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史密斯(1/2)
尽管如此,那个年轻的杀手还是没有半点反应,不过在这一刻她却不敢乱动,因为蔡飞给她一种十分危险的气息。
正在此刻,本来一直躲在包厢里面的男人也出现了,这是一个十分健硕的中年人,他的手中握着的是一把银白色的小手枪。
显然他是想用这把枪干掉这个敢于刺杀他的年轻杀手,一个男人若是老到了不喜欢女人的地步,那么是绝对不会怜香惜玉的。
但是蔡飞却不一样,他还是个年轻人,。
“跑!”蔡飞低声在女杀手的耳边说道,在那一刻他也放松了握着女杀手脖子的手,为她打开了一扇脱逃的大门。
不过女杀手显然并不领情,要不也不可能逃跑的时候,一个肘击就直接打到蔡飞的胸膛上。
年轻的女杀手一个鹞子翻身,就直接从窗子那里跳了出去,紧接着响起的枪声只来得及追赶她的背影。
“***!”蔡飞忍不住大骂一句,然后跑到了窗外。
接着就看到了那个女杀手,此刻正蹲在三楼的广告灯箱上,她好似感应到正有人在看她一样,回头冲着蔡飞淡淡一笑。
蔡飞一下子就气不过了,心说这都是什么人啊,自己好心好意救她,她却没心没肺的给了自己一拐子(四川方言,相当于肘击),居然还敢对着自己笑。
“年轻人,身手不错啊!”蔡飞正准备追出去,却被刚才那个拿着把手枪的男人叫住了。
“额,还行吧!”蔡飞淡淡道,等他回答完这句话后,就已经彻底失去了追出去的机会了,因为那个女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机会从来就是这样,稍纵即逝,所以啊一个人做事情的时候都应该专心致志的,一分心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事情了。
“我叫史密斯,很高兴认识你。”史密斯自我介绍道。
“大叔,在做自我介绍前,能不能先把指着我的枪拿开?”蔡飞无语道,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他刚才不追出去的原因,鬼知道这个史密斯用枪指着他是想干什么。
所以为了自己的生命最好还是乖乖在这里呆着比较好点。
“额,不好意思,太紧张了,一不小心就给忘记了。”史密斯讪讪一笑,满脸都是不好意思的表情。
“都快老掉牙了,还这么怕死……”蔡飞接着说道。
“人既然还活着,怕死是很正常的嘛。”史密斯淡淡道,为什么说姜还是老的辣,因为老的总能说出那么一两句很有道理的道理。
史密斯这句话显然很有道理,所以蔡飞自然也没法子反驳。
“好吧,算你赢了。”碰到一个自己父亲辈的人,蔡飞觉得自己也实在不好跟他计较什么。
“年轻人,我都说了我的名字,你不说你的名字,恐怕太不懂礼貌了吧?”史密斯接着又说道。
“你叫我雷锋吧,或者说叫我红领巾也是可以的。”蔡飞摆摆手,淡淡道。
“额,年轻人,你这是欺负我不懂中华文化吗?”史密斯满头黑线道。
虽然说他不一定会知道红领巾是谁,但是雷锋那么出名,谁不知道啊。
“既然你了解我们中华文化就应该知道我们做好事是从来不留姓名的!”蔡飞微笑着解释道。
“额,那好吧,不过无论如何也让我感谢你一下?”史密斯坚持道。
“如果你要是有漂亮的女儿,就让她以身相许吧,其他的我也实在不好要求太多。”他这哪里是不好要求太多的样子,简直就要求的够多的了。
“额,可惜我没有闺女,混蛋小子倒是有三个,要不你们结为兄弟吧。”史密斯十分尴尬道,他活了一辈子都没遇到过一个像蔡飞这样厚颜无耻的人。
“在我们中华有句古话——叫做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蔡飞突然说了一句十分莫名其妙的话语。
“so?”史密斯同样也觉得莫名其妙。
“一个人衣服多穿几件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一个人不可能一辈子只穿一件衣服,但是一个人要是多长出几双手脚,别人还不把你当个怪物。”蔡飞解释道。
“也就是说?”史密斯疑问道。
“也就是说我现在只想说两个字?”蔡飞接着说道。
“哪两个字?”史密斯一头雾水。
“再见!”蔡飞斩钉截铁说完后后迈步就往外面走。
“年轻人,要不明天来参加一个宴会吧?”史密斯突然喊道。
“有美女吗?”蔡飞问道。
“不少!”史密斯点头道。
“好吧,有邀请函就给我吧,有时间我会去的。”蔡飞道。
“当然有邀请函。”史密斯说着就从怀里掏出一个便签本,本上别着一只钢笔——caand’ache的“1010”限量版,价格大约1。9万美元。
之所以叫这个奇怪的名字,是因为笔身上带有一个钟表,因为钟表是个样子货,指针永远停在10:10的位置,所以叫这个名字。
此刻史密斯正用这只价格不凡的钢笔在便签上写着什么,写完后他又撕下那页递给蔡飞。
“给你!”史密斯说道。
蔡飞接过一看,便签上的内容十分简单,只有时间地点还有一个电话号码。
“这是我这辈子见过最丑的邀请函……”蔡飞毫不留情的打击道,“不过你的钢笔还不错,土豪金!”
“额,你喜欢吗?”史密斯问道。
“还行吧,毕竟是金子做的……”蔡飞的话还没有说完,史密斯就把钢笔递到了他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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