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章 仰光条约(2/2)
小康?只不过大汉除却外族奴隶,还有不少沦入奴籍的汉人,多是犯了重罪或是遭了牵连,既有官奴,也有被权贵买去的奴婢,或如卫青般的奴生子。
皇帝刘彻虽想逐步解除汉人奴籍,却也晓得此事急不来,华夏历朝历代都不乏有mài shēn为奴之人,所谓救急不救穷,老百姓太穷才是根本问题。
为今之计,先让老百姓富裕起来才是硬道理,至于诸多汉奴,就先通过制定律法,尽量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乃至生活水准,让主家不敢随意打杀或nuè dài他们即可。
对于奴生子,就不再归入奴籍了,若汉奴养活不起,可送去各郡县的慈济观,由长秋基金拨专款兴建馆舍,为其“代养”,且允许父母不时前来探望自家孩子,日后若生活境况好了,也可接回家养。
如此一来,随着既有的汉奴逐渐老去乃至亡故,汉奴数量应能大为减少,得以润物细无声的妥善解决这个大难题。
不得不承认,身毒诸国在这方面比大汉做得稍微好些。
雅利安人一般是不允许沦为奴隶的,如出卖或抵押孩子为奴隶的家长,要受到极重的处罚,出身雅利安人的奴隶,应由其亲属尽早赎回,以恢复自由之身。
对于不属于雅利安人的第四种姓首陀罗,即便他们大多身为奴隶,奴隶主却也不可随意nuè dài,若让首陀罗奴隶代替达利特贱民搬运尸体,清扫粪便,或打骂奴隶,破坏nǚ nú隶贞操等,就要给予受害的首陀罗奴隶自由。
后世不少史学家将之称之为“温和奴隶制”,不似华夏奴隶制时期对奴隶那般残暴。
不过!
然而!
请注意!
身毒所谓的温和奴隶制,是相对四大种姓而言的,别忘了身毒还存在第五种姓达利特,即“不可接触”的贱民,他们的身份世代相传,不能受教育、不可穿鞋、也完全没有社会地位,只被允许从事非常卑贱的工作,例如清洁秽物或丧葬。
四大种姓之人严禁触碰到贱民的身体,贱民走过的足迹都要清理抚平,甚至连影子都不可以交叠,以免玷污他人。
“不洁”的达利特不是人,比蝼蚁都不如!
大汉之所以有众多汉人沦为奴隶,乃因先秦时的华夏没太多外族奴隶,且从秦皇推进封建制至今也不足百年,离消除奴隶制还为时尚早,何况掳掠外族奴隶是大汉必须长久延续的国策。
对外族奴隶,没甚么残暴不残暴的说法,正如身毒人对达利特贱民的看法,他们之所以对首陀罗奴隶颇为“温和”,也只是不想激起这个庞大族群的反抗,可不存在甚么仁慈之心。
{Ps:作者君向来实事求是,希望不要有圣母表借题发挥,又说作者笔下大汉fǎn rén lèi。}
正因身毒诸国存在此等诡异的种姓制度,故出身大汉的张骞因思维局限性,没预料到巽加使臣会对奴隶贸易如此抵触。
或许也算不得抵触,而是心存顾虑。
若硬要将大批首陀罗奴隶发卖给汉人,多少是会违背婆罗门教的基本教义,况且巽加使臣在仰光军镇没少瞧见汉人是如何驯化奴隶的,绝对的血腥残暴,他真怕这伙“异教徒”为了获得足够奴隶,会做出与婆罗门教义冲突之举。
张骞见得巽加使臣硬是不松口,便是和颜悦色的出言问及他的顾虑。
巽加使臣迟疑许久,终是坦言相告。
张骞听罢,不禁哑然失笑,心道确是自身考虑不周,没想到此节。
“哈哈,此事怨本官糊涂,没与使臣说清楚,我大汉也不在意甚么不洁之人,你巽加既是不便大举发卖首陀罗奴隶,就将那些达利特贱民卖给我大汉便好。”
张骞抚掌轻笑,拍着巽加使臣的肩膀,复又道:“本官知晓你巽加人最是厌恶那些贱民,恨不能离他们远远的,既是如此,让我大汉将他们押往万里之外,你巽加又可挣得无数赀财,岂非一举两得?”
巽加使臣闻言,不禁双眸熠熠,只觉这话在理,依着大行令早先的提议,三口奴隶约莫就能抵扣一斤重的大汉金锭,若是将来押运到这仰光边市卖给汉商,或许价钱还能更高不少。
若真办成此事,返国复命后,非但案达罗迦王不会怪罪他向汉廷退让太多,怕是婆罗门贵族们更会重重奖赏他啊!
于是乎,两人一拍即和,就此将和约中的各式条款尽皆议定,并详细的撰写下来,做成一式两份的国书,只待互派使臣出使两国都城,向大汉皇帝和巽加王递交国书,盖印用玺后公告天下即可。
张骞为表达大汉善意,愿提前让巽加境内的汉军先行罢战撤兵,北返大夏。
巽加使臣终是松了口气,又暗中得了不少好处,拉着汉廷赠送给巽加君臣的数百车驾“赠礼”,引领张骞遣往巽加的大汉使团返国复命,且允诺归国后会尽速请准案达罗迦王向长安派遣使团,呈递国书和条约。
至此,大汉帝国与巽加王朝长达月余的和谈宣告结束,罢战和约亦算得定下,后头的繁琐事宜无非是走流程。
后世史家将此和约视为大汉与外邦首次签署的“殖民条约”,史称“仰光条约”,对大汉乃至整个世界的影响无疑极为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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