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家境(2/2)
西房住习惯了,也就懒得再搬到东房,索性就将东房当做了杂物间,将公婆以及丈夫曾经所使用的家具、箱子,那些虽然陈旧却又舍不得丢掉的东西,通通堆积在这里。顺便一提,蒙瞿生前所使用过的皮甲、兵器,亦被葛氏珍藏在东房内箱子里。
“长老请坐。”
葛氏请蒙荐在尊位入座。
世俗的规矩,北为主位,是主人的座位,而中原普遍以左为尊,因此主人左手边(即东位)便是尊位,西位次之,最末是南位。
葛氏如今虽然是家中的女主人,但蒙荐的年纪比她大,且在族内的地位也比她高,因此按照礼数,她不应当坐在主位,而是应该坐在西位,作为对蒙荐的尊重。
在蒙仲的搀扶下,在矮桌旁东侧的位子跪坐下来,同时他用左手手指轻轻敲了敲矮桌的靠南部分,显然是示意蒙仲在南位坐下——毕竟蒙仲在这里年纪最小嘛。
而此时,蒙伯已按照母亲的吩咐,端来了一碗热水,双手捧着送到蒙荐面前,结结巴巴地说道:“长、长老,请、请喝水。”
他那拘谨的表情,看得在旁的葛氏心中直着急。
“好,好孩子。”
蒙荐称赞一句,端过碗喝了一小口。
期间,蒙伯则被母亲葛氏叫到身边,跪坐在母亲身侧。
葛氏没有注意到蒙荐方才示意蒙仲坐下的小动作,见小儿子蒙仲亦在矮桌旁坐了下来,她便说道:“仲儿,为娘与长老要商量一些事,你到屋外去玩耍片刻吧。”
蒙仲闻言笑着说道:“娘,不就是兄长的婚事嘛,就让孩儿在旁听听嘛,说不准孩儿还能给出出主意呢。”
一听这话,葛氏微微有些犹豫,毕竟相比较老实木纳的长子,的确是次子蒙仲聪明机灵,因此平日里有很多事,葛氏虽然不会瞒着长子,但是却会更多地与次子商量。
可是婚娶这种事,对于一个年仅十岁的孩子来说,这还为时过早吧?
想到这里,葛氏正要板着脸将小儿子赶出来,然而蒙荐却笑着说道:“无妨无妨,就让这孩子在旁听听吧,毕竟这孩子也十岁了,再过五年啊,就该轮到他成婚了。”
长老都这么说了,葛氏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当蒙仲不存在,与蒙荐商量起有关于他长子蒙伯的婚娶之事。
在这个年代,庶民以及士级贵族家的男子,一般会在一十五岁时就娶妻成婚——要是上层贵族家的嫡子,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合适的联姻对象,就有可能先纳妾,等有合适联姻对象的时候再迎娶嫡妻正室——从此之后便可视为成人,承担起这个小家的责任。【ps:这里的十五岁成人,指的是在「世俗」的角度。但是在家族内部,一般要到二十岁行过冠礼,才会被族内长辈视为真正成年,此时才有资格对家族的事发表自己的看法。】
而今年,蒙伯已年满十五,因此前间日,葛氏便到宗族内,拜托宗族为他的长子张罗一门婚事。
此时男女婚事,基本上是凭父母之命、族老之言。
虽说蒙氏一族内部其实就有年轻的未婚女子,但鉴于「同氏不婚」的原则——最初是「同姓不婚」,后来慢慢放宽为「同氏不婚」——蒙伯与族内那些年轻女子是无法成婚的,他只能迎娶其他家族的女子,比如兄弟俩的父亲蒙瞿,就娶了葛氏这位葛氏一族的女子为妻。
而家族间族人的通婚,主要就靠宗主蒙箪、宗祝蒙荐等族内德高望重的老人去与其他家族提亲说项。
不受长辈、父母认可并且祝福的男女若是擅自结合,即称苟合,是为世道所不容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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