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军功酬爵(2/2)
侯、晋侯、鲁侯,等等,指分封在王畿外的亲附诸侯。第sān_jí是伯、子、男,伯是畿内的小国,比方说毛伯、原伯、秦伯——跟通“霸”的伯(诸侯之长)含义不同;子多为夷狄之君,如楚子、徐子、莱子等;男是附庸小国,如许男、宿男、骊戎男等。所谓“五等爵”,既然基础就是虚构的,那么也就没有复兴之理。这不是恢复周礼啊,只是借周礼的名义单搞一套罢了。
其次,周代的封爵都有采邑,如今的爵位则除了王、公两种外。都只有食邑而已,若说恢复,难道又要割裂中国,各据疆土吗?这种历史的倒车可不能随便开啊!
所以是宏辅的建议,是在秦汉二十等爵的基础上。重新设定民爵系统,并因应情势,把官爵系统严密化。
其实有些话大家伙儿都只敢藏在心里,而不敢明宣之于口,但当政者自能心领神会。陈长文为什么要“恢复”五等爵?不是崇尚周礼,而是为了把军功爵向官僚爵作转化。秦汉之爵,多偿军功,所以只要在战场上斩获一枚首级,便可获得最低等的爵位——公士。无军功者,即便你位居卿相。也是不能够封爵的。
西汉初年尚且维持这一制度,而且例无侯位不得拜相,所以宰相之位基本上都拿捏在军功贵族手中。到了武帝的时候,觉得相权太大,应当裁抑,于是特命文士公孙弘为相,并且法外开恩,封他平津侯——丞相封侯即源于此。
那么既然没有军功照样封侯,军功的荣耀便连年下降,民爵逐渐式微。终于不命,这也是一个主要的因素。陈长文建议“恢复”五等爵,就是要彻底排除民爵,而只命官爵。并且这官爵还跟军功不再挂钩——无疑,这是有利于官僚阶层的稳固和上升的。
但同样支持官僚制度的是宏辅却又有另外一番考量,那就是不希望彻底消除民爵,从而使得军功贬值,军人的地位下降,进而导致民间尚武之风被逐步摒弃。老百姓全都变成了统治者随便搓圆捏方,侵略者一打就垮的乖绵羊。当然这话不能明着说,他只能提醒天子,蜀贼尚在,凉州亦未彻底平定,国家只有保持了从上到下的闻战而喜的风气,才能顺利一统天下啊。
为此他重新拟就了一套制度,分爵位为二十五等:一公士,可比百石吏;二少士、三中士、四上士,可比比二百石与二百石、上二百石吏……十二为公大夫,可比八百石吏,也就是小县之长了——以上为民爵;十三为少大夫,比上八百石吏……十八为常伯,比二千石;十九等亭伯以上,始有食邑,比之公卿,亭伯而乡侯,乡侯而县侯,县侯而郡公、国公,诸王子则封郡王、国王。
也就是说,把爵位等次和官品秩禄挂起钩来,即便庶民得爵,其起居用度的等次亦可类比相应官吏,以示尊贵也。真要是同于秦汉制度,得爵即授田、宅、奴隶,估计朝廷给不起,所以只要给个名分就成啊。他还建议,鉴于国家初定、百废待兴,库用不足,可以允许庶民捐输,以得民爵。其目的是为了从商贾和富裕的寒门手中捞出点儿钱来,既能填充国库,同时又能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
其实若说仅仅恢复民爵,陈长文还未必会针锋相对地表示反对,说不定就跟九品中正和科举制度似的,他跟是宏辅私下商量一下,各退一步,提出个中间性的方案出来。问题允许庶民捐输得爵,这必然影响到世家大族在社会中的统治地位啊,陈长文断然不肯让步。于是二人连番笔仗,各拉党羽,并且引经据典,吵得天子一个头两个大。
如今趁着赏赐马钧的机会,是宏辅见缝插针,又提出他的爵位建议来啦。查其用意,以马钧的资历,即便立有大功,也不可能一步登天为旧爵的最低位关内侯,若说以爵位酬之,那就必须恢复秦汉二十等爵,或者赶紧制定出关内侯以下新的爵位体系出来了。
所以此言一出,天子多少有些不耐烦,可是又不好疾言驳斥——终究是宏辅所说也有道理啊。当下环视群臣:“卿等以为若何?”曹子孝、夏侯元让当即站出来表示:“是太尉所言是也,臣等附议!”
ps: 这张趁便交代一些背景和设定,可能有的读者朋友会认为是在灌水……没关系,争取午夜前再更一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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