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玲珑刮目相看(1/2)
“或许认识过人性的丑恶,才会懂得纯真的珍贵。”
花慕兰视公孙玲珑如知己,她此刻敞开心扉,说出憋在肚子里的苦恼,“一凡哥哥命运多舛,初见他时就是一个土包子,后来才慢慢发现他的善良和淳朴。
温顺中藏着坚韧,忍让中带着坚强,一凡哥哥不会说什么花言巧语,却也没有公子哥的纨绔轻浮。
不经意间,已相处这么多年,在我看来,一凡哥哥胜过别人百倍。”
“对于人生道理,难得妹妹比我小,理解却胜于我。”
公孙玲珑没追问,她说道,“少女怀春当真是一道难熬的槛,你看这小小的黑石峪,普通姑娘嫁出去给人传宗接代,操劳农活,家境好点的,也逃不过相夫教子。
再有碰到浪荡不淑的,等胭粉落尽,也不过是独守空房,郁郁寡欢。
女人常嗟叹自己命运不济,但又凭什么命不好?那些不幸,就该是女人的命运吗?
就像铜镜姑娘,不就是这套说辞掩盖的牺牲品吗?
女人不是砧板上的鱼,也不是被捆了腿脚的羊,凭什么只能被人蒙住双眼,扯长脖子,等待那所谓的‘命运’主宰?
或许有的人幸运,套上的是花环,有的却被套上缰绳,甚至是可悲的枷锁。
我之所以不愿待在这里,就是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姐姐不想被套住啊。”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与其靠人,不如靠己。’这道理谁都懂,但男人做起来尚且不易,更何况女子?
公孙玲珑一直和花慕兰说到半夜,才留恋不舍的回了房间。
那两人在说交心话时,一凡躺在偏房也没睡着,他不能和马兄畅谈,胡思乱想的,脑海中冒出了铜镜。
一凡和铜镜仅仅见过两次,其实谈不上是否喜欢。
只是如果喜欢的人家境优越,无论哪里都好过自己,那种喜欢多半只能深深的埋在心底。
埋下的种子也许会发芽,会破土而出,但往往都烂在了时光里,化作一撮灰尘,那份喜欢也就无疾而终。
这种喜欢,不管有多么真切,却带着或多或少的懦弱和自卑。
倘若两个人同病相怜,反而会变成另一种愉悦和轻松。
作为男人,会为自己拥有保护女人的担当而自豪,不再唯唯诺诺,小心谨慎。作为女子,也能打消心底的焦虑不安,感觉到那份踏实与真实。
恐怕这也是门当户对的理由之一吧。
一凡除了对铜镜有几分好感,还有着亏欠。如果他当时带走铜镜,至少不会是这种结果,铜镜也不会落得生死不知。
思绪混乱,百感交集,一凡昏沉沉的睡去,迷迷糊糊中听到公鸡打鸣,他再难入睡,便打坐在床,存思入定。
体内那团气已被一凡驾驭的纯熟,似棉似云,从丹田升腾汇聚,在他意识的引导下游走于四肢,任脉诸穴,没多久便运行了两个小周天。
“好漂亮的花啊!”
花慕兰在外面惊叹起来,一凡推门走出去,看到花慕兰站在盛开的花丛里。她已恢复往常的样子,开心的笑着,就像昨天什么事都没发生。
那些花明黄艳丽,是蔷薇。
昨夜有些朦胧撩人,因此一凡没在意,仿佛也未盛开,一夜的功夫庭院就变了模样,在清新的空气里更加芳香扑鼻。
“怎么样?漂亮吗?”公孙玲珑也走出来问道,“看来它们很欢迎妹妹呐。”
“我知道了。”
花慕兰恍然大悟,“我知道姐姐为何被人称为金蔷薇,就是因为这些花吧?”
“嗯。”
公孙玲珑点点头,笑着说道,“也不知道是谁这般叫的,不过听着还不错,我就笑纳了。”
一凡感觉哪里不一样,这才发现公孙玲珑换了女装。里面是米黄的罗衫,外面搭配金粉襦裙,身前用黄绿丝带高高系束。
她梳着一个矮云髻,倒插几支花簪,脸上淡淡的桃花妆,竟然十分娇柔妩媚。
花慕兰与公孙玲珑双双站在花丛里,两人长裙飘飘,与蔷薇斗艳,当真是‘人比花娇花无色,花在人前亦黯然’。
总之,此情此景让人心旷神怡。
公孙玲珑介绍起那些蔷薇花,蔷薇喜阳,也较为耐寒耐旱,很好养活不说,花期相当长。从四月到仲秋,能达半年之久。
蔷薇除了观赏,还有药材妙用。
其花消渴解暑,舒缓胸闷,其叶可愈痈疖疮疡,其根对跌打损伤,关节疼痛都有疗效,亦可用于外伤出血,烧伤燎泡等症状。
这些黄蔷薇,是公孙玲珑亲手挑选的品种。五片金黄花瓣拥着大簇的花蕊,翠绿叶子烘托的生机勃勃,还有一些心急的花枝,已经举起了球状的果实。
“最早没有这么多,都是压条繁衍,生长的小花园一般。”公孙玲珑指着说道。
花慕兰赞叹道,“真好看。”
公孙玲珑解释她爱蔷薇,是因为蔷薇的芳香沁人,并不输于牡丹芍药,骄傲身骨不畏狂风暴雨。美丽之中不容侵犯,拥有躲在枝茎、藏在叶间的针刺和锯齿当武器。
蔷薇示人美好,却又立场坚定,容不得随意采折。如果男人自谓兰菊君子,那女子便是百花之中知礼节、有原则的蔷薇。
“玲珑姑娘,你真让人刮目相看。”
一凡由衷赞道,“君子如水,小人如油,若说女子如花,那也非蔷薇莫属。”
“慕兰妹妹说你不会油嘴滑舌,我看呐,未必。”
这话惹得花慕兰笑了,公孙玲珑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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