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来客(1/2)
又是一个周末,曼莎这个星期没有回家,放学回洪家,在客厅外就听远远听到爽朗的大笑声,曼莎正好奇是哪一位客人,一进门就看到一位目光炯炯,精神矍铄的老人,老人的气场十分强大,以至于曼莎一进门就只看到他。正疑惑着这位老人好像很是面熟的时候,边上的洪耀国开口了。
“澹台老哥,这个就是顾家树的曾外孙女,顾曼莎,现在可是我的干孙女”洪耀国很是得意的介绍道。接着又为曼莎介绍他边上的一位英俊的青年,“曼莎,这是你澹台爷爷家的小儿子,叫澹台锦卿”
呃,这是什么情况,这个人要怎么称呼呀?曼莎边暗想着,一边打量着他的面容,曼莎不淡定了。这人长得也太好看了,洪世俊当然称得上英俊,可惜还是少年。可是眼前这个叫澹台锦卿的人呢,二十出头,健康光洁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像天上闪亮的星辰,那浓密的剑眉,高挺的鼻,性感的唇,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曼莎一边打着腹稿,嘴里却把心里的想法直接吐露出来了“这个哥哥长得这么好看,我是叫叔公,还是叫叔叔呀?”
呃,怎么全场的声音这么安静,后知后觉的曼莎终于反应过来,她居然把内心的想法说出来了,曼莎这个时候真的很想装驼鸟或装晕过去,可惜这个戏码暂时还不适合她这个年龄层的人来演。
过了一会儿,整个大厅都是洪耀国和澹台伯雄的大笑声,澹台伯雄一边笑还一边说“你认的这个孙女,可真是太有意思了。今天我可是见识到了。”
沙发上端坐的澹台锦卿也忍不住抚额,自己有那么老吗?虽说自己在家族中的辈份挺高的,可是也没有到做叔公的地步吧。这一小丫头一连串蹦了几个称呼?哥哥,叔叔,叔公,这几个称呼可还都是连跨了三个不同的辈份。
看着低着头,努力做忏悔状的曼莎,大家是又心疼又好笑,最后,还是澹台伯雄解了围,“好了,好了,大家也别笑小丫头了,以后叫锦卿叔叔就好了。”
“嗯嗯嗯”曼莎立即像小鸡啄大米似的连点了三个头,乖巧的对澹台锦卿打着招呼,“锦卿叔叔,您好,我叫曼莎。”
“嗯”澹台锦卿看看眼前粉嫩可爱的小萝莉一眼,淡淡的笑了笑,那笑容风光雯月,天呀,不要笑得这么妖孽好不好,曼莎抚了抚自己的小心肝,感觉它还在自己的小胸膛内,才放下心来。
放学回来的世俊和世聪看到澹台锦卿,简直就跟看到偶像似的,非常激动的冲上去,热情的打着招呼,世聪的性格好理解,能让世俊表现得如此激动,难道两人有jq?曼莎脑海里忍不住浮现出耽美的一幕,呃,曼莎觉得自己越看越可疑,到底两人谁是攻谁是受呢?
“咳咳咏”洪耀国的三声咳嗽不仅让世俊兄弟两平静下来,也打断了曼莎的胡思乱想。“世俊,世聪还不过来见过你澹台爷爷?”
“澹台爷爷好”洪世俊两兄弟连忙礼貌的向澹台伯雄问好。
“好,世俊现在念几年级了?”澹台伯雄关切的问道。
“已经是高三了,他可不能和锦卿比,锦卿像他这么大的时候,都已经在美国哈佛大学上学两年了,更不用说年年一等奖学金,还要打理自己的公司。锦卿真当得上少年英才,真的是后生可畏呀!”洪耀国半是赞叹半是羡慕道。
“你也不用这么称赞他,世俊也很快就上大学了,再说世俊已经很优秀了,人各有志嘛,每个人长处都不一样。”澹台伯雄谦逊道,但语气中还是有一丝被称赞的自豪。
“锦卿大哥,什么时候回来的,这次打算呆多久呀?”世俊向澹台老爷子问好后,就立即熟络的和澹台锦卿聊着。
“我刚回来没有几天,这次估计会呆上两三个月吧!怎么了,你有事呀?”澹台锦卿语气平和的回答道,他确实也蛮喜欢比他小五岁的世俊,所以基本上两人交谈的气氛还算热烈。
“我现在已经高三了,我有点想到国外上大学,所以想问问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这样呀,如果你想到国外上大学了,除哈佛外,还有很多好的学校,比如斯坦福大学,耶鲁大学,加州理工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大学,剑桥大学,麻省理工大学,牛津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你自己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学校呢?”
“你觉得斯坦福怎么样?”世俊反问道。
“斯坦福大学的学制与其他大学不同。他把一年分成四个季度,学生们每段都要选不同的课。因此,斯坦福大学的学生比那些两学期制大学的学生学习的课程要多,压力也比其他大学学生要大。斯坦福的学生必须在九个领域完成必修课,其中包括文化与思想、自然科学、科技与实用科学、文学和艺术、哲学、社会科学和宗教思想。除此之外,学生的写作和外语必须达到一定标准。”
斯坦福大学在专业设置上覆盖了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的合集。在美国大学里有个普遍的看法(也许是偏见),“哈佛的人能写不能算,麻省的人能算不能写”,反映出哈佛侧重文科而麻省侧重理工科。(实际上哈佛有世界上最好的数学和物理学专业。)而斯坦福的人文理兼修。
美国最热门的专业首推医学,然后是法律、工程和商业。一个学校的历史专业或者政治学专业再好,在社会上也没有什么影响。斯坦福大学是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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