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警花:英雄坑美(1/2)
三个劫匪把窗帘一拉,然后把人质赶到了一起!无论外面的警察如何大喊大叫,不管不顾的坐在椅子上!
一胖一瘦两个劫匪四双眼睛不住的打量桌子上的饭菜,他们已经饿了一天了!
胖子首先经不住诱惑,抓起一直鸡腿,如恶鬼扑食般啃了起来,见老大没有出声,瘦子也悄悄的抓过一段肠子,偷偷的往嘴里送!
过了一小会儿,两个人不约而同的捂着肚子往厕所里面跑!
餐馆的菜里有问题,这两个从农村来的,天天吃有机食品的家伙,显然受不了这种重口味!
高个子劫匪没有出声阻止,首先作为一个大哥,连底下兄弟的肚子都填不饱,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
其次,在他看来,眼前的这些畏畏缩缩的家伙就是一群绵羊。
而他是牧羊犬!
一只牧羊犬可以轻轻松松管理一百只软弱的绵羊!
他却不知道,这群羊中混着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高洁就是这只狼。
她的父亲是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在一次抓捕毒贩的行动中以身殉职。从此她的理想就是子承父业,抓尽世界上所有的坏人。
现在她已经向梦想迈开了第一步,刚刚从警校毕业,成为了一名实习警员,抢着来到了这个看似光鲜,却危险重重的城市。
警校的教育很成功,把她从一名复仇者转变为一名守护者,她已经把保护群众当成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当然顺便抓抓坏人也是令人心情愉快的事情!
现在就有一个绝佳的机会摆在她的眼前,整个大厅中只剩下一个劫匪,只要制服了他,那么人质就全部得救了!
可是这个劫匪人高马大,四肢粗壮有力,她没有信心一击必中。
这种情况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若失败,遭殃的不止她一个人,劫匪很有可能迁怒于其他人质!
但若不动,为了突围出去,劫匪必定会以人质生命相威胁,甚至会杀一儆百,之前许许多多的例子证明了这一点!
这种情况下,最好找个帮手!
刚才救了的那个小伙子就不错,虽然有些莽撞,可是敢一个人面对三个持枪的劫匪,这份勇气就值得赞扬!
而现在正是需要胆量的时候!
“勇敢的”牧云此刻正抱着头蹲在人群之中,刚才的那一幕差点让他崩溃!
他对那只企鹅的敬仰之情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怨念!
“啪”一个不明物体突然砸到了他的脑袋,牧云吓得几乎魂飞魄散,身体前倾,撅着屁股趴在地上,瑟瑟发抖,活像一只把脑袋插入土中的鸵鸟!
完了,完了,难道中枪了?
也不对啊自己并没死!
他眼角的余光撇到了地上的一个纸团,刚才就是被这个东西砸到了?
定睛一看,那不是纸团而是揉成一团的百元大钞!牧云的目光灼热起来,盯着钱再也移不开了!
怎么办,怎么办?
难道眼睁睁得看着一百元钱儿不捡?
可要是被劫匪发现怎么办?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有钱不捡,老天都会怪罪的!
牧云一咬牙,决定拼了!
做大事惜身,见小利而忘命说得就是他这种人!
他身体蜷缩着像个毛毛虫似的缓慢前进蠕动,然后伸出一只手,不动声色的捡起钱,装进口袋里,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蹲在地上假寐起来!
高洁又扔了一张,牧云又悄悄的捡到口袋里!
高洁顿时气得七窍生烟,火冒三丈。
她不管不顾的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使劲扔向牧云!
正中其头!
牧云这才反应过来,顺着石子飞来的方向看去,刚才救了他一命的女子正对他挤眉弄眼,只见她对着高个子劫匪努了努嘴,用一根手指在脖子上一划!
这个女子疯了!
牧云霎时惊出了一身冷汗,以他的胆量怎么敢做这种要命的事!
更重要的是,他可不是满脑子英雄情节的愣头青!
只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市民,整天为生计奔波!
连自身都难保,又哪里顾得上他人!
虽然这个女子救过他!
可是他绝不会和她一起发狂!
牧云背过身去,却下意识的摸了摸后脑勺!
这一摸不要紧,高洁以为他在暗示攻击劫匪的后脑。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瞅准机会,高洁“蹭”的一下站了起来,犹如离弦的箭,直射抢匪!
这一幕完完全全落入牧云的眼里!
这个死男人婆,还让不让人活了!
他虽这么想,身子却跟着动了起来!
虽然胆小怕事,但是他绝不会眼睁睁的看着救命恩人以身犯险!
于是狠狠地一咬牙,嘴里骂骂咧咧的从另一个方向扑向抢匪。
抢匪还不知情,正自顾自的摆弄着手枪。
眼看就要成功,高洁兴奋得两眼冒光!
一个不明物体却从侧面飞了过来,“扑通”一声,把她撞到在地!
正是牧云!
他本来想抱紧抢匪,向前一跃时,脚下一划,方向却偏了,正好和高洁的头撞到一起,顿时给劫匪解了围!
这就是传说中的,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高个子抢匪看着晕倒在地的两个人,心中有些疑惑,都成了人质怎么还在打架,这两个人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
他们不是姐弟俩吗?
这么看来劫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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