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学姐洛雨(1/2)
陆召想了想,忽然觉得好笑,自己才重生多久,就把后面的路勾画的七七八八,又是生产手机,又是开手机店连锁。
回忆自己曾经的人生经历,后来的自己也创业过,先是把一切都想的非常到位,甚至信心满满的认为一定成功。到了实际操作的时候,你会发现总有这样那样的阻碍,造成的结果总是事与愿违。
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恐怕已经没有时间谈什么购买商铺的问题了,那个门店也现在没有人。重点是这里居然还没有一家大点的,正规的移动营业厅,买手机还得去学校内。陆召只好拿起随身的笔和纸,抄下了那个不知道是商铺主人还是租户的电话号码。
陆召发现回到学校内自己所在宿舍的路程,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将近四公里,现在只好慢慢小跑回去。
路上,想想要面对那些或陌生或熟悉的老师同学,陆召心里就没有底。自己重生的时候是在与毛文飞去机场的路上,突如其来的旅程让他暂时了结了与初恋的恩怨,这辈子终究与赵清宣面对面的说再见。现在那些大学同学虽然都有印象,但是再相见恐怕很多人都会感觉疏远吧,除了某个蒙古选手……
“陆召!!喂!见你丫的呢!”远处一个人高马大的家伙正在篮球场上招手。
“孟和?”正在小跑的陆召突然停下,调整呼吸,慢慢向着对方走去。陆召这才发现,自己重生后的体质有点差劲,平时根本没有做过什么锻炼,就是纯宅男体质。
孟和一巴掌拍在某宅男相对瘦小的肩膀上,中气十足:“陆召,你可算回来了,在美国那边真长脸啊,听说你不但主动甩了赵清宣,还跟洪门兄弟拜了把子,把前任的新男朋友收拾了一顿?”
“啥……啥玩意?”陆召一脸懵逼。
孟和又道:“毛文飞都跟我说了,他说美国这三天,堪称一次传奇经历!说你本来很受洪门赏识,想要请你留在堂口做事。不过你也知道这家伙平常说话满嘴火车,不过他又给我看了好多照片,居然真的有保镖豪车,搞的我也半信半疑,还是你老陆比较靠谱,老毛说的是不是真的?”
陆召整个就斯巴达了,他已经把事情经过猜想个七七八八,肯定是毛文飞觉得美国之行实在太精彩,两人大赚一笔的事情肯定不能乱说。这货又喜欢吹牛炫耀,实在忍不住,干脆就把过程编造加工了一下,变成另一个故事。
“他大爷的!肯定是假的啊,我们最多是跟洪门创始人的后辈认识,交了个朋友而已,还加入堂口,你说我这身板人家要吗?”陆召与孟和聊了几句就发现自己似乎找回了大学时候与室友聊天打屁的感觉。
孟和兴奋了:“哎!真的啊!我记得那个司徒美堂还出现在课本上看过呢。你说我要跟你们一起是去了,没准我就从此踏上江湖路,成为个双花红棍什么的。”
陆召知道双花红棍就是熟称的“金牌打手”,右手拍了拍孟和的粗手臂:“猛干啊,平常没少锻炼身体吧?”
“你也看出来了,肌肉练的很到位吧。”孟和挽起短袖,比了比个健美姿势。
陆召翻了个白眼儿:“嗯,看出来了,肌肉都练到脑子里了吧。你堂堂一个蒙古莽汉,跑去洪门当双花红棍,你不觉得违和吗?”
孟和突然假装生气,瞪眼道:“别提说什么蒙古莽汉,哥们跟你急哈!我就是中国人!中国人!”
“哈哈哈哈!”陆召知道,自己这个可爱的室友一直有个江湖梦,而且成长环境其实挺普通,家里父辈是改革开放后被当时政府人员收养的孩子,所以直到孟和那一代,都把自己当做汉族人。
说到这里,孟和还曾经讲了个笑话,他在小学三年级以,前念的是蒙汉分班的学校,当时民族斗争非常激烈。
他是这么说的:“要说当年,课间摔起跤来,汉族班都是靠我撑着才不会全军覆没。不过,在转学的时候家里人给我填户口,我才知道自己其实是z。我一直记得,那是一个夏日午后,十岁的我体会了契丹人萧峰的痛。”
当时孟和是保持四十五度望天,仿佛有无形液体从脸上划过。
所以说,这家伙最喜欢的就是《天龙八部》里的乔帮主,一生有情有义,对爱情坚贞,对国家和民族忠诚,人生经历坎坷悲壮,其胸襟气吞山河,最欣赏这种豪迈飒爽的真汉子。
不过在陆召眼里,这货是个中二病加戏精,给自己加的人设简直刻意过头,兄弟意气肯定大过一切,直男一枚,因此到现在都没有女朋友。
可是作为室友,陆召感觉自己是挺幸福的,有孟和这个人高马大的家伙做,当初陆召他们宿舍大一大二基本是横着走。
而且,宿舍各种不和谐的争执没有在他们周围发生过,一个耿直汉子加毛文飞那个擅长调节气氛的逗逼在。
孟和这个名字,听说在蒙古语里就是永恒的意思,做人那是一诺千金,给人感觉可靠正直。而且这家伙一直以汉人自居,平常最讨厌人家说他z啥的。不过毛逗逼偏偏不怕死,还送他绰号蒙古选手“巴拉猛干”,最后大家简称他“猛干”……
这时,篮球场上一场比赛似乎告于段落,一个不认识的瘦高个招呼孟和他们上场:“喂喂,到你们了!”
陆召看出来,他们应该是在打半场篮球,规则是三人对抗三人,九人分为三组轮流上场。想到自己还得找辅导员帮忙走下休学程序,开口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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