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蛮夷书友的北疆兵制七策(1/3)
七策
为解决镇北军粮饷问题以及建设强大北疆,提出如下七策供参考
1.建立步兵营兵制。(实际应该叫府兵制,但在汉代府还没演化到唐代的那种含义。所以用府字不太合适)将以黄巾为主的步兵集体转为营兵。年满二十且强壮者入营,五十除营,成为营兵后,授田百亩。边耕地边训练,免除一切徭役税赋,田中所产悉归己有,以充作军饷,但多余的粮食要由镇北军府统一平价收购,作为军粮。自行购置弓一张、矢五十和刀一把。长矛、盔甲、强弩等在训练或出征时才由镇北军府统一配发。每年定期组织武艺考核,考核以射为主,开弓一石七斗(五十公斤),百步(汉一步1米38)之远,人躯干大小目标,发矢十发五中,及格。蹶张强弩六石七斗(约200公斤),二百步之远,人躯干大小目标,发矢十发五中,及格。超过有赏,不合格者除营。
参考的唐代府兵制度,可以说是合理的,而且负担比唐代府兵负担还要轻,唐代府兵除弓刀外还要自备军粮。这里不自备军粮,不过种出来的粮食都必须由镇北军府统一平价收购,卖出或作为军粮。不过改革兵制不在镇北将军职权范围之内。
2.改革军制。汉代军制五人一伍、十人一什、五十人一队,百人一屯,二百人一曲,千人一部。改革之后,部由司马领之,五千人一营,校尉为正,都尉为副。以营为基本单位进行耕种驻扎和作战,各营授予荣誉称号,并由镇北军府直接领导,校尉以上有中郎将,视情况需要调拨数营指挥。
都尉和中郎将本不该出现,但书中已经出现了,按书中情节便宜从事。军制改革本不属镇北将军职权,但之前改了无数次,只能继续下去。
3.游牧骑兵募兵制。迁阎柔为护乌恒中郎将(六郡乌恒),徐荣为护鲜卑中郎将(鲜卑舞叶部已经很充实了),张燕为护羌中郎将(领东羌和狂风沙部落),领护北疆境内各少数民族。游牧骑兵平时也无需训练,根本不用纳入发饷的常备军,只有征募作战时才发军饷。每战则各征发一万游牧骑兵出战,按民族编组,徐荣领一万鲜卑骑兵,鞠义领一万匈奴骑兵。阎柔领一万乌恒骑兵,张燕领一万羌胡骑兵,如此就是四万游牧骑兵,还可临时调拨步兵营兵指挥。游牧骑兵有饷可拿,必然为一万名额争相应募,有利于提高游牧骑兵素质。如此平时无养兵之费,战时则有四万游牧骑兵可用。
这个基本跟当时情况符合,只是当时征发游牧骑兵而不发饷,出战征发,战后即罢。李弘仍然是征发,但改为拿饷的,而且由于战争不停一直背井离乡,该找空隙让他们回次家了,有军饷可发,不愁没人应募,且战后即罢免去离家之苦。现在变为拿饷的自主的临时应募兵。
4.建设辎重营,以田重为辎重校尉,领兵辎重兵五千,平时保养维护数万辎重车。辎重车很有必要建造,一马的运力是民夫的2.5倍,且粮草消耗只多66,不到两名民夫的量,而且还不用发饷,省钱省粮,一定要大量推广。如果是配上辎重车,马拉车比马直接负粮更省力,拉的会还要多。这是个节约的好办法。一定要制作大量辎重车。十万民夫可抵4万匹马,4万匹马可能就顶1万五千辆二马拉的辎重车。而且辎重车还可充当武刚车用。战车营的弩车也可以改装到辎重车上,两马拉进行机动。一个辎重兵可管理三辆马车六个民夫六匹马。
辎重车其实是很结实的,不容易被破坏,象我们日常所见的一般木匠所制作拖板车,拆开破坏就很不容易了,作为军用的辎重车,用料更好,结构也更坚固。
5.马政由北疆游牧民族负责,向游牧民族临时征调战马,战后即归还,且出钱给予补贴,战损给予补助。如此则游牧民族乐于养马,且乐于接受征调,不愁没有足够数量的好马可用。如此则平时无养马之费,战时有数十万军马可用。
6.精骑制度。汉军骑兵必须常备,而且不事农耕,是专门拿饷进行训练的精兵。迁鲜于辅为度辽将军,一万度辽骑兵由其直接领导。如此则平时只养一万精骑,战时有以度辽骑兵为核心的五万骑兵可用。另外镇北军府直接领导一支常备骑兵黑豹义从。
汉军骑兵不能不常备,度辽营骑兵也不是李弘可以撤消的,再说也是大汉的王牌,撤消编制了可惜。
7.军械制度。古代军械一向由国营作坊提供,加上原料铁等专卖,没有任何商业成本在内,只有极低的人力成本,主要是工资,成本极低,可以大量生产。一般靠在兵器上刻制作人姓名追究责任的制度以保证质量。目前是向私人作坊购买,成本有所上升,应该改过来。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我在书中的人物基本上没干什么事,基本上跟个米虫一样,也该行使职能了。
营兵制修改补遗:
营兵制修改补遗:
兵制修改补遗四原则:首先要淘汰老弱病残,其次要淘汰部分黄巾士兵和将领,再次要彻底控制黄巾士兵和征发的游牧骑兵,最后完善镇北军(边军)、军屯、民屯sān_jí体系。
1.营兵制。以自愿为原则,招募年满二十且强壮者入营,五十除营,成为营兵后,其家属称为营户授田百亩。由于并州现在已经实现了人人有田,授田百亩可能实际意义不大,故而改成保障有田百亩,且免除一切徭役税赋,田中所产悉归己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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