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有点像低种姓天竺人的地精(1/2)
新历纪元372年6月28日
猛虎公国,南方边境城镇,沱瀼城
“萨满,你没事吧?”
“唔……没事……”
李云睿看着东方开始冒出一缕缕的阳光,他是非常不舍得城里最后一批金发妹子。因为他的长官施图姆,以及其他负责带兵的高级军官制定了攻打永灵城的计划。为了抢先一步把永灵城彻底拿下,10个将军,每人各自带领3万人,全体人员物资都是起早贪黑地向北进发。
至于李云睿自己,他自己也没数过跟多少金发白肤女性滚床单,更不知道这里头有多少人可以生下“比较正常”的后代以改良日麦人基因。结果他就这样子,迫不得已地坐上这辆颠簸不堪的卡车,一边打着瞌睡,一边依依不舍地跟已经没有金发女性(被运回日麦人的地盘干苦工)的沱瀼城告别。
兵贵神速这话他不是不懂,可是给他多一天都好,那些美人他舍不得啊!
然而,再怎么抱怨也是没用的。沱瀼城现在可是有大首领亲自坐镇的,加上猛虎公国的海军舰船因为未知原因被几乎完全消灭,所以现在的日麦人可是下了狠劲试图一次性征服猛虎公国,彻底踏平这个跟日麦帝国对抗100年的对手。
“大家下车!就地安营扎寨!准备好今天的试探!”
完全没有睡醒就跟其他人攻打永灵城的李云睿也只能认命了,如果他不想在国内对着一群丑八怪,出来打仗抢多点白肤金发的美人才是他唯一,至少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一号队的地精过来!把75炮的炮弹放这里!然后在那边挖好火炮阵地!”
“二号,二号队的地精!挖堑壕!顺着黄旗的指示挖过去!”
“三号队地精!”
对于日麦人直接给地精们穿上标有编号的背心,然后以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指挥工作的行为,李云睿是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说比较好。这些地精就像他以前在泰拉看新闻看到的低种姓天竺人一样,除了外表皮肤的颜色不同,傻乎乎的盲从性那是让他深感佩服。尤其是其他日麦人士兵不断用鞭子抽打,以最为凶狠的表情盯着这些红眼绿皮小矮人的时候,他是真的觉得这些地精是不是从天竺投胎转世而来。
当然,他也没有时间浪费在观察地精这种生物身上。为了确保在太阳刚刚升起的一刹那,永灵城的人们能在日麦人的怒火下惊醒。他这个萨满必须得在指挥部旁边的医疗帐篷就位,准备好待会发生的第一场攻城战。
“75炮架好没?60迫准备好烟雾弹,81迫高爆弹预备!”
“20炮、37炮留意城墙上面以及对方的空军!”
“所有105炮、155炮自走炮对准城门!”
李云睿听着日麦人的嘴里不断说出这样的名词,他是百分百可以肯定在他之前一定有穿越者把泰拉的老旧军火,以及相关的军事技术倒卖到这个应该是剑与魔法的奇幻世界。
尤其是他现在的腰上就别着一把某个叫切嗣的男人曾经使用过的手枪,这玩意如果不是看过东瀛动画,绝对不可能在这个奇葩到极点的奇幻世界出现。只是根据他在随军商人里的调查,他手里的这把枪还居然是100年前就有的古董,而且还是一款几乎没人要,卖不出去的土制枪械。
至于卖枪给他的汤普森老板,那就是从曾祖父一辈倒霉到现在的可怜人。汤普森的曾祖父在跟随老大——日麦帝国国父,炳阳一同起事,反抗铁拳人奴役的时候就自制了这种单发手枪。当时的原型性能自然不用说,想想都知道这就是纯粹听个响的。
哪怕在历史记录上,如此粗制滥造的单发手枪曾经击毙不下数百名铁拳人,并无一例外地将死者打出一个可以把一颗地精脑袋塞进去的大洞。
可是炳阳战死,日麦帝国正式建国后,守义堂,也就是日麦帝国国会下令每家每户至少有一支枪加十发子弹,以应对铁拳人的远征。结果就是他李云睿手里的这支单发手枪因为成本低廉,可以自由更换枪管发射不同的子弹成为了当时民间的标准配备。
当然,随着日麦帝国在每一个逃离铁拳人追杀,劫后余生的日麦人共同建设,这种连正式名字都没有的土制手枪也就在枪匠们研制出更好的枪械后,逐渐从市场与民间上消失。而汤普森这个枪匠,他是没办法把单发手枪给丢了,毕竟这是自己曾祖父锻造出来,为日麦人解放事业而诞生的枪。其他人都可以丢枪,唯独他是绝对不能丢的。
因为这是属于汤普森一家的无上荣耀,哪怕自己家生意一般般,他都不能忘记这支曾经为日麦人解放事业立下赫赫功劳的枪。
总而言之,像他李云睿这样不喜欢枪械,但是又被迫携带使用军用制式9x61毫米步枪弹枪支的人也就只能选择切嗣手枪了——反正他是不会主动使用枪械的。而且汤普森老板也觉得自己说的“切嗣”二字有文化,于是乎把自己重新打造出来的单发手枪统一命名为切嗣。
想完这些有的没的事情后,太阳已经在东边的地平线上露出一丝轮廓,而李云睿看着一门又一门的火炮炮口对准即将进入新一天劳作的永灵城。
轰!
随着第一炮的打响,李云睿也看着其他的火炮也继续向永灵城的南门不断宣泄着自己的火力。作为亲历者的李云睿这时候看着靠近城门的城墙在炮弹的轰击下不断产生驱散黑夜的焰光,以及碎裂成各种不规则的石块,他是真的怀疑自己是不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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