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肉肉(1/3)
童朗在唇上比了个“嘘”,可方辰却根本没管他。
因为方辰不怕。
这人从小就让着她,已经把她惯坏了,而且惯坏得很彻底。
方辰嚣张地挑战着童朗的底线,童朗则享受着她的嚣张,不舍得反抗。
“肉-肉?”女孩三不五时就要喊一声。
“嗯?”男孩只得耐着性子应。
“肉肉?”
“你够了啊。”
“肉肉,肉肉,肉肉吃肉肉、肉肉吃肉肉······!”
“······”
嗯,这个肉肉就是童朗的小名,他亲外婆亲外公给取的、又土又傻的小名。
和方辰的那个“星星”,土到了一起,傻到了一起,难分伯仲,不相上下。
简直绝配。
方辰和童朗,说白了,就是一对“假期限定版”的青梅竹马。
因为童朗只有在放假的时候,才会被他外婆丁丽芹接到美兰苑的家里来。
美兰苑是南江大学的教职工宿舍。小区不大,一个院子四栋楼,方辰家和丁老师家住对门,都在二栋二单元五楼。
所以,每个假期的傍晚,丁老师的声音就会像报时器一样,准时地在楼道里响起。
“肉肉,回家吃肉肉啦!”
肉肉吃肉肉?笑死人了啦!
所以只要一听见丁老师的喊声,方辰就会憋着笑,一脚踢到那个趴着看漫画的小胖子的屁股上。
“肉肉!你外婆喊你回家吃肉肉啦!”
这个小胖子,就是童朗。
他那会儿其实也没多胖,不过是生的白,摸着又软和,还顶了一头自然卷,所以看起来特别喜庆,特别可爱,也特别······肉。
在童朗出现之前,方辰的假期从来都是窝在小卧室里独自度过的——美兰苑那些教师子弟,就属她年纪最小,因此没人乐意带她玩;而方辰的表哥邢觉非,一放假就会去浙江的外公家小住。
当然,这人就算在家,也是不乐意带她玩的。
所以那时候的方辰啊,很孤独。
好在,肉肉来啦!
童朗脾气好,话不多,也不像同龄人那样喜欢欺负女孩;不管方辰做什么,他都乐呵呵地说好,从不红脸,也从不生气。
两人一见如故,很快就厮混到了一起。
方辰在面上虽然总是耀武扬威、咋咋呼呼的,但私底下却很贴心。
童朗有夜盲症,所以每逢晚上一起上下楼时,方辰都会飞奔到他前面是又蹦又跳,又唱又叫,直到把所有的感应灯都给闹得亮起来,才会罢休;如果是走夜路,她就会牵着男孩的手,一边装出副自己很怕黑的样子,一边带着他绕过障碍,慢慢前行。
和方辰在一起的时候,童朗在夜里一次都没摔过。
但最终,他们也只相伴了三年。
因为童朗他外婆得了眼病,盲了。
童朗没有妈妈,爸爸蒋邦达做生意又忙,他从小就一直被扔在临市的姨妈家寄养,只有放假才能来南江。
现在丁老师一病,蒋邦达便做主给了童朗姨妈一笔钱,将一老一小都托付给了她,一起送去了临市。
所以九岁之后,方辰就再也没见过那个叫肉肉的小胖子了。
但兜兜转转之下,他们俩还是在高一这年,狭路重逢了。
重逢?
不,其实是男孩回来找到了她。
只不过,方辰这傻姑娘不知道罢了。
九月的风带着仲夏的余温,一阵一阵地从窗外吹进来。因为是午休时间,高一(二)班的教室里没什么人。
在童朗耳朵旁边念叨了大半小时的“肉肉”,方辰这会儿终于是是累了。
她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盯着男孩,眼里还带着点好奇与探究。
“还没看够?你说说你,咱们也就几年没见吧?你居然就都不认识我了!真是……哎。”
童朗嘴里埋怨,心里甜。
“你变化这么大,我没认出来很正常好吧?”方辰反驳。
“不就是瘦了点、高了点、头发也没那么卷了么?而且,你自己变化也不小吧?我怎么一眼就认出你来了?”童朗说着,指了指方辰的头发:“你这新发型,挺酷的。”
不好意思地揉了揉还有些扎手的后脑勺,方辰抿嘴笑了笑,问道:“你怎么来南江上学了啊?”
“搬回来了呗。”
“什么时候?”
“一年前。”
“为什么搬回来啊?”
“我爸在这边买了房子,给我外婆和我一起住。”童朗将手撑在后排的课桌上,侧过头,噙着笑:“你哪儿来这么多问题?问得我烦死了。”
其实,他倒不是不想和方辰说明其中详细,只是很多事情不知道怎么去开口而已。
难道要童朗说,因为他差点被喝醉酒的姨父打死,所以他爸才想起来自己还有这么个儿子,然后才在南江买了房、请了人来照顾,让他和外婆有了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童朗不想在方辰面前说起这些丢脸的事情。
他不是以前的那个小胖子了,他也不想再被女孩子领着走夜路了。
他想······牵着女孩的手,一起走。
当然,童朗他爸也考虑过直接把他送北京上海去读书,但他没愿意。
南江多好啊!外婆对这儿也熟悉;而且,这里有方辰呀,嘿嘿。
“好吧,我也是太意外了嘛。”方辰吐吐舌头,试探着道:
“那我再问最后一个问题?”
“说。”
她拿出了那块橡皮擦:“这怎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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