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那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1/2)
台阶上的谈话,引起了韩明的高度警惕。
不管他们是不是过来堵张文彬的,反正都不是干什么好事。
既然不是什么好事,都应该是归秦景悦管,是吧?
“喵~”
韩明把上楼的兰博唤了回来,急匆匆地朝着宠物店跑。
秦景悦的战斗力爆表,她赤手空拳对付两纹身男,绝对是没有问题的。
兰博简单的逻辑并无法理解韩明的用意,还以为是老大帮着自己去宠物店找场子,跑得越发起劲。
半路遇到了抱着小五的秦景悦,兰博的眼神蓦然就黯淡了许多。
女主人变了,她居然还要把小狗子带回家。
呵~女人都是泡椒凤爪。
泡椒凤爪的特点是:白、嫩、辣。白嫩,惹人喜爱,辣,让人难以承受,却也让人欲罢不能。当然,秦景悦适合第二种解释:心狠手辣。
“你们怎么又跑回来了啊?还不回家?”
女主人的态度让兰博很不爽:“汪汪!”
秦景悦的眼睛瞬间眯了起来。
哎呦,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我的话你也不听了是吧?
韩明翻了个白眼,都什么时候了,你们两还掐架。
不对,掐不起来,完全是秦景悦单方面的胖揍。
韩明赶紧跑过去制止了即将发生的暴力场面,把秦景悦往小区里面拖。
秦景悦知道团子非常聪明,这么着急慌忙的,应该是发生了什么事,不觉就跑了起来。
小五被颠得七荤八素,都要翻白眼了。
看样子不是秦景悦对兰博区别对待,完全是因为她心也大,性子直来直去,很少会去关心别人的感受而已。
也不知道刘海是咋忍下来的。(刘海小声比比:你老婆比你能打,还漂亮,不能忍也得忍啊。)
韩明惦记着去把秦景悦找回来,却忘了别让张文彬回家,等他们赶回小区的时候,张文彬正被纹身男堵在楼道的角落里。
年长些的混混捏着手指,说着些恐吓的话,年轻的混混在一旁负责助威。
张文彬的左脸一片通红,显然混混们已经动过手了。
秦景悦对张文彬不熟,但既然看到了,肯定不会袖手旁观。
以前警察下班时间依旧是穿着警服,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一种震慑。可现在,基本下了班,警察都是穿便服,除了相关规定,也是很多事件让警察寒了心。
前几年的时候鲁省就有一位女民警去修车,因为排队的问题和别人发生了点小矛盾。
如果不是穿着警服,按照治安管理法正常操作就行,可偏偏问题出在了警服身上。有人喊‘警察打人了’,好事之人蜂拥而上,不分清红皂白对警察一顿乱打。有人喊‘歹徒行凶了,好事之人迅速抱头而去,避而远之,唯恐伤到自已。
一个下了班骑电动车的女人,吵架吵输了喊老公过来帮忙的女人。
除去那身警服,她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然而就因为警服,一群好事之人纷纷上前“彰显正义”,不仅打了她的她老公,还逼着她下跪。
这种事件放在其他国家都是难以置信的,哪怕是一个普通女人,
事后,官方连事情都没有调查,责任也没有认定,直接就开除了女警,寒了不少警察的心。
有人说是庶民的胜利,其实不过是乌合之众的狂欢罢了。
这件事情也导致很多地方要求警察下了班,就不要穿警服,免得被“群众”针对。
如果社会逼着警察都要考虑着自保,那谁来保护人民呢?
最终受害的,依旧是群众。
秦景悦刚入职的时候,师傅就和她说过鲁省的案件,可以说案子的影响力是相当大的。她师傅也是知道秦景悦的性子,才特意叮嘱一下。
可秦景悦的性子,哪里是叮嘱一句就能够改变的呢。在警校的时候,有一堂课就讲《人民警察法》,其中有一段秦景悦始终牢记: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知道鲁省的案件之后,秦景悦仍然能够不改初心,这才是勇士吧。
“住手,我是警察!”
吸取了上次的教训,秦景悦先亮明身份,省得得先动手。
年长些的还算是沉得住气,面色不变。小伙子明显是新手,紧张得手足无措。
警察身上自带独特的气质,对于很多老鼠来说,嗅嗅鼻子就能够辨认出警察的味道。
“警官,有什么事吗?”年长些的混混打着哈哈,还不住地朝着张文彬瞪眼,“我们玩呢,警官想一起?”
秦景悦眼皮跳动了一下,知道是个老油条,不是那么好对付。
“是嘛,他我熟悉,怎么从没听说他提过呢?”秦景悦冷笑地问道。
“我们才认识的,一见如故嘛,他怎么来记得和你说嘛。”混混朝着同伴使了个眼神,微微退后了几步。
秦景悦扫了一眼角落里面的张文彬,知道他并不想追究下去把这群人得罪死,所以也没有阻拦他们离开。
“你怎么惹上他们了?”秦景悦对这些街头的混混还是很了解的。
互相看两眼就不如意动手的,那都没资格称得上是混混,是愣头青。这种油滑的老混混,没有点利益是不会出手的。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