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遇故人岔子屯(1/2)
一凡脱下布衫拧了拧,重新套在身上,他从包袱里掏出来魔法长袍,摸了摸还是干的。一凡递给花慕兰,转过身说道,“你换上这件吧。”
花慕兰看看前后没人,便默默的换上了魔法长袍。这一幕让她回想起当年在骷髅洞穴里,他们三个人在水坑洗澡的场景。
“好了。”花慕兰轻声说道。一凡转身一看,不禁露出了笑容,“别说,还真是英姿飒爽,不比公孙玲珑的装扮差。”
一凡本想要夸花慕兰的,谁知她立刻撅起了嘴,还埋怨起来,“哦,你还在想着那公孙姑娘是吧?”
“啊?不,不是,我是说你穿上这一身,谁都看不出是武士还是魔法师,不比公孙玲珑女扮男装的效果差。”
一凡的嘴巴笨,不会哄女孩子开心,解释起来反而越描越黑,最后花慕兰都被他气笑了。
那雨下了好一阵子都没停,一凡抱怨起来,“咱们走的太匆忙,忘记带把油伞,不会就耽搁在这里吧?”
“只能等着了,或许一会就停了。”花慕兰忽然看到不远处出现个人,也往这边跑来。花慕兰赶紧扯了扯一凡,“你看。”
那人的眼神估计不太好,没料到这边竟然还有人,隔着十几步远才猛的站住脚。
他犹豫了几下就要离去,一凡见那人浑身都被雨水浇透,看穿着像是附近的猎户,便说道,“还能站一站呐,避避雨再走也好。”
雨下的就像水帘倒悬,那人终究还是躲了过来。因为有花慕兰在的缘故,他背着身子,站在空地的边缘,“多谢小兄弟呀。”
一凡看这人五十上下年纪,头发蓬松,用块灰黑色帻巾包着,粗布衫贴在身上,显出一身的好筋骨。
“这人看起来倒像个练家子呢。”一凡暗想道,他再一打量此人样貌,竟然越看越熟悉,不由的开口问道,“可是徐都尉?”
那人浑身一震,转过身来看着一凡问道,“小兄弟,你是?”
“徐都尉,真的是你?”一凡惊讶的说道,“我是水美酒店的尨一凡啊,我师父是冰火之歌唐章。”
“尨一凡?嘿,还真是你呀!”那人揉揉眼睛,哈哈笑了起来,“好小子,都长这么高了。这位莫非是花家姑娘?出落的真是水灵。”
花慕兰抱拳施礼道,“小女正是慕兰。听说徐都尉当初辞官返乡,却不知是为何?”
“唉,一言难尽呀。”
当真是无巧不成书,一凡和花慕兰躲在山岩下避雨,竟然碰到了先前王城金吾卫的果毅都尉徐宁。
他那时留下一张字条辞别,一句‘浮生皆未可知’让唐章好个感慨。
徐宁告诉他们,九年前他的两个副官,也是最好的兄弟王雷和孟姜春相继战死,朝堂里的所作所为也早已让他心生不满。
但当时徐宁有件事没说,那就是在比奇矿坑里,孟姜春曾经托梦与他,提到朝堂险恶,明哲保身。
那次返回王城,正逢佳节将至,徐宁见到食客们都是家人团聚,温馨和美,他的心情很是黯淡,便真正萌生了退意。
更让徐宁感到沮丧的是那枚记忆手镯的失窃,他引荐唐章献宝宁远将军李沫瑶,本想利用记忆手镯吸引歹人自投罗网,不料歹人没引来,记忆手镯却失踪不见。
徐宁得知那天除了李将军,还有云麾将军知晓该计划,但就是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造成手镯不翼而飞。
徐宁回想起孟姜春的话,顿觉心灰意冷,现状在他看来犹如高山大海般不容改变,还能将他随意吞没,就算他徐宁再怎么努力挣扎,也看不到任何希望。
徐宁还是放弃了,他辞去了都尉,带着孟姜春的一家老小,搬回了老家,位于沃玛森林边缘的岔子屯。
那是一个古老的村落,原本是处岔路口,有一条通往大山深处的笔直山谷,不过在中古时期的大地震中被堵塞封印。
徐宁小时候就听过不少传说,山谷的尽头有个昆虫洞穴,里面有恐怖的蓝眼蟾蜍和紫色怪虫,但他从来没见过。
回到岔子屯后,徐宁就用积蓄做起了小买卖,他也偶尔上山采些药材,钻林子捉野鸡野兔,赡养着孟姜春一家老幼。
几年前孟母病故了,临死时抓着徐宁的手,感激他的大仁大义,不至于他们妇孺三个饿死。
孟母还让徐宁纳下儿媳做妻,收小寒做继子,省了别人的风凉闲话,但她还有件心愿未了,恳请徐宁答应。
孟母的心愿就是孟家几代单传,只可怜孟姜春身死在外,让她不能瞑目。所以孟母想让徐宁把孟姜春的骨殖找回来,葬在她身边,如此死也无憾。
徐宁含泪都答应下来,他操办完孟母的丧事,就又去了比奇矿区,背回来孟姜春的遗骨,给他修了一座墓碑。
不仅如此,徐宁还跑到沃玛自然洞穴找到王雷的骸骨,有了这些老兄弟作陪,他徐宁这辈子也就安心了。
徐宁讲完望向外面,那雨渐渐变小,他叹息着说道,“他们俩的墓碑旁边还有块空地,那就是留给我的。”
一凡和花慕兰甚是感动,也自责不已,他们一度怀疑是徐宁偷走了那枚记忆手镯。花慕兰说道,“徐都尉,沃玛寺庙出现危机,当今也是用人之际,你不如再回金吾卫呐。”
“我听说了。”徐宁摇了摇头,“能如兄弟们那般英勇战死,倒是我所希望。只是我的眼睛已经昏花,体力也大不如前,怕是不堪大用呀。”
徐宁问起一凡他们怎么来到沃玛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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