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民屯与军屯(1/2)
还有这民屯的话,这收成乃是和官府分成的。使用官牛者,官七民三,使用私牛者官四民六。而军屯的话,则是以六十人为一营,轮流戍守屯田。
程种如今向吕布所建议的正是这个屯田的分成制度,这是极为不合理的。这样的分成制度,剥削实在是比较严重。就比如这使用官牛的农民,那收成竟然是官七民三。何其之重!与那些使用私牛者屯田之人相比,两者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天壤之别。
“昔日我在河内屯田时,那些民众大多都是使用私牛者,他们对于这官四民六的分成制度并未曾有大的不满,所以能够将这屯田制度很好地执行下去。可是我在河内屯田时也看到过那些使用官牛之人却是抱怨颇多,官七民三的分成制度,令他们感觉受到了极大的剥削。在河内屯田时,那些使用官牛者,便是有不少人偷偷逃亡,还有一些人耕作并不积极。这是他们觉得即使是收获再多,也是要上交给官府,最后能够在他们手上的粮食,却是少之又少。”
程种说道。
听了程种的述说,吕布也是皱起了眉头。在最开始制定这屯田制度的时候,吕布是考虑到了这官牛的事情的。河内拥有的官牛并不多,而这耕牛恰恰又是屯田最至关重要的问题。为了让那些百姓积极地使用私牛耕作,才有这样的分配制度。
那些使用官牛耕作的,与官府的分成制度为官七民三,在吕布眼里看来,也没有多大的问题。那些使用官牛的,都是一些没有耕牛的人。那也就意味着他们没有存活下去的资本,而官府给予他们耕牛,分配他们田地耕作,这分成制度高点儿不也是理所应当的吗?
不知道吕布的想法,程种继续说着,“官七民三我看对于屯民来说,这剥削确实比较严重。而如今这些从晋阳迁徙而来的流民中,大多都是没有私牛的。这么一来,他们便是要使用官牛,可是这官七民三的分成制度,又会让他们觉得严苛,这会使得那些屯民消极怠工。官府现在并不缺耕牛,主公何不将这使用官牛者与官府的分成制度从官七民三改成官六民四,而将那些使用私牛者与官府分成制度从官四民六改成官民对分呢?”
“使用官牛者,官六民四,使用私牛者,官民对分?”
吕布沉思着。
程种作为典农中郎将,那么对于屯田的事情还是很清楚的。吕布也不会觉得程种会骗他,从程种的话语中,可以听出来这官七民三,的确是让那些屯民很是不满。程种甚至说得极为严重,因为这个还有屯民逃亡!
如今程种提出的建议,那就是将使用官牛者的利益增大一些儿,而将那些使用私牛者的利益缩小一点儿。诚如程种所言,这些迁徙而来的流民中,很少有私牛的。这其中绝大部分人都是要使用官牛,这样的做法,就会使大量的流民得利。而且更重要的一点儿是,这河套地区不比河内,在这个地方,官府并不缺少耕牛。正所谓此一时彼一时也,针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形势,自然也应该有不同的政策。
“我看可以如此决定。”
吕布微微点头,侧头看向程种,“使用官牛者,官六民四,使用私牛者,官民对分。以后的屯田制度,就按照这样的制度执行下去吧。”
“还有一事。”
程种继续向吕布建议,“这些屯民既然按照军事编制来安排,那么也当对他们严加束缚。屯民应当严令,不可随意离开所在的屯田,以免生出什么祸事来。各郡县设立田官,若是哪个郡县发生大规模的屯民逃亡之事,当追究其当地田官之责。屯司马有责,典农都尉罚之,典农都尉有责,典农校尉罚之......”
吕布又是应允。
这些典农官在设立之时,便是独立于郡县之外,这些典农官都是为了供应军粮而设的机构。他们负责管理那些屯民们进行屯田事宜。如程种所言,若是那些典农官出现了什么过错,亦或者是有什么罪责,便应该有他们的上级来处理。总而言之,那就是典农官不受那些郡县管治。即使是犯罪了,也不是县令和太守来处置的。这典农官上下级别十分清晰了然,而典农官职位最高的便是程种这个典农中郎将了。
典农官一级管着一级,而最大的典农中郎将程种,那便是直接由吕布来管治。而且屯田的重要事项,如屯田地点的选择以及处理农民逃亡等事情,也是由典农官上报给上级,然后由程种这个典农中郎将向吕布请示办理,也是完全不用取决于郡县长官的。
故而程种向吕布建议的这些屯田事宜,吕布通通都是应允了。这些建议中,让屯田的制度更加完善起来,也让那些屯民能够更加安心地耕作。只是这些建议中,未免也有一些弊处。比如程种说要对屯民严加束缚,不得擅自离开屯田之地,这无疑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那些屯民的自由。但是就目前而言,这样的弊处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若是真的对于这些屯民放松管理的,不知道会惹出什么祸事来呢。而且这些屯民就是按照军事编制的,换而言之,这屯田之地就是他们的岗位,他们若是擅自离开屯田之地,那不就是擅离职守了?
这说完民屯之后,程种又是说了些关于军屯的事情,但对于军屯而言,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这民屯制度在这个时代是创新之举,可军屯不是。早在汉文帝汉武帝时期,就有了军事屯田的概念。所以有关军屯的事情,完全可以照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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