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男朋友(1/3)
约见的地点是在一片居民聚居区附近的一个综合性超市旁边,具体地址是一家连锁快餐店,此时还是上午时分,已经过了早饭时间段,不过距离午餐时段还有一点时间,这个时候的快餐店里面顾客不会太多,虽然对方特意挑了这么个地方,让人多少还是有点错愕,不过倒也不算是一个特别坏的选择。
等到一见了面,方圆方才在心里面嘀咕的问题,就都烟消云散了,他们约见的这位赵英华当年的室友并不是一个人来的,她还带着一个一岁多的小不点儿。
在确认了彼此的身份之后,这位赵英华的昔日室友很不好意思的对戴煦和方圆笑了笑,指指自己那个坐在婴儿座椅里面,正咿咿呀呀不知道在自言自语什么的小孩儿说:“不好意思啊,我家就住在这附近,天冷,我孩子小,脱离不开人,家里也没人能帮我看一会儿的,实在是不方便到别的地方去跟你们见面。”
“没关系,可以理解,在这儿也不错,环境挺适合说话的。”方圆对她笑了笑,算是替她宽心似的说,不过这话倒也不全是为了安慰对方,以现在快餐店里的客流量来说,只要那个小不点儿不要中途哭闹,到的确是个说话的好场合。
赵英华的昔日室友自我介绍了一下,她姓王,单名一个清字,也是大学时期就已经和男朋友感情非常的成熟稳定,所以毕业之后就结了婚,当初的男朋友,也就是现在的丈夫工作在a市,所以她就跟着落户在了这边,结婚后很快就怀孕,因为最初身体状况不大稳定,所以为了保住小孩儿,索性辞去了原本就辛苦并且收入不算理想的工作,现在小孩暂时不能脱开手的这段时间。她就专心在家里照顾孩子,这也是她一接到电话就能立刻约戴煦他们出来的最根本原因。
王清说,她和赵英华因为都是专科生,所以做了将近三年的室友。当时同寝室有六个人,王清和赵英华也算得上是比较亲近的一个了,虽然也不算是什么无话不谈的至交好友,不过以赵英华的性格来说,跟她比和同寝室的另外四个人。还是要显得更加融洽一些的。按照王清的说法,赵英华是属于那种心地不坏,但是性格却并不算非常开朗随和的类型,她很多时候会表现出一股倨傲的劲头,对周围的人态度会有一点漫不经心,或者不理不睬,有很多人因为她的这种性格特点,以为她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就放弃了和她打交道的念头,而像王清这种和谁都还算有耐心的人。反而通过慢慢的熟悉过程,认识到赵英华性格的本质,发现她骨子里并不是一个傲慢的人,那种倨傲似乎只是她的一种保护色,熟悉以后,她其实也还是和其他同龄的女孩子没有什么不同的,于是两个人就亲近起来。
因为王清还带着小孩儿,所以戴煦和方圆也没有打算耽误她太多的时间,坐下来聊了几句关于赵英华在学校期间的人际关系之类的以后,就直接把话题引向了他们这一次想要了解的重点对象——赵英华的男朋友。
“哦。那个我是知道的,不过现在应该不能说是赵英华的男朋友了吧?”王清对那个人似乎并不陌生,不过她开口纠正了一下戴煦和方圆的措辞,“现在来算的话。那人也只能算是赵英华的前男友了,两个人分手估计有一阵子了吧。”
“那你知道这个人的情况么?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方圆问。
王清点点头:“这人名叫丁阳,也是我们学校的,人么,反正我看着就是普普通通,家里头条件据说还不错吧。所以有一点点公子哥儿的那个劲儿,我个人是不喜欢那种类型的,觉得一天到晚摇头摆尾的,一点儿也不稳重,而且有点没深沉,让人感觉靠不住似的。不过这都是我的想法,人和人肯定是不一样的,赵英华肯定不是我这种想法了,她估计是喜欢那种类型的,要不然也不会当初丁阳稍微那么一追她,她就动了心,都没用丁阳费多大劲儿,就点头同意了呢。”
“我那时候还劝过她,我说要是日久生情的那种,可能还好一点儿,毕竟都很熟了,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想接受就大大方方的接受,不想接受就干脆一点儿的拒绝人家,别吊着人的胃口,这样不厚道,但是她和丁阳不是那么回事儿,丁阳是我们学校的,但是不是我们专业,当时我们才大一,刚入学还不到一学期,之前她和丁阳连认识都不太能算得上,我总觉得一个都不太熟的人,就这么就一口答应了跟人家在一起什么的,有点儿冒险,应该让丁阳多追她一阵子,趁这个机会加强一下了解认识,这样比较靠谱儿一点。但是赵英华没听我的,我也没好意思说太多,毕竟我们俩的关系也没有要好到什么程度,说多了赵英华也不太高兴,我后来就没说,他们俩很快就在一起了。”
“那后来是什么时候分手的呢?谁提出来的?”方圆又问。
王清回忆了一下,说:“其实他们俩也没有很快就分手,说起来,也谈了有两年多的吧,反正感觉赵英华确实是挺喜欢丁阳的,一开始我是知道他们两个的事,所以很确定是丁阳追的赵英华,但是后来他们两个在一起,赵英华对丁阳特别无微不至的那个劲儿,别人都还以为是赵英华倒追的丁阳呢。我不知道这么说是不是不太好,反正就是我自己的一种感觉,我总觉得丁阳当初会追赵英华,完全就是脑袋一热的事儿,要不然也不会过后就那么不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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