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公司会议(2/3)
公司发展的关键时候,我加入到了这家公司,我是幸运的,同时大家也是幸运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到消息,如果没听到的话,也没关系,我在这里再说一遍,公司从今日开始,将会力捧各位,曲库如今更新了不少优质歌曲,到时候由梁总牵头,带大家去曲库选歌,争取为大家打造全新的优质专辑。我会承诺,在今年到明年六月份这一年以内,公司的优质精品歌曲将会增加到一百首,供大家选择。同时,我已经与侯总和梁总商量过,将拿出一份更加优质的合同放出来给大家,希望大家一起为公司共同努力。我希望到明年6月份,今年到明年华语乐坛排行榜上前三十名的歌曲中,所有的歌曲演唱者一栏是你们的名字,所有的歌曲创作者一栏,是我的名字。所有歌曲出品方,是我们公司的名字。我要说的话,就这么多,谢谢大家。”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林明与侯文辉梁晓岳早就商量过,自己的到来不仅是给桃木公司添加砖瓦,也是给这些歌手带来红火的希望。正因为这样,原来的合同肯定已经不行,想留住这些未来的大牌歌星,就必须拿出全新的合同出来。
这样的情况在娱乐圈是很正常的,公司拿出资源把你捧红,再过两年合同一到,直接拍拍屁股走人,到时候谁来给公司的损失买单?所以为了留着这些摇钱树,新的合同势在必行。
作为万恶的资本主义,侯文辉是想在这些艺人还没红之前,签那种卖身合同,只要签了,以后就相当于公司奴隶,累死累活为公司打工。
但这一点被林明和梁晓岳否决,一家公司要想做大,就一定不能这样做,因为这样无异于杀鸡取卵。
梁晓岳想想法是给大家一个比较宽松的合同,但时限比较长一些,将得到的利润分多分一些给歌手和幕后,因为在他看来,人无非是逐利的,只要公司对反馈一些利益给大家,还怕留不住这些明星吗?但这个提议遭到了林明的反对。
林明现在看起来年纪小,但在桃木音乐公司很有话语权,他直言道:“朝三暮四的成语想必大家都听说过,梁老师觉得给艺人比较宽松的合同会让大家感恩,其实那样做反而会起到反效果,因为大家有了一份好合同,就会想着更好的合同,到时候还会闹起来。所以我认为有更好的方式来规范和管理艺人。既又给了大家利益,又能保障公司的利益。一下子太宽,一下子太紧,我觉得都不能满足这两方的需求。不如将其中和一下,讨论出一份大家都满意的合同出来。”
在林明的建议下,三个高层就具体合同细节商量了很久,才最终在前几天拿出了一个包括法人赵斌在内,都满意的方案。
这次会议,最主要的就是为艺人续约合同。
其次,就是分配歌曲。
当听到林明宣布为大家续约新合同的时候,下面的艺人议论纷纷,张子琦的助手包小美更是举手问道:“林总,我能问一下,如果合同太过苛刻,可以拒绝续签吗?在拒绝续签的情况下,您所说的精品新歌是否还会分配下来?”
“这个当然不行,因为公司的资源有限,肯定是会优先配给给公司力捧的艺人手里。在我看来,能签新合同的艺人,都属于力捧这一范畴。不过,大家也别担心,合同不会太苛刻的。”
林明穿着一身西装领带,掩饰不住他稚嫩的脸庞,但他身居高位,说话条理清晰,自然有那么一股子威严,他继续说道:“合同不仅不会苛刻,而且给予和回馈给大家的也会非常多,这是公司对你们的培养,也是因为公司现在有这方面的能力和资源将大家捧起来。但丑话说在前面,我不奢求你们一个个成为大明星后会记得公司给予你们的帮助,公司也从来未考虑过等你们成长为当红歌手后会记得公司的恩情。所以合同虽然不苛刻,可违约金和时效会比较多。”
“多长?”包小美直言不讳道:“子琦的名气已经不小,她要想更进一步,当然希望公司的实力更大。如果公司现在不能满足子琦的发展,我认为你们就不该继续捆着她。毕竟,万一你的诺言没有实现,没有将她捧起来呢?到时候她不仅要留在公司为公司打工,还得因为人气下滑甚至会跌出现在的圈里地位。损失有多大,大家都清楚。”
“这个我自然明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林明笑道:“所以今天就是要跟大家说明一下,在续合同之前,大家要是想走,公司绝对不留,甚至连违约金都不需要付,因为公司不需要养不熟的白眼狼。趁早走更好,免得公司把她捧起来,以后再走对公司的损失更大。”
“违约金都不需要付?”
诸多艺人在下面听了后不由得吃了一惊,纷纷交头接耳在下面小声议论。一家音乐公司与艺人签署的合约是双向的,但那是平等情况下。在桃木音乐,只有几个二线和张子琦有这样的平等合约。
比如公司一年要给多少资源给他们,公司单方面解约要付多少违约金等等。但其余艺人的合同会苛刻一些,公司解约不会有损失和赔偿,而你解约则要违约金。
听起来好像是霸王条款,但这个圈子就是这样,新人想出头,你就得付出更多的努力和代价。
除非你有周董那种才华,否则就得接受这样的条件。
但现在。
林明直言不讳地告诉大家,想走就走,不需要付任何违约金。这也是他和几个股东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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