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乱世闲情记(第二更,含泪求票……开玩笑的啦)(1/2)
漳河上,来往的船只如梭,熙熙攘攘的,看不出半点乱世景象。
河畔的安凤楼上,甄姜倚楼眺望,神色有些落寞。
自孀居以来,她一直便沉浸于打理家族事业,从未考虑过个人终身大事。即便是午夜夜深人静,所思所虑,也无非是该同谁打交道,要如何下手,绝无一个男人能够在她脑海多停留片刻。
白天巧妙周旋于无数充满眼神的人之间,保持着微妙而又不失礼数的平衡,已经够累了,若再要什么情感负担,恐怕,人的精神就要崩溃了。
只是,近几日来,却每每有个人闯进自己的脑海。
他的笑意总是那样温和,可手段却颇为无赖,偏偏,是她所喜欢的。
甚至有一回,梦里竟同他共饮了一杯温酒,自己软在他的襟抱之中,望着两瓣令人迷醉的朱唇,就在差一点要吻上去时,梦便醒了。
她的脸色有些发烫:好端端的,怎么又思量起这回事了?
“呸!可恶的家伙……”她低低骂了一声,脸色却愈发殷红了,像涂了太多腮红一般。
“又在想长沙那位长史呢?”
身后,甄宓戏谑的声音响起。
“你怎么又不声不响进来了?”甄姜有些着恼地起身,她的心事是前两日无意间被妹妹撞破的,彼时,她正百无聊赖地胡乱在纸上涂抹着什么,浑然不知已经将林牧二字写了上百遍。
“不然,怎能看见姐姐思春的一幕呢?”
甄宓抿着嘴笑道,自然地靠着甄姜坐下:“阿姊若是牵挂,何不亲自去一趟?”
“你又不是不知,如今这城内早就遍传我要为了那家伙奔赴长沙,若真去了,岂不是坐实了此事?”说起来,甄姜依旧恨恨不已,也不知哪个人如此可恶,嚼舌根还传了出去,弄得自己如今如此被动,为了自证清白,只得留在邺城。
“我原以为,阿姊是个有主见的人呢,竟然也会被愚夫愚妇们左右?”
“人言可畏。”
甄宓嗤之以鼻:“阿姊又不似我,既然没有夫家,何惧流言?”
“哪有这般简单?”
“呵,说来说去,还不是觉得,自己主动了,会遭他轻看么?”甄宓一语道破了甄姜的心思,“我的好阿姊诶,便是瞎子也瞧得出,那位林长史不简单。若再这般犹豫不决,阿姊可就连个妾室也没得做啦!”
“你胡说些什么呢!”甄姜羞得满脸通红,可心里知道,妹妹说的确实没错。
“我哪里胡说了?”甄宓不服气道,“若是姐姐不敢,那小妹我就不客气,代劳了!”
“你想干什么?”
“替阿姊修书一封,探探他的口风呗。”
“别!”甄姜连忙阻止,若是有了白纸黑字,恐怕这事就没那么容易下台阶了。
她咬着牙想了一会儿,恨声道:“罢了罢了,留在心里,终究不是个办法,我择日便向长沙去!”
甄宓嫣然一笑,她姐姐浑然没注意到,妹妹的嘴角还藏着一丝奸计得逞的得意……
“姑爷啊,你出去这么久,小姐定是思念得紧了。”绿萝寸步不离地跟在林牧后头,絮絮叨叨着,明明是十多岁的小姑娘,偏偏跟老妈子似的,“等回了长沙,若是能带回些礼物,小姐一定会很高兴。”
林牧哭笑不得:“那你说说,你家小姐喜欢什么?”
小丫鬟歪着脑袋想了好一会儿,眼睛一亮:“刀!”
额,说起来,吕玲绮确实是对这些兵器感兴趣。
只是,林牧可以确定,当二人相见,含情脉脉对视,你侬我侬之际,自己掏出一柄刀说:“娘子,这是为夫送你的礼物。”
嗯,下场一定非常惨烈。
刀你个大头鬼啊!到底是让吕玲绮自刎还是把刀交给她阉了自己?
所以说,小丫头毕竟是小丫头,固然有些情窦初开了,但对于这些女儿家的心事还是相当不了解。
林牧忧伤地叹了口气,将小丫鬟头上的包包头头巾弄乱:“绿萝啊,你知不知道,有个词叫授人以柄?”
“姑爷,绿萝不识字。”
“这个不重要。你只用知道,这个意思是,把刀把交到别人手里。”
“然后被捅了一刀?”
林牧点点头:“嗯。”
小丫鬟愣了愣,有些沮丧,语气低落道:“嗷,绿萝明白了,姑爷是在嫌弃绿萝笨,出的都是馊主意……”
“我可没这么说。”
“哼,不理姑爷了!”
“哈哈!”
两人的笑声洒在秋老虎的余威中,惊起一群鸟儿,直上云霄。
不远处的魏延不满地白了这边一眼,嘴里嘟囔了一句:“恋奸情热……”这是他新近学会的高雅词,一天要用上十遍。
其实,主要还是受了刺激。
尽管那位小翠姑娘与自己情投意合,可这返程途中,却愣是跟自己不再亲热。
理由还特别掷地有声:“奴家虽曾在风尘,如今幸得君垂怜,还望君以礼相待。”
翻译过来就是:我以前卖身,你花了钱,爱咋咋地,甚至不花钱,我喜欢你,也可以随便;现在从良了,有身份了,希望你对我放尊重些。
把魏延给郁闷的,偏偏又发作不得。自己挑的老婆,含泪也要跪着把婚结了啊。于是只好每天愤愤不平看着林牧跟绿萝朝夕相处,不禁悲从中来。
唯一的好处是,既然不能温柔乡了,打熬筋骨、锻炼武艺,就显得勤快了许多。整体不是找赵云切磋,就是被甘宁殴打。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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