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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时间过的极快,特别是在知云什么都要问,又要听知苦一番解释的过程,这样的过程无疑极其乏味与煎熬,恐怕这世上也就只有知苦这种人才会忍受的了,当然,这并不是他真的能忍受,而是他不得不去忍受,因为除了他外,谁还能教自己的妹妹长见识?
于是,两人就这样一直在官道上转悠,脚步走的极慢,眼看着天色逐渐漆黑如墨,又见墨色的高空里闪现零星万颗,璀璨至极,知苦才发现自己走出去不过百米远。
忽然,大声的喧闹声自前方传来,议论声不绝于耳,聚集了大量游客,知苦好奇的转头望之,间接被吸引了注意力。他的听力极好,这是在深山老林里打猎练出来的能力,哪怕此刻的议论声很杂,他也能大概听出议论之事,所以他的目光才不由自主的转到了前方,只可惜由于游客的数量实在过多,并不能看见所发生的事。
转头看了一眼正沉寂在胭脂水粉里的妹妹,发现她正挑中其中一个在看,然后又用鼻子闻了闻,发现挺香,脸上不由乐了。
以前来东城的时候,其实知苦每次都会给自己的妹妹带些小礼物,其中就有一次给妹妹带了一盒胭脂,只不过那时侯的知苦年龄很小,又不懂胭脂能有什么用,便当玩具给糟蹋了,现在再次见到这种东西,知云便拿着闻,像是忽然间知道了它的作用一般,也许这就是女人爱美的天性,颇有点无师自通的味道。
知苦肯定她记不起以前的那盒胭脂,但看着她如此喜爱,便掏了银钱买下那盒胭脂,然后带着她直接越过十几家摊位,来到那早已拥挤喧闹的人群里,看热闹去了。
知云被哥哥拉到前面,也未曾有什么不高兴,专心致志的把玩着手里的胭脂盒,心里依旧是乐开了花,浑然不知道身后正有一只贼手摸向了她的行囊。
行囊里是兄妹二人苦苦积蓄数年的银两,那小贼眼尖,算的上半个行家,一眼便瞧出行囊中的端倪,而且他又借助此刻的喧闹氛围与拥挤人群,当下就要去偷取知云背后囊中的银两。知云沉醉于胭脂迷香里面,知苦则是注意力都集中在前面的大街上,只见街上有一名书生模样的中年男子正弯腰于桌案前,专心磨墨,像是要提笔作画。
此男子大约三十来岁,处于而立之年,一头黑发随意盘系着,看样子显得很是随意潇洒,他磨好墨后执笔于清水里,旋转两圈顺势提起,用浸湿的毛笔后轻点于漆黑的古砚上,随之便用那染了墨迹的毛笔在泛黄的薄纸上作画,其行笔如风,落笔飞快而不显拖沓,看得出手法极为老练,是个具有作画多年底子的人。
不到片刻之间,本是空白的纸面上就铺盖了大片大片黑色的墨迹,意境十足,知苦看的入神,脑海里回想起自己曾经所学过的国画,再与之一比较,发现对方虽没有自己当年画的那么好,但也绝非班门弄斧之辈,心中不由产生诸多感概,暗暗想到:“自己十七年来都没再提笔作过画,恐怕早不如眼前之人了吧?”一想到这里,莫名其妙的思想不断汇聚而来,哪怕是此刻还挤在嘈杂的人群里,他也开始泛起自顾自的出神,而等到他再次回过神来时,眼前的中年男子已经接近了作画的尾声,只差提字书写了。
俗话说的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对于这个作画都不用半个时辰的男子而言,写字自然难不倒他。
知苦饶有兴致地看他提笔做诗,情理之中地看到了一首略显工整的诗句写在画纸上,给这幅画卷填上了完美的空缺,只是画中花物本是潇洒随意,而那首诗句却又写的极为工整小心,不免使一心观看的知苦觉得有些差强人意。
众人见男子收笔,无不拍手叫好,更有人赞道:“常先生不仅作画厉害,妙笔生花,更有一手不亚于作画技艺的书法,实乃圣贤之人啊。”
一白面书生点头赞叹,笑道:“这位兄台说的极是,常先生如此佳作,只怕朝中的那些大学士们都赶之不及了吧!”
“……”
各种各样的赞美声自人群中传开,那被称为常先生的男子却只是一心看着自己的画,并未理会周围不断传来的赞美,仿若置身事外,整个人都变得纹丝不动,甚至连那只握着毛笔的手也不懂丝毫,就这么悬在水桶上方,然后一脸思索,面无表情,好似沉醉了其中。
便在这时,瘦小的知云在听到如此多的赞美声后,天生的好奇心不禁又浮上心头,她将那专注于胭脂盒上的注意力腾出来,看到了那幅早已作完的荷花图,小脸思索沉吟,随之那双纯净的眸子就是一亮,抬头看了一眼脸上似笑非笑的哥哥,在其耳边小声道:“哥哥,这幅画好像画的不错哎!”
知苦点头示意。
知云又道:“那字也写的极好,但遗憾的是这位先生却将它们强行放到了一起,是不是变得像哥哥口中所说的牛头不对马嘴啊?”
知苦闻言,无奈地笑笑说道:“连这你都看出来了?”
知云认真地点头说道:“那是自然,平日里你不是总喜欢在自家院子里的泥地里用柳条画画吗,虽然我们家穷,买不起笔,但我觉得哥哥用柳条画的画才是真好看,而且哥哥的字也写的比他好,至少你的字和画掺杂在一起就很自然,他的就不行了。”
知苦对此,点了点头表示赞同,便笑着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然后带着她转身向人群外走去,说道:“好了,热闹已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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