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雁夜入坑(1/2)
“这是……什么?”雁夜看着手中的血色宝石,脸色略微有些怪异,这也很正常,毕竟在雁夜的认知中,自家的魔术是丑陋至极的虫子,而自己的情敌远坂时臣,才是华丽的御使宝石的魔术师。
可是如今,自己居然在这里看到了远坂家赖以成名的宝石魔术?
虽然他并不了解宝石魔术究竟是什么,但是至少看上去,眼前这块富含魔力的宝石非常的正常。
“贤者之石,全能物质,万能灵药,第五元素……总之就是这么一种东西,和它比起来,远坂家的宝石魔术不过是孙子辈,是从只是在给宝石翁打杂的时候学到的一丁半点罢了。”冯雪的话中带着不屑,但是在提到宝石翁时,却带上了连雁夜都听得出的忌惮,不过雁夜对于宝石翁什么的并不在意,他更在意的是——
“你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
“当然是我自己做出来的啊?”冯雪理所当然的道,“五百年前,我好歹也和霍恩海姆、达芬奇他们同辈论交来着的,全盛状态下的话,一般的我甚至可以一只手按在地上摩擦(脏砚是典位,但是可以和英灵战斗,适合的布局下可以与三骑士单挑)。”
就算是普通人,也听过霍恩海姆、达芬奇的名字,当然也听说过贤者之石这种似乎具备点石成金与长生不老作用的石头。
但这更加让他诧异起来,因为间桐家的魔术,不是应该是……
“怎么,觉得间桐家的魔术应该是虫子是吗?”冯雪用难听的声音笑了起来,然后指着雁夜问道:
“就算是你,也看过最基础的魔术教程吧?告诉我,间桐家的属性和魔术特性。”
“属性为水,特性是无论如何也能够将成果传达回本体的吸收,你正是借用吸取他人的生命来维持着自己的存活,而虫魔术,就是建立在律令、吸收以及水属性分支的生命之上的使魔魔术。”雁夜将儿时的记忆分毫不差的说了出来,十年过去了,对此他仍旧记忆犹新,因为那也是他离家出走的根源。
他明白,别说是葵,任何女性都不可能接受得了被无数虫子……
但是……
“你这么说其实也没错啦,但是,虫子一定就要难看的吗?”冯雪挑了挑手指,一只蓝色的蝴蝶忽然从他的掌心里飞出,翅膀拍动间,洒下了偏偏闪着光芒的鳞粉。
“光明女神蝶,漂亮吧?不过我更喜欢叫它们反魂蝶,一旦被这份美丽所吸引,死亡也就不远了……这可是当年我赖以成名的魔术呢!”冯雪自顾自的说着,但雁夜的脸色却几近崩溃。
“怎么会,为什么……既然有这样的魔术,当年为什么要让我看到那……”雁夜的悲伤逆流成河,一直以来,他放弃魔术的根本原因,不外呼是觉得远坂葵,不,应该说是禅城葵的恐惧,甚至他本人也不止一次的想过,如果要是间桐的魔术型态能再正常一点的话,他也会老实的成为继承者,并和时臣在情场上征战也说不定。
但是现在,他却发现,自己当年的坚持,也许只是个笑话,如果自己当初不是选择逃跑,而是哪怕再多了解一些,多想想的话,也许结局会完全不同也不一定。
雁夜当然是想多了,除非他能够推陈出新,反推掉间桐脏砚,否了他的未来就只有悲剧而已。
但是冯雪并不会告诉他这些,因为想要达成他的目的,雁夜是最好的选择,但在这之前,他必须要纠正雁夜那别扭的性格。
人是有两面性的没错,但是雁夜的两面性冲突却尤为强烈,为了喜欢的女人的幸福,他可以在没有任何人理解的情况下放弃自己的生命来追求那一丝可能,那种果决,哪怕是真正的英雄也很难做到。
但是同时,他又会在仇恨与悔恨的徘徊中化作混沌与疯狂的恶党。
这是一个兼具黄金精神与漆黑意志的男人。但这两者的同时具备,却只会让他像乔尼那样一无所有(乔尼:莫得遗体,莫得友情,莫得生命……雁夜:莫得希望,莫得爱情,莫得生命……)。
虽然冯雪自己也是个疯子,但他更希望自己的搭档没疯,就算疯,也疯的理智点。
看着雁夜在那里自怨自艾,樱的脸上明显露出了困惑,明明蝴蝶很漂亮的,为什么要哭呢?
有问题,问爷爷,虽然爷爷看起来和叔叔一样年轻,但是既然爷爷让她这么叫,那就这么叫吧——
“爷爷,雁夜叔叔怎么了?”
“没什么,他只是忽然意识到他自己错过了什么罢了。”冯雪摇了摇头,“小樱别学他,有机会得到力量,就一定要握在手里,哪怕是再丑恶的力量,也比一无所有更加美丽,至少在你和你的朋友、亲人受到伤害的时候,你有能够使用的力量,而不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小樱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不过不懂也没有关系,因为这话,其实是说给雁夜听的。
他捏着手里的宝石,看着冯雪,又看了看樱,脸上的迷茫慢慢散去,他长长的舒了口气,然后道:
“老爷子,之前你说的话,是认真的吗?”
“什么……哦,你说关于樱的事情啊……”冯雪本来是想要装傻的,不过看着雁夜那认真的表情,也明白火候差不多够了,便点了点头道:“没错,毕竟错果明年的话,下一次圣杯战争要等六十年之久,哪怕是小樱也等不下去的吧?不过以小樱的素质,她的孩子还是可以考虑……”
“不用考虑了,还是让间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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