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初心仍在(1/2)
酒会的主办方是个红酒公司,叫做【桐歌】,这家公司主要是自己生产红酒,在国外也有着自己的庄园,品牌知名度很高,价格同样也很高。
李畅开着车,程嘉轩坐在副驾驶上,特别欣慰的感慨,“李畅啊,在你来到队里之前,每次出去都是我开车,自从你来到队里之后,我这可是轻松了很多啊。”
李畅年轻的脸上露出爽朗的笑容,“嘉哥,这说的哪儿的话啊,我是晚辈,这是应该的。”
“对了,听说你之前在部队里,怎么想着来当警察了?”
“主要还是因为家里,我家里是做生意的,以前去当兵父母就不是特别赞同,但是我从小就有个军人梦,一心想着要当兵报效祖国。后面考上了军大,也就自然进了部队,不过前两年刚好我妈病了,部队有转业的机会,我想了想,就出来了。”李畅这话说的不假,两年前他本来可以在部队继续待下去,谁知道姐姐找到自己,说母亲病重,所以那会也就参加考试当了警察。
李畅母亲的病是因为多年的工作强度大,身体劳累而成的,不算严重,但看着很憔悴,医生说需要长期调养。从那以后,家里的生意部分就交给了李涵,还有部分依旧是李畅的父亲掌管着,母亲则在家调养身体,这么两年下来,她的身体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不过她总是闲不住,又开始和父亲一起做事情,只是这次大家都很照顾她,不会让她太劳累。
程嘉轩听他说完也没多想,以为他家就是普通老百姓做点小生意而已,即使上次见到他姐姐经营的品牌,也觉得很正常。在临华这样的大城市里,谁家还没点财产了,他们刑警队外面的小卖部大爷还是一个隐形的暴发户呢,要不是上次看他儿子开个豪车来接他,他们还真不知道这事。
李畅继续说道,“不过嘉哥,我还挺佩服你的。”
“什么?”程嘉轩不明所以。
“你在这里当了这么多年的刑警,兢兢业业,一直坚持着,我觉得很佩服。”
程嘉轩自然明白他话里的意思,警察是很辛苦的职业,危险系数高、作息时间不规律、工资也不高,有时候逢年过节了接到个电话马上就得走。程嘉轩没有回答李畅的话,他这么多年坚守岗位并不是有多好的毅力,早些年的时候他也想过要不换个行业吧,毕竟有家室,没法给家人留太多的时间,直到他遇到一个案子。
那年媛媛四岁,临华市还没有现在这么繁华,如今的很多高楼大厦当时还是一片老房子,刑警队那时候也没有多好的条件。那是盛夏,天气热的不行,知了在树上叫个没完,程嘉轩当时还是小鲜肉一枚,有着和现在李畅一样好的白皙皮肤和身材。那天队里接到报案,说附近的一个居民楼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程嘉轩和同事连忙赶过去,现场的尸体是个小女孩的,也就媛媛那么大,本来很可爱的脸上全是鲜血,头上被打击过,衣服被扒的干干净净。
先到的女警脱下了自己的衣服给小女孩盖上,她眼睛睁的大大的,像是遇见了最恐怖的事情,这是她在人世间最后定格的画面。程嘉轩在那之前也查了不少案子,但是冲击力这么大、这么惨烈的他还是头一次见,在现场忍不住一拳打在外面的墙上。
由于性质惨烈,他们每天加班加点的熬夜查案,功夫不负有心人,案子最后查出来了。凶手是小女孩的邻居,一个中年男人。这个男人跟小女孩的父母关系一向很好,那个年代邻里之间关系和睦,互相信任,谁家做个好菜都给邻居端一碗过去。男人早年去外地打工,但是没有挣到钱,就回来待在家里,也没事情干,成天到处晃悠。
那天小女孩的父母有事情出去,便把她留在了家里,而刚好中年男人晃悠到她家,看着她一个人在家,便问她父母去哪儿了。小女孩知道这个叔叔是邻居,也曾来过家里吃饭,完全没有多想。男人说走到这里太渴了,想借口水喝,小女孩就打开了门,让男人进了屋。
这个男人本就不是正常人,他没想过闹出命案,他说小女孩的哭声太大了,他怕有人过来,想要捂住小女孩的嘴巴,可是小女孩又哭又闹。刚好旁边有个秤砣,他想都没想就拿起秤砣砸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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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抓到了,但没有一个人高兴。也就是从那以后,程嘉轩坚定了决心要当一名刑警,哪怕一辈子不升职加薪,他也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抓住那些穷凶极恶的人渣。同时,他想着,自己是个刑警,好歹也能够多教教女儿,让她从小就有防范意识。
“我们到了。”李畅将车停下,他的声音打断了程嘉轩的回忆。
【桐歌】红酒公司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商业楼的18楼,公司装修的很有情调,在休息区还摆放了专门品鉴红酒的桌椅和工具,看着让人很舒服。两人来到公司门口时,果不其然就被前台挡住,等他们出示了证件,前台便将他们带到了负责人的办公室。
负责人是一个大约35岁左右的女人,她穿着长裙和高跟鞋,脸上是精致的妆容,头发也被打理的十分妥帖。面对李畅和程嘉轩的到来,她是很意外的,在坐下的时候就询问,“不知道两位警官找我有什么事呢?”
程嘉轩说明了来意,并且提出想要看看酒会的名单。负责人很快让人打印好了名单,交给程嘉轩,“我们经常举办一些这样的酒会,您刚刚说的这两个人同时出现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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