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诗会(1/2)
李承乾也没有机会继续悼念他那胎死腹中的初恋了,那个一身水红色襦裙,梳着堕倭髻的女子,再也不会属于他,长久上位者的生活让他依旧可以和郑昭谈笑风生,他随着郑昭与那些学子打着招呼,虽然他并不在邀请之列,但以他的风仪气度,谁又能说他是不学无术之徒呢,当然,除了还带了两个小孩过来,让人感觉有些奇怪就是了。
本来人已经来得差不多,不过逛了一圈后,那边已经备下了几案座垫,案上设了美酒纸笺笔墨,很多人已经随意挑选座位坐了下来,各自交谈着。
郑昭也是个有些自来熟的人,很快便吹嘘道,他这几年在诗会上颇有出彩之处,倒也打动不少佳人呢!要不是家中父母已经给他订下了亲事,等他进士及第便可回家完婚,他估计就能抱得美人归了。
“慕然你也是一等一的fēng_liú人物,今天可要好好表现,尽展胸中锦绣才学,若是得到那位高门千金垂青,日后前程绝对光明啊!”郑昭热心地像个拉皮条的,“你看,那位是秘书丞苏大人家的千金,还有那位,是程家的那位小县主,还有中书侍郎家的内侄女,可是一直当自家女儿养的。还有那位,是柴国公家的……”
李承乾被他这么一打岔,心情也好了许多,这诗会竟然汇聚了长安近半有点名气的学子和官宦子弟,当然,少有勋贵家的子女,毕竟,那些人大多是以军功起家,一向不大被这些世家子弟看得起,他们也多数愿意子承父业,不喜欢这些文邹邹的东西,想必,他们是宁可走马章台,赌斗打架,也是不乐意到这里来凑热闹的。
“郑兄若有事自己去忙吧,苏某自便便是!”见到郑昭的目光落到了前方一处人群,李承乾微笑道。
“那怎么行,不如一起去认识一下!”郑昭热心道。
李承乾指指紧紧跟着他的两个小家伙,无奈地摊摊手:“弟妹年纪尚幼,苏某还得照顾着点!”
“那我就先走了!”郑昭也看出这位可能不大喜欢热闹,也不强求,自己离开了。
李承乾在偏远处找了个案几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慢慢啜饮起来。
这时,一个一身丫环服饰的少女走出亭来,手中持着一个小小的木槌,在一个铜罄上轻轻一击,出“铮”的声音,她清清嗓子,神态落落大方,并无半分怯色:“诸位才俊请了,今日渭水诗会,撼不能如前朝高贤一般曲水流觞,随兴赋诗,但诸位若有佳句新文,自可吟咏传颂,以为盛事!”
稍待片刻,那少女又亲咳一声:“哪位才俊,愿意为此次诗会拟序,以记今日之胜景!”
诸多学子纷纷开口,推举心中人选,却少有自告奋勇的,毕竟,如此多的青年才俊再次,万一不能有佳作,岂不是丢了脸面么!
“我推举我哥哥!”兕子一直坐在李承乾腿上,眼睛一转,忽然叫了起来。
众人都望了过来,看到是个才三四岁模样的小女孩,都笑了起来:“小姑娘,你知道什么是诗文吗?”
兕子不服气了:“我哥哥是最好的,舅舅说,还没见到几个人比我哥哥写的诗好呢!”
李承乾苦笑起来,这小丫头,尽给自己找麻烦,当下站了起来,说道:“小妹年幼无状,我代小妹道歉了!”
“这位公子,令妹既然热心推举,何不作上一文,以为流传呢?”那少女脸上露出狡黠之色,口中道。
“苏某才疏学浅,小姐要苏某作序,实在是让苏某惶恐!”
“苏公子看起来也是一时俊杰,难道作个序也要畏手畏脚?”那小丫头有些咄咄逼人了。
“就是,哥哥,加油,让他们看看,兕子的哥哥是最好的!”兕子也在一旁怂恿。
李承乾也不想老是示弱,当下点头道:“既然小姐有令,敢不从命!”
“雉奴,帮哥哥研磨!”看到在一旁幸灾乐祸看热闹的李治,李承乾才不想让他闲着,兕子出这主意,只怕少不了李治的怂恿。
李治吐吐舌头,卷起袖子,用小勺往砚台里舀了数十滴清水,去过旁边的松烟墨,浸没片刻,开始研磨。很快便磨出一小池浓墨来。
李承乾取过手边的毛笔,饱蘸浓墨,一挥而就。他前世在家中老爷子的压迫下学习书法,尤其擅长行书,在宫中又弄到了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加以临摹,此时书法也已经登堂入室,不比名家逊色多少。片刻后,已然写就,将毛笔置于一旁,拈起纸笺,吹干墨迹,递了过去:“勉力而为,却是贻笑大方了!”
那少女见他提笔而成,不假思索,本有些轻视,觉得是个狂妄之徒,但见得那书法,流畅婉转,挥洒自如,已经去了轻视之心,再看看内容,更是心中惊叹,暗自佩服,已然念出声来:“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况阳春召我以烟景,大块假我以文章。会桃李之芳园,序天伦之乐事。群贤俊秀,皆为康乐。吾人歌咏,独惭惠连。幽赏未已,高谈转清。开琼筵以坐花,飞羽觞而醉月。不有佳咏,何伸雅怀?如诗不成,罚依金谷酒数。”
旁边诸位学子,听得少女轻柔宛转的吟诵之声,都是惊叹不已,大声叫好,欢畅难言。
李青莲的诗自来尽得fēng_liú,狂放不羁,无处不在感慨及时行乐之意,叫人觉得酣畅淋漓,妙不可言。人生本就如此,当及时行乐,方不负这大好时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