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精通(1/2)
河湾地,高庭。
一只健壮巨大的雄鹰在高空飞行,他从多恩的阳戟城出发,一路疾驰,越过截断云朵的赤红山脉,终于到河湾地的高庭。
他停在一座高大的城堡的窗台上。
空旷的窗台上早已准备好了切成细条的鲜肉和满满的一碗清水。
一双手解下捆绑在鹰脚上的信筒,到这时饥肠辘辘的雄鹰才开始进食。
信筒中的信件被男人取出展开:
“维拉斯.提利尔亲启
我的朋友,你给我的配方十分不错,我用它烹调马肉,不仅使马肉的肉质更加的柔软,而且滋味更好。
我的猎犬最近剩下幼崽,过段日子我将派人给你送去几只,那是很不错的狗,相信你会惊讶的。”
“一般的狗可入不了我的眼”,维拉斯笑着摇了摇头,便做到旁边的书桌前回信。
“奥伯伦.马泰尔亲启
我的朋友,我实在不希望你迷恋马肉的味道,他们有更大的作用,很感谢你愿意将心爱的猎狗的血脉赠予我,这对我培育更加出色的猎狗有很大的帮助。
近日我的弟弟洛拉斯举办成年的比武大赛,我希望你能趁现在来看看我,不过不要让我的弟弟难堪。”
又一只雄鹰出现在窗台上,维拉斯将信件放入信筒,雄鹰便冲天而起。
“哥哥又在给红毒蛇写信了”,一个相貌英俊,身材高挑的青年正看到雄鹰从头顶的城堡顶层飞走,不解的摇了摇头。
“加兰少爷,洛拉斯少爷马上要开始比赛了”,一个卫士过来恭敬的对这青年说道。
“你先去吧,我马上来”,加兰点了点头,转身走上了楼梯。
“是”,卫士退下了。
加兰顺着螺旋的楼梯,快步往上走去,很快就到了维拉斯的房间外,他直接推门景区,就看哥哥正在抚摸那只停在窗台上的雄鹰的羽毛。
“哥哥,今天是洛拉斯五连胜的日子,你不打算去看看么”,加兰走到维拉斯身边。
“没什么可看的,洛拉斯必然能十连胜,我现在关心的是角陵为什么没有派骑士出战”,维拉斯摇了摇头,他拿过一张新的信纸,开始书写:
“蓝道.塔利伯爵亲启
提利尔之子向您致以真诚的问候。
有消息说您前段日子受到刺杀,这实在让人愤怒,伯爵坐镇角陵,是整个河湾地的守卫者,对您的刺杀是对整个河湾地的挑衅,我收到消息时立刻便想前去角陵探望,只是身体之故,未能成行,不过至今,想必凶手已经被阁下绳之以法。
伯爵的智慧一向令我钦佩。
正值我幼弟洛拉斯成年之礼,高庭河湾地勇士云集,却因角陵勇士的缺席而辉光黯淡。遗憾狄肯伤痛未愈,否则他必在此时同洛拉斯一同大放异彩,更遗憾伯爵未能前来。
依旧希望有伯爵认可的勇士能代表角陵出战,让角陵的旗帜伫立于比武场上
维拉斯.提利尔。”
“下去的时候记得帮我把这封信寄出去”,维拉斯讲信件整齐的折起来,用蜡封上,递给了加兰。
“哥哥”,加兰结果信件,无奈的点了点头:“不过你还是和我一同去看看吧,毕竟是洛拉斯的比赛。”
“他的第十场比赛我会去看的,若非成功到最后,便与失败无异,更没有看的价值”,维拉斯摇了摇头。洛拉斯承诺的是十连胜,任何一次失败都不能容忍,想来父亲已经为他准备好了,哪里还会有什么意外,他看了两场,实在无法忍受那破绽百出的欺骗。
“好吧”,加兰最终只能独身离开。
......
“收枪,收枪,迅速的收枪,灵活的收枪”,莱德纳手持一柄木剑,一次一次的打开玛尔斯刺来的枪杆,每一次都能在玛尔斯来不及收枪回防的时候用木剑击打中玛尔斯的胸口。
“收枪的速度要更快,否则你无法面对更多的敌人”,莱德纳又一次打开玛尔斯的枪杆,一个箭步送上前,一掌打在玛尔斯的胸口,将玛尔斯打飞了出去。
在莱德纳看来,长矛拥有比刀剑战斧更长的攻击距离,穿透力更强,同时更容易上手,在己方军阵与敌阵第一轮对冲的时候,即使握着长矛的是新兵,只要他还记得用长矛去刺,就有机会刺中对方几个人。
可只要过了第一轮,开始短兵相接的混战了,拿长矛的新兵和一样拿长剑的新兵对上,十个里面,八个死的是拿长矛的。
到了一对一地上单挑的时候,长矛的劣势就更明显了,他不够灵活的缺点被无限的放大。
即使是七国公认的使用长矛的第一高手,多恩的奥伯伦亲王也无法完全驾驭这个缺点,所以他在与人一对一单挑时使用的长矛要比普通的长矛要短一些。
他是通过这个方法来弥补的。
说到底,长矛和刀剑这样的短距离兵器不同,他是一种中长距离的武器。
这个问题玛尔斯自己也知道,他解决的问题是步法,用更加灵活,速度更快的步法来避免被人近身,而且增加枪头的长度,来扩大伤害的面积。这个方法的实用性在他杀那两个劫匪的时候得到了肯定,他用退步回刺的方法轻松刺杀了拿着战斧的胖子。
莱德纳和玛尔斯详谈这个问题的时候认为玛尔斯实在是个天才。
他也使用长矛,思来想去最终选择了提升收枪的速度来解决这个问题。
只要你收枪回刺的速度能压制对方冲过来的速度,那就是你的胜利。他吸收玛尔斯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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