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我为书生(1/2)
在郭北县,死人那是常有的事儿,这里的人蔑视王法,是因为官宦都不作为。
陈小志杀了人,顿时引得小店内的酒客一阵骚动,却并未惊吓住他们,只当陈小志是一个看起来细皮嫩肉,但实力极强的江湖剑客罢了,一些别有心思的人也打消了心中不轨的念头。掌柜的更是熟练的让小二把尸体抬到后院直接埋了,而且还是饶了他的雅兴,浑然没有一点惊慌失措的模样。
陈小志则根本未将这些歹徒放在眼里,自顾自的品味着一桌子的美味儿。
他杀人这一剑,就是威慑,杀的是给外人看的。
果然,接下来便无人敢上前打扰他。
淅沥沥!
外面开始下起了雨,街上的路人拼命奔窜,有的躲到了屋檐下,有的则往家中跑去。这时,一位书生打扮,还背着木篓的青年浑身湿透,踉跄的走进了店门。他好像并非是来住店或是吃饭,而是瞧见了那站在柜台后的老板,小跑的凑了过去:“掌柜的,我是来收账的。”他脸上挂着还有些单纯的笑意,但眼神望了一圈,这满屋子的恶客,却闪烁着一丝紧张。的确,这人看起来文质彬彬,不像是其他人那般,满脸鬃胡,要不就是一圈横肉,五官狰狞。
感觉像是一只小奶狗误入了豺狼之地。
这人一进来,陈小志便注意到了他。
“收什么账,我怎么不记得有帐?”掌柜的打着算盘,看都不看这人一眼。
青年面容有些局促,连忙开口解释起来,并言及自己身无分文,若是没有收到帐的话,今晚就要露宿街头了。不过,他说了自己的处境,并未赢得任何同情。在陈小志的观望下,就见两人很快便吵了起来,旋即,那青年拿出一个已经被雨水打湿,字迹模糊的账本给老板看,却被掌柜一声讥笑下,命人把他推出了门外,狠狠的摔了一跤,躺在地上坑坑洼洼的水泡中。
“你这账本上面的字迹根本看不清,我哪知道是不是我画押过的?没有证据,空口白牙的就想讹我?想得美!”掌柜朝青年呸了一声,扭头就回了屋。
这掌柜显然也是一个恶人。
陈小志眯起了眼睛,他若是记得没错,这兰若寺应该是在金华一带,这书生应该也是江浙人士,按理来说,白娘子都出现了。此地应该也在宋国境内才对,但眼下,他早就已经出了宋国,来到了一个十分陌生的国家,这里是一处小国,名叫楼兰。
楼兰古国。
身上背着的木篓已经散架,里面的书本全部掉落在地,沾染了污水,书生暗道一声晦气,蹲在雨幕下,弯腰一点点的将纸本拾起。
但就这时,头顶的雨水骤然停了,他有些惊讶的一抬头,便瞧一名男子打着伞,替他遮住了雨。
“谢谢。”宁采臣面带感激的笑了一下。
“身上的盘缠用光了?”陈小志轻声道。
“嗯。”
宁采臣有些窘迫的点了点头。
“这钱你拿着,赶快离开这里吧。欠的账,我替掌柜还了!”说着,陈小志将一颗金锭甩到了对方的手上。
“用不了这么多。”
宁采臣有些目瞪口呆。
“多出来的钱,是赏你的。我要你为我办一件事!”
“什么事?”
“我要你在三年内,永不再来这郭北县,这些钱足够你好生过上十年了。”陈小志淡淡道,“你若是不答应,我保证你没法活着走出这条街。”话落,陈小志微微施展幻术,在宁采臣的眼中,陈小志陡然间变得面目可憎,青面獠牙,像是从地狱中爬出了厉鬼一样。
“啊!”宁采臣发出一声惊叫,回过神后,怔怔的盯了陈小志一眼,就连忙收拾行装,快速将木篓重新背在了身上,对陈小志拱了拱手,头也不抬的就要离开。
“这伞拿着。”
陈小志将伞递了过去。
宁采臣身体惊颤,哆哆嗦嗦的接了过去,撑着伞,拔腿就跑,很快便消失在了街道尽头。
“哎呀,客观你管他一个穷小子干什么?您看看你,都被淋湿了,快进来。”店内的掌柜一脸狗腿相的跑了出来,替陈小志打着伞,一边说着,还一边用手擦拭着陈小志身上被浇湿的地方,那模样像是伺候自己亲爹一样。
他刚才可是窥见,陈小志这位大主儿,眼睛都不眨的就给了那小子,一块金子!
“无妨,只是觉得有点意思。”
陈小志淡淡一笑。
有意思?
老板有些愣神,不明白什么意思。
……
宁采臣胆小,收了钱,他必然会离开郭北县,也就是说宁采臣不会再遇见小倩,两人自然便没了缘分。白素贞与许宣是仙缘,命中注定,他无法拆散!但宁采臣也好,小倩也罢,都是寻常人鬼,陈小志略微施展点手段,便能打散两人的因缘。
他之所以棒打鸳鸯,自然是为了喧宾夺主,变成男主人公。
恐怕从今以后,宁采臣的命运都会改变,就成了一个普通人,老死一生。
要知道,在前世,有很多倩女幽魂的影像资料,在那些画面中,无论哪一版的小倩都是绝色女子,那出水芙蓉般的气质,让人永刻心田,难以忘怀。陈小志倒是很想见识这么一个美人儿,所以到了晚上,他将自己打扮成了和宁采臣别无二致的模样,看起来也是一个弱不禁风的穷书生,打着一个灯笼,摸黑来到了兰若寺前。
半晌,一座占地不小的建筑,好似一头匍匐在夜幕下的巨兽,出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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