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简中所见物价考释(2/9)
我们放在后面再讲,先来讨论一下田宅的价格。“田五顷五万”,“田五十亩直五千”,亩价都为一百钱,这在汉代应是非常贱的田价了。下面我们将谈到,西汉中叶以后,一石粮食的平价都是百钱或百余钱,这种只相当于一石粮价的田价,大约是由于居延地处边塞,土地十分贫瘠的缘故。
内地田价亦有亩值贱至数十钱、百余钱者,都是非常荒芜贫瘠的“恶地”。《九章算术》卷七说:“今有善田一亩,价三百;恶田七亩,价五百。”这里说的“善田”,亩价仅三百钱,亦应是非常贫瘠的土地。
两汉的土地价格,虽因土质不同,所处的地区亦各异,贵贱差距很大,但从文献上看,一般的亩价应在千余钱到三四千钱之间。汉武帝时,丞相李蔡“坐诏赐冢地阳陵,当得二十亩,蔡盗取三顷,颇卖得四十余万。”①李蔡盗取的三顷地如果是全部卖出了,那么亩价在一千三百至一千七百之间。传世汉代地券,有几帙记载成交的地价,亦是这种一般价格。如《汉樊利家买地铅券》云:“田五亩,亩三千并直万五千。”②又如《汉王未卿买地券》云:“亩价钱三千一百,并直九千三百。”③这都反映了汉代中等土地的一般价格。
近年出土的四川郫县东汉残碑所记的物价,其中关于田价,可考者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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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五四《李广传》
②③载罗振玉《贞松堂集古遗文》卷十五。
(1)亩五百:“田八亩,质(直)四千。”
(2)亩约一千:“张王田卅□亩,质三万。”
(3)亩一千:“元始田八□□,质八万。”按缺文疑为“十亩”二字。
(4)亩一千六百余:“故王汶田,顷九十亩,贾(价)卅一万。”
(4)亩二千:“田卅亩,质六万。”又,“田顷五十亩,直卅万。”①
以上除第(1)项外,亩价均在一千钱至二千钱之间,也是汉代中等土地的一般价格。
两汉土地价格,贵者可达亩值一金,即一万钱,这种土地称为膏腴,或者是人们认为风水好的坟地。如《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说:“酆鄗之间,号为土膏,其价亩一金。”《后汉书》卷一百一十《杜笃传》载其《论都赋》云:“厥土之膏,亩价一金。”王符《潜夫论》也说:“中州内郡,规地扩境不能半边,而口户百万,田亩一全。”王宗炎说:“全当作金,谓直贵也。”②亦是亩价一万。
这种亩值一金的价格,在传世碑券中也可以找到证明。如《汉堂邑令费凤碑》云:“祖业良田,亩值一金。”③传世东汉延光中《李德买地券》亦云:“买地一亩余,价值钱万二千。”④
当然,的亩价一金,一般是泛言其贵,并不是说亩价不多不少恰好是一万钱。
由此可以断定,汉简所载亩值一百钱的地价,是指的边塞地区的荒漠贫瘠的土地而言,不能代表内地的较好的土地,甚至一般土地的价格。
汉代房宅以区(座)为计算单位,不仅有好坏之分,亦且有大小之别,故贵者一区可达百余万,贱者仅值数千钱,价格相差极远。本节开头所引两简列举的礼忠、徐宗二人的家产,就有:
宅一区,万。
宅一区,直三千。
后者应该是相当贱的宅价了。王昶的《金石萃编》卷三中,载有一个东汉后期的《郑子真宅舍残碑》,碑铭中有一个房宅的价格单子,可与汉简所载价格进行比较。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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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谢雁翔:《四川郫县犀浦出土东汉残碑》,《文物》1974年第4期。
②《潜夫论·实边》汪继培笺引。
③洪适:《隶释》卷九。
④见朱江:《四件没有发表过的地券》,《文物》1964年第12期。
云:
所居宅舍一区直百万,故郑子真地中起舍一区作钱(下缺),故郑子
真舍中起舍一区七万,故潘盖楼舍并二区十一(下缺,疑为万字),故吕
子近楼一区五万,故象楼舍一区二万五千,□□凤楼一区三万,车舍一区
万,□□奉楼一区二万,□□子信舍一区万。
这里所列举宅舍共十一区,其中一区价格残缺,二区疑共值十一万,一区值百万,其余七区的价格都在一万以上七万以下,这都应是较好的宅舍。至于其中一区直百万,则是少见的昂贵。
又上引四川郫县出土的东汉残碑,所载宅价可考者有四个:
(1)中亭后楼,贾四万。
(2)苏伯翔谒舍,贾十七万。
(3)舍六区,直[廿廿]四万三千。
(4)康眇楼舍,质五千。
上(1)、(2)、(4)项未言明宅的单位,但从文章上观察,应是指一区的价格。如果这么判断不错,那么贱者区五千,贵者达区十七万。由此亦可证明,汉简所云区一万应是一般的宅价,区三千则是很劣很贱的了。
三粮食价
从汉简中可以看到,汉代河西地区投入交换范围的粮食,主要有粟、麦、谷(米)等。这几种粮食的比价都相差不远,一般是石(汉代一石又称一斛,合十斗或百升)价一百钱至百余钱。
(1)《居延汉简甲编》第188简:
弘、胜之皆谢贤曰:会坐文事系论用自给,请今具偿责。弘未得责,
胜之已得粟三石,直三百六十;粟三石,直三百六十;它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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