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心口朱砂(1/2)
她脸上的酡红,表明她此时的娇羞,话语却不做作,“阿澈,我喜欢你。”
若有人看到我此时的神情,我应当是眼红嫉妒的模样,一个凡间女子,就把我积在心底多年的表白,轻易地说给我想说的人听。
而他也说了我想听的话,“我也喜欢你。”
按理说,自小从血光中杀出一条登天路的元澈,是很难动情的,但他就是动了,且还是一见钟情的戏码,我第一次如此想把这观世井给平了。
她问,“你为何总看着我?”
他说,“你长得美,与我母妃有些相像。”
“那我真想一睹她的芳容。”
元澈将手中正在擦拭的剑放下,“我也,好多年没见过她了。”
纯儿在他旁边坐下,“我的娘亲,也在前年去世了。”
二人都未察觉其中的诡异,只沉浸在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惺惺相惜之中。
纯儿的父亲对女儿在经商路上捡的元澈,有些不满,当了解到他的身世背景时,更是直接想把仍需养伤的他撵走,从商之人最忌讳的,就是沾惹上皇室纠纷,他这漠北商王的名号可不是凭空掉下来的。
但把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人丢在西凉荒漠,无异于谋杀,纯儿与她的父亲起了从所未有的争执,便负气离开了商队。
这一去,便是天翻地覆。
女儿家的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冷静后便归返到商队中,然而进入父亲帐篷时,只见他的尸体,和胸口上竖立的剑锋,血源源不断地从血窟窿中涌出来,将帐篷染成了遍地红,与帐外的晚霞颇为相似。
她父亲的死还不算最坏的局面,最坏的,是胸口上立着的剑,是元澈的,他说过,这剑从不离身。
在帐外看守的人都说,除了元澈,再无人进入这帐篷。
“元澈,我永远都不想看见你,趁我还未后悔,你赶紧逃。”
她把带着父亲的血的剑,扔到他的剑下,那血流依旧一滴一滴地没入松软的黄沙中,穹顶之上似血的霞光,将纯儿的绝世容颜,变得更加冷艳,除了满腔愤恨,眼里的不舍亦是鲜明的。
“我若是想杀你的父亲,怎会留下这么拙劣的痕迹!纯儿……”
“我不听解释,只想你消失在我眼前。”
“我不会离开的。”
她嘴角勾起冰冷的弧度,将侍女腰间的佩刀抽出,直接在脸上划了一道不深不浅恰好能留疤的口子,血顺着脸颊潺潺流下,让她的冷笑添了几分艳光。
原来她脸上的疤痕,是因他而落。
这副倾城绝世的好容颜就这么被划了一刀,果然是得不到的在骚动,得到的有恃无恐。
珵音将带刀的目光挪到司命的脸上,像是能划出花来,似笑非笑地看着如履薄冰的他。
“你曾说我长得美,与你母妃相像,你说的每一个字,现今我都觉得恶心。”
元澈立即心疼地上前,脚步将剑踢到了一旁。
佩刀侍女的眼神,从有些得意,转变成悔痛,似乎事情,已超出了她所预料的程度。
“若你再不走,我便再划一刀。”
纯儿后退了一两步,用刀尖对着他,可手腕间的朱砂隐隐颤抖,我从未想过以死相逼,还有这般用法。
他眼神里浓烈的心疼和不舍,只要不是瞎子,都能感受得到,可是纯儿遇此巨变,仇恨和冲动蒙昧了她的眼,她的心,眼睁睁地看着他落魄地拾剑离去,消失在苍茫无际的黑夜中。
漠北商王死了,纯儿无心操持家业,散尽万贯身家,只留其中几分,带着自己的侍女云游西域,这一游就是三年。
元澈在沙漠中独行三日,在将要被烈日晒死之时,漠北的心腹方才寻到了他,那心腹正是他身边侍候的太监,自四岁离宫,他就一直跟着他了,称得上忠仆二字。
晋朝的朝堂,局势动荡不安,皇帝垂垂老矣,西北处有戎狄外族之乱,内有夺嫡之争,元澈就算想偷安一隅,恐怕其他的皇子也不会放过他这个日益崛起的漠北王。
他仅用了两年的时间,就将这江山易主,坐上了旁人梦寐以求的龙位,那个引起莫大误会的剑,终于可以束之高阁了。
只是当他周旋在朝堂的权谋心术,不得不扛起一个帝王该有的重任时,会不自觉地用御笔勾画一个女子的轮廓,精致完美的轮廓,最后用朱砂轻点在她的腕间。
晋朝有了新皇这事,传到西域并不需要很长时间,纯儿在西域走马观花的两年,并未真正将心放下,总会有心或无意地打听晋朝的局势,虽然未提及他的名字,但闲暇寂寞时分,总会落笔成阿澈二字。
那佩刀侍女终于忍不住了,看着她日夜神伤,为情憔悴,说出了两年前她父亲之死的真相,她所爱的纯儿,不能围囿于此。
是她趁着元澈出去寻纯儿时,偷了他的剑,并在帐篷边下挖了地洞,用他的剑将她的父亲刺死,而满眼只有惨状的纯儿,没注意到被血掩盖的地洞痕迹。
纯儿虽然震惊,却依旧理智,问她为何要杀了她的父亲。
她说,一个商人有富可敌国的家业,手上必然沾着洗不掉的鲜血,她的父亲仇家遍地,不然商队的镖局为何是一层层地围着他。
纯儿追问,她在她身边呆了四年,有许多机会可以出手,为何恰巧是在那时。
侍女眼神飘忽,此时沉默了,因为世人所不容的感情,一时嫉妒心切,离间二人,她总不能说,她是因为嫉妒元澈,才选择杀了她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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