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古七弑父(1/2)
栖霞岛,西渚千岛最强盛的大岛。
黄昏的山岗上,一个红衣人负手而立。
此人中年相貌,一缕山羊胡好似被油浸过,一对颇为凌厉的斜眉,双目一凝之时,如两道寒光斜刺双鬓。
日暮的血阳,是一天中最大最殷的时候,即便是一个万千思绪的人,也容易被它夺走目光。血阳落入远处黑山,被遮的那一瞬,红光似乎折了过来,衬得红衣人的双唇竟有几分腥烈。
倏忽间,风大了,大群的黑鸦飞过,山林中隐有狼啸,震落了大片大片的枯叶,恰有一片不识趣地贴在红衣人的脸上。
他的脸色愠了起来,双腮凝得好似铁块,却没有拭开这一片枯叶。
“再昂扬的尘埃也是风的傀儡,这天下该是谁的,便是谁的!”情景所触,他的情绪激动起来,随即脑中画面翻覆。
起初那是一个白衣少年和一匹无暇白马,那马上少年震鞭扬尘、如风骋怀,恩仇洒江天,英姿染栖霞。
而片刻,画面急转,白衣变作血衣,少年提着一口覆血大刀,嘴角噙着残忍的快意,他的面前一位长者四处摸爬,慌乱之间掉落了王冠。
那刀,呼呼啸啸,那血,煌煌耀耀,那喊叫,响彻栖霞大殿。
那一天,黑鸦四起、犬吠整夜。
那一天,鼠群囤血块、狼群围王都。
“十年了,你永远都不可能回来了!”
蓦然间,红衣人发现脸上的这枚枯叶,居然还牢牢贴着,风越来越大,鸦声狼啸愈发促烈,那风中似还夹杂着呛鼻的血腥。
红衣人突然满目惊恐,他用力抓下脸上枯叶,立时攥为渣滓,只是当他伸开手掌,渣滓居然带着血、带着皮。
他的脸上,那枯叶刚刚遮住的地方,现出五道深深的指印。
……
栖霞岛的东方,大海的尽头,是一片浩大的陆地。
乃是传承千年的大雍帝国。
帝国的版图上,一道巨大山脉为重要分界,名为烟云山脉,像一把重剑从中竖躺在帝国大地上,大大改变了东西方的风土人情。
烟云山脉西北、纵跨洛水,是八列国之一的洛国。
这日黄昏,洛国王城碧洛城的一处酒馆,人声鼎沸。
酒馆名为三生酒馆,在碧洛城颇有名气,由来已久,仿佛碧洛城出现的那天,这三生酒馆就坐立在这里。
“这大雍太平了一千多年,我等一辈子不过百年,偏偏就赶上了这乱世。若是年老赶上也就罢了,正值风华之年,人不能不信命啊!”
“赋诗你通不得韵,作画你走不动墨,舞剑不过张牙舞爪,纵使生在太平盛世,你这风华之年不也和当下一样,一个酒字而已罢了。”
“哈哈哈哈!”酒馆之众大笑起来。
“哼!你与我有何分别?乱世都是凡俗,太平也是落魄之人!”
“非也非也,乱之一字妙不可言,不止兵戈之乱、社稷之乱,亦是人心之乱、机缘之乱,更是规则之乱。乱,才代表更多的可能性。”
“屁!我算明白了,天下至此,都是你们这些无能之辈却想一飞冲天给乱搅和的!都是庸才,以乱慰己!”
刚刚还气定神闲之人,闻言忽然怒起,一个酒碗砸在那人桌上,“你这终日醉汉,有何资格妄谈奇庸!”
被砸之人立时站起,双拳一攥就要冲前,但片刻之间,这人又强行压住了怒意,慢慢坐了下来,与此同时,对面之人也缄口不语了。
“古道怒马,可是这位客官点的?”
一个看上去不到三十岁的男子,臂揽一个托盘,上立一个青壶。
男子一身青衣,土木形骸,身材修长,他的目光很是恍惘,混沌难测,让人不敢冒犯。更何况斗殴是三生酒馆的禁忌,很多年前的先例至今让人不寒而栗。
“是是!”那人赶忙点头,“劳烦掌柜了。”
这时,窗外传来兵甲之声,两列重甲兵队贯过长街。
“北炎屯兵云亭二十万,洛国靖边责任重大,以二位见识大可入兵籍,乱世之中做个封疆大吏,岂不甚好?”
“是是!”二人同时点头。
三生酒馆的规矩,亥时一到即刻打烊。
这酒馆的掌柜,名为古扬,他已在三生酒馆做了十年掌柜,是最久的一个。
午夜,古扬缓缓走到桌前,把酒坛、酒碗收拾下去,又仔细擦拭了桌子。随后他关上了门窗,把三盆紫瑶堇从窗台上拿了下来。
白蜡燃尽,古扬点起三根足有手腕粗的红色大蜡烛,它们等距排在古扬面前的桌子上,像祭拜的高香。
古扬正对门坐着,左手成拳,拳心向上,右手作掌,包住左拳,安放在小腹之上。
不多时,门外人影闪动,紧接着一支竹筒从门缝激射而入,将左侧的一支红蜡打灭。古扬微微凝目,却是不动。约莫一炷香后,又一支竹筒刺来,打灭了正中蜡烛。
古扬这才缓缓起身,打开已经龟裂的竹筒,探出其内的一张白帛,上书——
云亭之兵起誓南下,北炎少主毕达呼亲征洛国,先锋三万已破壇城,壇城距碧洛城共五城,洛王已疏散全民,退保碧洛城。
古扬陡然凝目,立马拿起另外一个竹筒,其上所书更为惊人——
沅国北犯,兴兵十万直取洛国南境,赤珠守将捐躯励兵,方保赤珠城。
就着最后的一支烛光,古扬将地图平铺桌上,随即,近几天的谍报反复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形势更为不堪起来。
就在这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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