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黑彩虚鲲(1/2)
林双双气得直发抖,眼睛都红了,她平生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身材,要说长相,确实不差。从高中开始,要不是这恼人的扁平身材,她绝对是班花。
但林逍生气的时候可不管你三七二十一,想到啥就说啥。
说完又拉着沐雪烟的小手坐在了沙发上。
王子鑫谦恭地给在座所有人都倒上一小杯拉菲,当然林逍夫妇的杯子也被特别关照了……
这种下三滥的小心机,剑圣可是见多了,他刚刚这些小动作,自以为做得很隐秘,其实林逍看得一清二楚。
无非就是在自己和沐雪烟的酒里下了药,林逍一眼看穿了。只不过懒得说罢了,硬身期修炼者怎会怕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小药物。
本来他想提醒沐雪烟不要喝,但思考过后,自己在她身边,正好可以当面揭穿王子鑫肮脏的小手段,给王子鑫的糙劣人品再打一个叉。于是他将计就计。
王子鑫绝对不会想到林逍就是想要当着沐雪烟的面揭穿他,然后他这辈子都别想得到沐雪烟好感了。
酒喝完后,一群人提议要好好唱歌,罗马厅作为青色华庭的顶级聚会厅,设施自然是应有尽有。服务员按了个按钮,便出现了一个旋转浮空舞台。聚光灯打在舞台中央,四周的音响设备从墙壁空格处纷纷弹射出来。
所有人又是一阵惊呼,“不愧是顶级会客厅啊”。
一番喧哗后,有几个爱表现的男同事纷纷上去给大家唱了几首,难听是真有点难听,还好所有人都顾及面子不说破。
……
一名身形妖娆的男子从人群中走出来.身材俊秀修长,如同漫画中走出来的美人鱼。穿着一身黑白相间的鱼尾大衣和破洞紧身裤,里面是低领紫色蕾丝背心,点缀着一颗颗小星星。胸膛露出一大片白色,显得阴柔妩媚。脚上踩着一双细跟尖头鞋,小腿无比修长。
微湿的头发自然的卷曲着,贴在他化着浓妆的的俏脸上,美丽细腻的唇角一勾,就好像古代杨贵妃的“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黑黑的双眼,狭长的睫毛,眼角处还化着紫色的眼影,无比妖娆,闪烁着魅惑的紫光,摄人心魂。原来这名男子就是鑫氏集团最可怕的“小女人”彩虚鲲。
“鑫少,鑫少,让妾身给大家唱一首歌好不好?”这名男子一个字一扭,一个字一扬,阴阳怪气,边说话还边扭动身体,眼睛偷偷地给王子鑫暗送秋波。
王子鑫刚刚喝下去的酒差点全吐出来。
“彩先生啊,可以的,你赶紧去唱歌吧,离我稍微远一点,我刚刚东西吃太多,胃不太舒服,怕待会儿把你的衣服弄脏”。他的胃里翻江倒海,又是一口恶心。
“呕”.王子鑫赶紧低下头,免得再看到这张恶心的脸。
“来嘛,来嘛,鑫少,你吐得都是香的,赶紧给妾身来一些,好嘛”。边说边扭,偶尔还摸一摸自己胸前的雪白。
“你……赶紧……去……唱歌,我……先去上个……厕所”。说完,王子鑫一瘸一拐,不要命地跑向厕所。
底下的人纷纷都在讨论彩虚鲲这名奇男子。
“我的鲲皮肤又好了不少啊,我好羡慕啊”。一名女子叫道。
“我的鲲又帅了不少”。
彩虚鲲吗?“黑彩虚鲲”,林逍陷入沉思。
曾经的神宇界中,“黑彩虚鲲”便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生物。林霄就在阴阳古迹中遇到过。那时自己还只是一名小小天尊,为了冲击天王境界,悄悄潜入阴阳古迹。
由于自己拥有剑神碎影这等夺天造化的身法,只要进入匿影状态,即便是天帝修为的修士也无法发现自己的行踪。
当时已经到遗迹中心最后一关,差一步便可取得九阳诛天剑。
古迹中心的最下层竟然是一块黑色海域。九阳诛天剑金光闪闪地插在黑海的最深处,但它的灿世神光却照的整个黑海深幽透明。
考虑到身后的天帝快要赶到此处了,来不及思考直接跃入黑海去取剑。
不断地下潜,下潜,顺着那道耀世金光。突然,有一只庞然大物,挡在身前。林霄与这头庞然大物互相对视,只见对面这只庞然大物有着一艘巡洋舰的大小,皮肤黝黑,泛着黑水晶的光芒,半身处有着道道如同彩虹的横条,显得艳丽无比。两只眼睛呈紫红色。巨大的鱼头上还有着半个人身,长发飘飘,据记载这是闾涵尸,正是这菜虚鲲的核心所在。
“小公子,你胆子不小,敢和杂家抢这九阳诛天剑”。
林霄无比惊讶,这头“黑彩虚鲲”竟然能够说话,而且声音无比阴柔。
林霄吓了一跳,“你是公是母?”
“小公子,你觉得杂家是公,便是公,你觉得杂家是母便是母”。
林霄仔细观察,声音是从这鲲头上的闾涵尸上传来。
“小公子,杂家好喜欢你啊,今天,杂家不杀你,你和杂家阴阳交融吧,以后你就好好呆在杂家体内,杂家会保你安全的”。此时小小天尊修为的林霄,又岂是圣境魔兽“黑彩徐坤”的对手。
对了,进入阴阳古迹前,楚婉情曾送给他一样法宝,这样法宝有着无语伦比的耀日炎气,或许能帮自己一把。
林霄突然从空间戒指里面取出一个红光闪闪的炎球,和现在的篮球十分相像。
对面的黑彩虚鲲看到后,一愣,随即勃然大怒:“该死的人类,你在哪里得到我虚鲲一族的镇族至宝,“炎龙火球”。
“炎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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