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零章 天宝兄,发大财了啊?(1/2)
沈云是生平头一次来仙都。不过,他对仙都并不陌生。
最初,他是从师父的口中知道仙都的存在。那时,师父告诉他:“去他的仙都!那就是一个大贼窝!”
不过,尽管师父对仙都充满了偏见,但还是不得不承认,仙都很大,很繁华。
后来,他在武馆,机缘巧合的见到了紫瑛真君的一缕元神。从她那里,沈云得知了仙都的来历——在仙庭成立以前,世上是没有仙都的。仙庭成立之后,异族的王城变成了所谓的仙都。天神宗里,数不清的奇珍异宝,被打包装车,送往仙都。运送的车队连绵不绝,竟然压坏了前往仙道的官道。
而他对仙都的最新认识来自于洪天宝。
后者在仙都游学三年,期间,他们一直有书信往来。在书信里,洪天宝时常提及仙都的人与事。
用洪天宝的话说,仙都是他见过的最繁华、最富庶的城池,同时,也是有名的销金窟。
三年游学期满,洪天宝本来计划于上个月离开仙都,返乡的。得知他要过来,便推迟了行程,在仙都等他。
不想,他在官道上被抢了马,行程耽搁了整整两天。
也不知道天宝有没有着急。他往合拢双手,往十个指尖呵了一口热气。
终于,前面传来“轰隆”巨响。
“啊,开城门了!”人群象潮水一般往前涌。
沈云闻声望过去。数十步远之外,巨大的朱色城门缓缓打开。
因为与洪天宝约好了在北城门外碰头,所以,他没有紧随人潮跟上去,而是站在原地,引颈长望城门那边。
过了半刻钟,一只行走的“大毛球”往这边“滚”了过来,抓住了沈云的眼球。
正在犹豫之际,“大毛球”已在他跟前站定。
“你,你是云弟?”“大毛球”一把扯下毛绒绒的白狐皮帽子,露出一张长着两层下巴的圆润的大脸,“我是洪天宝啊!”
沈云讶然:“天宝兄,你怎的……这般打扮?我都认不出来了。”好吧,他其实是差点脱口说出“你怎么的也胖成这球样了,简直不让扶子兴啊”。话到嘴边,机智的换了词。
“这里的冬天冷得要死,能把人的耳朵生生冻掉。三年了,我还是没能适应过来。冬天里,不把自己捂住严严实实,不敢出门。”洪天宝快活的说道。一双眼睛本来就胖成了“一线天”,这么一笑,真的变成了两条亮闪闪的细缝儿。
沈云咋舌。他本来想说,“你是习武之人,也不至于这么畏寒吧?”不过,看到洪天宝的那一身肥膘,又将话咽回了肚子里——不用说,这货绝对是荒废了武学,在仙都真的只顾着享用美食了。
洪天宝看出了他眼里的戏谑,呵呵笑道:“这里的人个个长了一双势利眼。冬天不穿貂,出门就只会招白眼,什么事也办不成。”
“你怎么晚了两天?路上耽搁了?这两天,我天天都来这里等你。”他戴上毛帽子,伸手去接沈云背上的行囊,换了一个话题,“要是你今天还没出现,我准备去官道上寻你了。”
“别提了。刚走过兴云镇,在官道上,骑的马被一伙仙符兵要走了,说是平叛战事吃紧,把我的马征去当战马。我只好走路过来,多用了两天。”沈云没有推却,任他接过了行囊。
洪天宝轻轻摇头,瞥了一眼城门方向,压低声音说道:“常有的事。我才来的时候,仙都这边的仙符兵的吃相比别处都要好一些。这三年,那真的是一年不如一年。尤其是快到年节了的时候,这些家伙公然成群结队的去官道上轮流拦路打劫,还美其名曰排查叛匪。你算运气好,碰上了一伙还有算有点良心的。你一个外乡人,又是孤身一个,他们只抢走了马,没有把你扒得只剩下一条大裤衩给撂雪地里。”
“哇,冰天雪地的,只给留一条大裤衩,不是存心想冻死人吗?”沈云拧眉,“这么说来,我们省城里的仙符兵真是很厚道了。”
“那是因为贝大帅在省城余威尚在。”洪天宝指着前面的一辆青篷马车,“天寒地冻的,我坐了车过来。你还没吃早饭吧?走,我们先去馆子里吃点热乎的,填饱肚子。”
沈云笑道:“刚才等开城门的时候,我吃过干粮了。这会儿,不饿。”
洪天宝便改口说道:“那就先回家歇一歇。我知道有一个地儿的牛全席不错,中午的时候,我们去那边吃。”
“牛全席?”沈云以为自己听错了,“在仙都里,能随时吃到牛全席?”
耕牛对于农家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劳力,宝贵得很。是以,仙庭三令五申,宰杀耕牛,必须先经过当地仙府的同意。寻常人家要想买到牛肉,只能早早的去跟仙府的屠户预订。牛全席更是难得。
洪天宝笑了:“哪里的仙府都是一样的。那家店子的东家据说是仙府里的捕头的第十七房小妾。牛全席是店里的招牌,随到随吃,就没见仙府的人管过。而周边的店子里连卖碗牛肉汤都马上会招来仙差盘查。”
洪天宝是一如既往的好享受。从外面望着小马车寻常得很,但是,里头却收拾得极为舒适:铺着厚实的狐皮褥子,一张矮脚小几上摆着一尊红泥小炉。这会儿,炉上的那壶水刚好开了,“咕噜咕噜”的冒着热气。在小几的旁边,挨着车壁摆着一只三层的雕花小柜子。里头整整齐齐的摆着一整套的茶具。
招呼沈云坐好后,洪天宝在他对面坐下,麻利的从小柜子里拿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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