走到宁馨身边揶揄道。
“是啊,我又想溜了。这里的小动物都是吃草了,看到我们都快吓死了根本不用弓箭。你打到几只?这样的小场面你大概不喜欢吧,和你家后院圈养似的。”宁馨笑着说道。
“阿姊树表兄家里真的有这么大地方圈养动物吗,我怎么一点都不记得。他在打猎时还说这里的动物傻的让人懒得杀它们,比他们家圈养的还傻,一点意思也没有。”宁翔打马上前道。
“我是一点都不记得有这么大的圈场了,我记得我们在那也是漫山遍野的跑着打猎。”
“我们就住在山上,山上的小动物自然都是我们圈养的,动物种类数量都比这里多多了。”
树冠爽朗的说道,其实他对这里的感情比他说的要复杂许多,他甚至有些讨厌这里。他不能忘了几年前就是在这里,他输给了陈君瀚,输掉了宁馨,输掉了一直向往的生活,灰扑扑的回到山越。也许是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朱砂痣和明月光时间愈久越让人怀念。
他想自己是非常喜欢那个突然走进自己生命中,带着强烈个人色彩的女孩。在他还不懂得爱情的时候就已经将她放在心底最深处,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份沉淀酿成了酒,时间越久酒香越纯,情不自禁的将这份珍藏拿出来,只要轻轻一闻,酒不醉人人自醉,但愿长醉不复醒。
“宁馨既然不想继续狩猎,我们一起去骑马吧。这里有河水,我现在做鱼脍可厉害了。山越就没有比我更好的刀工,我还记得我们以前一起出去玩时总要弄点东西吃。第一次吃鱼脍差点把舌头都给咬了,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只觉得你真是太厉害了没有什么不会的。”
说起那时候的往事,树冠的脸上不免染上一层陷入回忆时兴奋的红晕,那时的岁月太迷人。
“那时候我们的刀工都不行,片出来的鱼肉厚且样式也不好看。可蘸上酱料就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佳肴,我每次看到都会想到那个时候我们在河边哇哇叫的逮鱼。后来你们都走了,我没事的时候经常去捉鱼,时间久了刀工就厉害了。我现在做出的鱼脍才真的是薄如蝉翼。”
“小翔那时候才这么点大,粘人就已经很厉害了。吃东西的时候最安静,脾气最好,吃完就不记得我是谁,没事就爱和我抬杠。想想那时候真好玩,我的刀工练好了你们却没尝过。”
“我们去捉鱼做鱼脍吃,树表兄说的事情我都不大记得了。这次一定好好常常树表兄的手艺才行,调味料我这里都有,阿姊要不要一起,树表兄的手艺阿姊也应该很久都没尝到了。”
“不了,你们去玩吧。”宁馨没有任何犹豫的拒绝道。
“为什么不一起,是怕皇上知道不高兴吗。你们大陈的女孩子不好和外男走的太近,所以即使这么久没见面也很想彼此,依旧不能像以前一样无所顾忌的在一起玩,是吗。”
“是吗”两个字树冠声音很轻,仿佛一滴水落进了水潭中,叮咚一声后撩得人心痒。
“是没有做姑娘时方便,我们的规矩你是知道的。”宁馨见树冠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样子,又觉得自己这么做好像不够热情,树冠和别人毕竟是不一样的。
“我们带六郎一起吧,虽然他不大能和我们玩到一起,不然我真不好和你们一起。”宁馨道。
“他方便吗,和我们去一起玩,不去打猎?”树冠不肯定的问道。
“方便,他才是我们当中最自由的,不想去打猎就不用去。他之前也和我说我们一起的,正好我们这么多人一起也好玩。好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宁馨显然很高兴。
陈君瀚出现时,他和树冠看到彼此都觉得对方真是太讨厌了。树冠的情绪比以往更加复杂,他以往知道自己喜欢宁馨,可也没当做什么特别大的事情,她那么好自己喜欢她很正常。上次来京师灰扑扑的回去后总觉得哪里不得劲,时不时的脑海里会浮现出宁馨的相貌话语。
他以为时间会带走一切,他会忘了她再喜欢上别的姑娘。山上的好姑娘多的是,即使要娶山下的也不是难事。可时间越久他越想她,迫切的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想看看她。这种愿望特别强烈,真见到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可是他知道自己就是想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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