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春风得意马蹄疾(2/2)
他不知扔哪去了的布鞋。他倒是淡定,听到动静的父母却稳不住了。
“你干啥呢?还不快去接着!”
李恒志颤抖着踢了儿子一下,急得脸都有些涨红,似乎再慢点那通知书就该跑了似的。
“哦!”李朗应了一声,总算找到了布鞋,拖着就向那邮递员走去。
路过各家的窝棚,看到李朗的,村民们都探出脑袋笑喊道:“大学生来啦!”
李朗一一点头致意,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脚步不禁更快了些。
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原来人生大喜事就算再来一次,喜悦同样不会消减多少。
“我是李朗!”
李朗终于到了跟前,搓着手,目光落在邮递员手里的大信封上。
“你这可不得了,首都的好大学啊!”
快递员把大信封递给了李朗。
李朗很快接过,道了声谢。
“朗子!首都的大学?咱村这可是出了大人物了。”旁边有人围了过来。
“可不是嘛,首都的正经好大学!”快递员也是与有荣焉,耐心的给村民普及大学的知识点。
对这些只知道清北,甚至连青蛙都能联系过去的村民来说,京城俩字显然比后边缀着的**大学更有吸引力。自然的,李朗考了好大学的消息开始迅速扩散开。
李朗却是很快退出人群,向着自家人跑去。
“爸,你拆吧。”李朗把信封递给了李恒志。
“好,好!”
李恒志颤着手接过,看着那信封,脸上的笑意几乎要溢出来一般。
拆开信封,拿出里边的录取通知书,旁边的李蕊却先念了起来。
毫无疑问的,今天的打谷场,李朗家是绝对的话题中心。都知道,这家熬出头了!没人会再笑话李恒志的不自量力,只会指着李朗对自家小孩说声:看看你李朗哥,以后争气学习,也考个好大学。
打谷场就是乡村的舞台,今天是金榜题名的戏码,而李朗,就是舞台上最亮的那颗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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