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厉害了我的哥(2/2)
军背部衣服上,字体粗大,给人一种大气磅礴之感,同时还有一种美感,使人赏心悦目。凌飞宇在部落时除了修炼就是练字,当初他还没有灵启,每天修炼没那么紧,凌坤便开始教他学字写字,凌坤是走出去过的人,虽然走的不是很远,但也见到过一些大型部落和一些坊市,连那些人都在用心教导孩子学字学知识,那他们这些小部落又有何资格不去学习,不去努力培养下一代!
所以,在凌飞宇灵启之前他学的最多的不是修炼,而是学字和写字,这种习惯他到现在还有所保留,修炼空闲时便抽空写上两笔,那大气的美感让邪风与林三生都欣赏不已,纷纷要求他也给自己写一副名字留做纪念。
“好漂亮的字啊!”
“大气,不愧是偶像,连字都写得这么好看。”
“我也要,我也要。”
看到偶像给小军的签名,粉丝们炸了,纷纷开始从自己的空间法器里寻觅稀罕物件往外掏,一是想获取偶像对自己的好感,二是那字的确是漂亮大气,连他们这些爷们也都很欣赏。
一时间,这方区域宝光汇聚,异香扑鼻,一件件的异石奇物,一株株的奇花异草接连出现,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开启了坊市呢。
凌飞宇眼睛都红了,因为他看到了好几样不输于之前紫月参的物品,当然,这还是他认识的东西,不认识的东西更多,到最后他甚至看到了魂种的出现,没错,就是击杀灵魂体诞生出的那种魂种。
一旁的叶影和聂文文也不笑了,小嘴大张着一副吃惊的样子,显然是目前的场景超出了他们的预料。
“厉害了我的哥,这都能行!”叶影傻眼了,她还想着看小色胚出丑呢,可这结局太出乎意料了吧,这明显是赚翻了节奏吧,而且还是别人上赶着送的,不要都不行,特别是看到那几枚魂种的出现,叶影终于承认她也眼热了,这种事情是个人都眼热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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